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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獻上生活的祭獻,留下無悔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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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17 07: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刊登日期: 2017. 03. 14

         恰值在四旬期又聽到讀經中羅馬書的這句話,真的令人感觸頗深,讓我想起有次去一家醫院看望一位患者。他躺在病床上,雙目由於病發症而失明,深深地懺悔說:「神父,生命為什麼這麼脆弱呢?不給我一點懺悔的餘地。」他是一位愛滋病患者,年紀還不到三十歲,一次失足就不幸染了病。因而在稍後與他的交談中,我深深地體會到生命的可貴與人自由的高貴。
        人的出現就是由不完美走向完美的旅途,在翻開《聖經.創世紀》,人出現在樂園裡,看似完美的境界卻有著一個更高的追求──渴望與天主相似。這恰恰反映出人本身就是天主的肖像,天主親自創造了人的生命。正如母親深知生育的苦痛,也親眼看過自己生育的小孩,但是嬰兒的出生卻是閉著眼的,因而天主認識人的一舉一動但是人卻需要不斷在自己的生命中尋求天主。對天主的渴求成為人與生俱來的本性。
        聖灰禮儀開始了一年一度的四旬期,這段時期眾所周知要確實守齋刻苦,而這背後的深刻含義則是提醒人要『劃向深處』去認識深層次的自己,自己究竟被什麼所吸引,又深深地渴求什麼呢?當守齋的日子裡,總是覺得內心饑腸轆轆的,從這種身體的感受回應人內心的渴求,人的生命是離不開食物的。美好的事物能夠使人身心愉快,但是過多食物的積累而沒有在適當運動消耗,所帶來的結果則是大腹便便,這樣的結局是為「三高」做準備。反過來重新慎思一下當前的美食是自己所需要的嗎?那種內心深層次的渴望是什麼呢?則是回應人對美好事物的追求,是提醒人對靈性的追求,一桌美好的飯菜能夠將一家人聚在一起,同樣一頓靈性的大餐能將人帶到天主的面前去認識深層次的自己。
        繁忙的生活總是讓人非常的勞累,人內心渴求有一塊屬於自己的地方可以讓自己安靜下來,但是安靜的處境究竟在哪兒呢?因而人就開始尋找可以安靜的與放鬆的場所。這個場所不在熱鬧的都市中,也不在酒吧震耳欲聾的音樂中,也不在琳瑯滿目上百種的自助餐中,而在能靜靜下來閱讀天主聖言中,在熱心的參與感恩祭中,在能夠忙碌一天後有個舒適的睡眠中。
       生活是離不開美食,但是同樣生活更加離不開自己的靈性的大餐,那就是人與神的相遇,這個相遇的場合就是人在自己的內心深處與天主相遇的那座高山。在這座山上,自己能夠與天主相遇,能夠靜靜體會那份屬於自己的安靜,是在遠離手機與遊戲的陶醉中。
       生命的本身就是一個短暫的開始,因為這個開始是有時間與空間的限制的。這份限制指出了人的本性的局限,但是深深藏在人內心深處的靈性則是在追求與尋找那份與天主相遇的場合。這個場合能夠使人賞心悅目,獲得內心的平安與喜樂的。四旬期的這段時間則是讓人更加體會自己的生命的旅途與耶穌相遇的機遇有多少呢?
       自己守齋刻苦的體現是把節省出來的事物與更多的與三餐不飽的人分享,而不是提醒自己這是一個減肥的好時機。人的不完美可能成為彼此傷害的源頭,因而反觀自己的內心需求可讓這些不完美能夠提醒本身就非常軟弱的自己,不完美就是自己進步的空間,因而尋求鄰人的寬恕與內心的整合。
       這是一個整合自己的時期,這個時期的齋戒更是人在追求完美的同時與耶穌一同守齋。這個齋戒是準備自己與她更接近的相遇,也就是穿過死亡邁向永恆的復活。信仰是活生生的展現在日常生活中的,而非鎖在自己的臥室裡或者供在聖堂裡。生命本身就是一個單向的短暫旅途,它沒有回頭路,也沒有日久不息。因而那位趟在床上的愛滋病患者,深深地後悔自己當初一次失足而導致終身的疼痛與折磨,但是更加嚴重的是在自己的年少時代就看到了自己的死期。雖然人都會有一死,沒有人願意看到自己年紀輕輕的死去。但是生命的單一性與不可逆轉性,讓他不得不去面對那內心的痛苦與身體的折磨。內心的悔改會得到天主仁慈的寬恕,但是身體的痛苦不會因著懺悔而消除,這提醒人們在面對生活的態度要非常謹慎和珍惜。
        生命只有一次,要無怨無悔的活著,反之則把自己的生命時光浪費,那將是把自己放在一個不可挽回的境地中。生命本身就是一個身心靈的整體。在這個整體的生活中,組成一個完整的人,人的自我完美與對聖善美的追求是無盡無休的,源於人內心那高貴的靈性。因而在天主台前將自己完全的獻上當作生活的祭品是人生最完美的奉獻,那些優劣的呈現體現出人的整個個體,人本身就沒有什麼可誇耀的,自己所擁有的都是上天的賜予,因為生命不能因自我而擁有,生命的歸去自己也不能選擇,人所能做的,是活在當下為自己的生活留下一段無怨無悔的足跡。當時光不再,青春遠去的時候,人的自我才會深深地體驗那份人與天相遇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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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9-2017 07: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如果一位天主教徒从来不曾念玫瑰经,从来不曾念圣母经,家中也不悬挂圣母的圣像,算不算犯大罪?
天主教的教规有天主十诫和圣教四规明确规定天主教徒如果明知而且故意违反天主十诫或圣教四规的任何一条都是犯大罪,犯大罪必须办告解。
但是关于天主教徒对圣母玛利亚必须做的事情却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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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9-2017 07: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铺售卖色情书刊,教友售货员怎办?

【伦理问题】
《转载自公教报 2882期 16-5-1999》
问:铺售卖色情书刊,教友售货员怎办?
    在受雇工作中,遇到信仰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发生冲突时,我们应以甚么标准来作伦理判断?具体地说,作为基督徒,同时又是便利店售货员,当被要求售卖一些不为我们信仰接受的东西时,包括色情书刊、避孕套等,可以如何处理?

袁伟明神父答:
    首先欣赏你的醒觉,也佩服你的信仰深度和对真理坚持的态度。想用圣咏第一篇来互勉;「凡不随从恶人的计谋,不插足于罪人的道路,不参与讥讽者的席位,而专心爱好上主法律的,和昼夜默思上主诫命的,像这样的人纔是有福的(咏一:1-2)」。
    工作无分贵贱,但不是所有的工作都可为,圣保禄宗徒说得好:「不图谋恶事,不以不义为乐,却与真理同乐(格前十三:5-6)」,这就是基督徒处世之道。在生活中常会碰到一些与信仰价值起冲突的情况,如收回佣、高利贷、卖淫、有赌博成份的投资、滥用公共资源或将之据为己有。你问及应以甚么标准来作伦理判断,教会训导我们「工作」的意义主要有下列三大特质

1)工作乃人类求生及发展生命的积极活动。

2)人藉工作践行「合作」和「爱德服务」的精神,以完成天主的化工。参与创造工程,也藉此履行着「治理大地」的天职。

3)人将工作的劳苦奉献给天主时;实在地参与耶稣基督救世计划。(参:教会在现代牧职宪章 No.76)

    就第一点而言,人不可「不择手段」以维生,所选的工作应「合情合理」,「不作无礼的事,……不图谋恶事,不以不义为乐,却以真理同乐。(格前十三:5-6)」。「此外,弟兄们!凡是真实的,凡是高尚的,凡是正义的,凡是纯洁的,凡是可爱的,凡是荣誉的,不管是美德,不管是称誉:这一切你们都该思念。(斐四:8)」。我们应以合法的手段,刻苦耐劳的精神和顾全权利与义务的气概,参与一些能建树人格,造福社群的工种,藉以赚取合乎人性尊严和对应所付劳力的薪酬。

    售货员是一项正面的工作,至于职务上可能涉及出售一些有违信仰的货品,本人认为可采取以下的态度;

(a)向雇主提出宽免一些无能为力或者对个人身体健康或心理上可能带来损害的任务。

(b)若情况不许你推却责任的话,站在你身为雇员的身分,你良心是自由的,因为这是你工作上的要求,属「不得已」的处境。阁下大可不采取主动推销或兜售的行径,并以被动的立场处理要售卖的不雅物品。

    从第二点着眼;工作原来赋有无尚雅意,故此在选择职业和投入其中时,要求我们目光远大,不急功近利,不为非作歹,不同流合污。相反要心宽志远,脚踏实地,「履行正义,爱好慈善,虚心与你的天主来往。(米六:8)」。此外纠正歪风,为从事不良事业者祈祷,正是拨乱反正,与及跟上主合作共同美化世界的行动,「饥渴慕义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得饱饫。(玛五:6)」。

    最后从第三点作反省,工作中可能带来的劳苦,不仅是体能上的,而心理、精神或良心上要承受的压力亦无时不有。辛酸的汗水、心理压力形成的紧张和惧怕,还有精神或良心要应付作伦理判断的张力,在在都是结合耶稣在苦架上牺牲的具体题材。「我实在以为现时的苦楚,与将来在我们身上要显示的光荣,是不能较量的。凡受造之物都热切地等待天主子女的显扬,因为受造之物被屈伏在败坏的状态之下,并不是出于自愿,而是出于使它屈伏的那位的决意;但受造之物仍怀有希望,脱离败坏的控制,得享天主子女的光荣自由。(罗八:18-21)」。彼此勉励,修成全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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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9-2017 07: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圣体的常见问题

问:谁可以在感恩祭中领受圣体呢 ?
答:根据法典,领受者应该是已经领洗的天主教徒,并在恩宠的状况中。(意即灵魂上没有大罪) ,他应是相信教会对圣体有关的教导。教会也要求我们在领圣体前守一小时的圣体斋,(即禁食食物和饮料,但是清水、药物及病患者例外)。

问:圣体斋的一小时由何时计起 ?
答:由领圣体那一分钟推前一小时开始计算。而非感恩祭的开始计。

问:为何教会要求我们守圣体斋呢 ?
答:教会希望我们能更好地预备我们的思想、肉身和心灵来庆祝成感恩祭和领受圣体。守斋能帮助我们预备和进入这奥迹。

问:是否一定要用口来领圣体 ?
答:只要该教区已得到罗马总部批准,是可以手领或口领都行的。

问:可否把圣体带回家中 ?
答: 不可以。圣体摆放的地方要教会认可才行。

问: 可否用牙来咬圣体 ?
答: 可以。耶稣不是叫我们「吃」祂的肉吗。很多信友为了避免圣体留在牙缝里,故用舌尖的口水液卷湿了圣体才方便吞下,也是很好的方法。

问:是否每次领圣体前都需要办告解(修和圣事) ?
答:基本上灵魂没有大罪已经是在恩宠的状况中。所以除非有大罪,否则不需每次都办告解。

问:每天最多可领圣体多少次 ?
答:其实一次热心的领圣体也足够,但有时譬如在不同场合或不同意向下,如参与婚礼弥撒,丧礼弥撒等,只要是在感恩祭中领受,一日也不限次数的。要注意的是,领多了也不代表更加圣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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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9-2017 07: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到心非常痛」或「给到心开始痛」?

作者 许平和   
问:「圣教四规」中的第四规说:「当尽力帮助圣教会的经费」。请问:「帮助圣教会的经费,要帮助到什么程度才是尽力?」
答:「给到心开始痛」就是尽力了!这「开始」两字很重要。因为德蕾莎修女的名言:「爱到心痛」!所以有人认为「给到心痛」或「给到心非常痛」才是尽力。我们认为「爱到心痛」或「爱到心非常痛」是很好的,因为爱就会痛,爱越大,痛越大,所谓「痛爱」;但是,金钱经费的给与,您「给到心开始痛」就是您这次该给的程度,就是尽力了。如果您给到心非常痛,那是「出于勉强」(费,14),那是超过了,那表示您在爱自己的近人上有不妥当之处(比方说您拼命捐钱给教会,却使自己的孩子挨饿,或缴不出学费,这也不是圣教会所乐见的。)因此,「给到心非常痛」和「给得不痛不痒」都是不适当的,「给到心开始痛」就是尽力了!至于说什么时候心才会开始痛,那就要祈求天主赐给恩宠。
圣经中有很好的有关捐献、施舍的教导,总意要1. 出于自由、心甘情愿的爱心;2. 谦卑不欲人知:
「好叫你所行的善不是出于勉强,而是出于甘心。」(费,14);「又要劝他们行善,在善工上致富,甘心施舍,乐意通财,为自己积蓄良好的根基,以备将来能享受那真正的生命。」(弟前:六,18-19)我们也要特别警省耶稣在「山中圣训」中亲口的启示:
「你们应当心,不要在人前行你们的仁义,为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你们在天父之前,就没有赏报了。所以,当你施舍时,不可在你前面吹号,如同假善人在会堂及街市上所行的一样,为受人们的称赞;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获得了他们的赏报。当你施舍时,不要叫你左手知道你右手所行的,好使你的施舍隐而不露,你父在暗中看见,必要报答你。」(玛:六,1-4)

问:依照耶稣的话,施舍要不欲人知;那么,为什么教会通常会公布缴纳自养奉献金的人的姓名?
答:施舍或奉献不欲人知,是「奉献者」正确的心态;但是,「接受奉献者」有时为了征信,有时为了鼓励,在取得奉献者的同意下而公布奉献者的姓名,并不违反耶稣的教训。如果奉献者坚持要不欲人知,可以用「无名氏」代替真名。事实上,「慈济功德会」为了「征昭公信,杜绝弊端,鼓励与人为善。」不但公布施主的姓名,而且还将每位施主的每一笔善款纳入计算机记录,永久保存。

问:为什么有些基督教的教派实施「什一制tithes」,也就是教友每月自愿奉献自己每月收入的十分之一,而现在天主教通常不要求教友奉献旧约传下来的什一税?
答:「圣教四规」规定的是「当尽力帮助圣教会的经费」,「尽力」就表示「尽自己的力量而没有任何的限制」。因此,奉献并不限于「什一」,甚至「什二」、「什三」、「什五」,或者像福音中那位穷寡妇「把她所有的一切生活费都投上了。」(路:廿一,1-4)也没听说过有任何法规禁止。事实上,教会中的神父修女,大多数都是百分之百的「全牺牲、真爱人、常喜乐」,而教友中许多新时代的新福传人,每月自愿奉献什五、什八,甚至更多的人也不在少数,而且是以无名氏奉献,愿天主在暗中报答他们!
总之,教会要鼓励教友奉献,并不是用任何制度规定所能奏效的,而是教会要传福音,让「心中没有耶稣的人有耶稣,有耶稣的人心中的耶稣活起来」;那么,「万民都要把自己的光荣和财富运到她内!」(默:廿一,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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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9-2017 07: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主教歧视女性?
信仰问答信箱
作者 台湾周刊编辑部   
2006/04/30, 周日
亲爱的读者:如果您在信仰上有任何想要问的问题,敬请电函
come.robert@msa.hinet.net 本人将在「教有生活周刊」上综合择要回答;回答如有不妥之处,也请电函惠予指正,谢谢。 作者 许平和谨识

问:圣保禄在格林多前书十四章34-35节说:「妇女在集会中应当缄默;她们不准发言,只该服从,正如法律所说的。她们若愿意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在集会中发言,为女人不是体面事。」这样,圣保禄不是歧视女性吗?

答:圣保禄在格前十一章4-5节说过:「凡男人祈祷或说先知话,若蒙着头,就是羞辱自己的头;但凡女人祈祷或说先知话,若不蒙头,就是羞辱自己的头,因为她跟那剃了头发的完全一样。」可见,女人和男人一样,都可以在集会中祈祷或说先知话,亦即作先知讲道。然则,为什么保禄在格前十四章34-35节却说:「妇女在集会中应当缄默」呢?原来,这里的缄默,不是指不能祈祷(包括唱圣歌)或作先知讲道(包括作见证),而是指妇女不可在公共集会的弥撒圣祭中,作司祭来主持弥撒(或依更正新教的传统,作领会来主持聚会崇拜)。事实上,天主圣教会依循圣保禄的这个传授,不仅不准女平信徒在弥撒集会中以司祭身分发言,也不准男平信徒在弥撒集会中以司祭身分发言。因此,这里已经不是男女平不平等的问题,而是教理信仰的问题。怎么说呢?依天主教的理解,基督是教会的丈夫,教会是基督的妻子;基督是新郎,信友是新娘。因此,不论男女信友,在基督面前,都是女人。「我看见那新耶路撒冷圣城,从天上由天主那里降下,就如一位装饰好迎接自己丈夫的新娘。」(默:廿一,2)既然神父代表基督,神父在主持弥撒圣祭时,事实上是基督在亲自主持。因此,所有的平信徒,不论男女,在基督(神父)前,都是妇女。基于这个理解,天主圣教会将保禄「妇女在集会中应当缄默」的话加以提升,使「妇女」两字不仅指女平信徒,也包括男平信徒;不但不准女平信徒发言,连男平信徒也不准发言,只准代表基督的神父发言,来主持弥撒圣祭。
然而,依格前十一章4-5节的原则,男女平信徒在弥撒集会中,当然可以「祈祷或说先知话」,宣讲天主的圣道。圣座在梵二大公会议后所公布的《天主教法典》(一九八三年一月廿五日)的第759条明订:「〔男女〕平信徒,因洗礼和坚振的要求,应藉言语和基督化生活的榜样,做福音喜讯的见证人;也能被召和主教和司铎合作,执行圣道职。」第766条也明订:「〔男女〕平信徒,如在某些情况下有此需要,或对特别情况有益,也可在教堂或圣堂讲道。」因此,男女平信徒任圣道职的机会是完全平等的。
至于说女人在集会时要蒙头,要蓄发,「因为头发是给她当作首帕的」(格前:十一,15),而男人却不可蒙头,这也不是歧视女性;这纯粹是当时的习俗。就如我们现在,女人坐着两膝盖并拢,男人坐着两膝盖分开,并不涉及歧视的问题,而是风俗习惯使然。事实上在教会内,度福音劝谕生活的人,不论神职人员或平信徒,男人剪短发,女人蓄长发或蒙头(如修女),直到今天还是很普遍的虔敬的基督宗教文化。
总之,在主内,虽然「男女有别」,但总是「男女平等」的,因为「在主内,女不可无男,男也不可无女,因为就如女人是出于男人,同样男人也是藉女人而生;但一切都出于天主。」(格前:十一,11-12)

问:为什么天主教不准女人任神职、当神父,这不是性别歧视吗?
答:这不是男女性别歧视的问题,这纯粹是信仰奥迹的问题。天主教的神父在主持弥撒圣祭时,他是代表基督。而圣体圣事中的基督,不只是真天主,也是真人;不只是真人,也是真男人。因此,只有男人才能当「基督第二」的司祭。事实上,基督在地上时,也只挑选男人作祂的宗徒,以建立地上有形的教会。然而,「在主内,女不可无男,男也不可无女。」(格前:十一,11)在教会内,女人不能任神职,并不等于女人对教会不能有影响力。征诸实际,在救恩史中,女人一向发挥强大的影响力。试想,厄娃不犯罪,人类会堕落吗?人类不堕落,会带来基督的救赎恩宠吗?而圣母玛利亚不说「是」,基督能降生救世吗?综观整部圣经,我们几乎可以说「圣经是一部女性主义的书」:从厄娃(夏娃)、撒辣(撒拉)、黎贝加(利百加)、塔玛尔(她玛氏)、辣哈布(喇合)、民长德波辣(底波拉)、德里拉(大利拉)、撒慕尔的母亲亚纳(哈拿)、达味的曾祖母卢德(路得)、撒罗满的母亲巴特舍巴(拔示巴)、民族女英雄艾斯德尔(以斯帖)、到圣母玛利亚(马利亚),还有跟随耶稣的热心妇女,其中有伯达尼的玛尔大(马大)和玛利亚姊妹,后者的眼泪使耶稣也跟着掉泪,终于促成拉匝禄(拉撒路)复活的神迹,而玛利亚‧玛达肋纳(抹大拉的马利亚)和另一个玛利亚更是最先看到复活的主的两个女人。她们在救恩史中,都发挥了关键的影响力。今天,在教会内,愈来愈多的女平信徒和修女,她们和男平信徒及神父,通力合作,大家以平等的天主子女的身分,一齐携手建造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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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9-2017 07: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天主教相信有炼狱?
  《读者来函》【信理问题】

我的基督(新)教朋友说在圣经内没有关于炼狱的记戴,请问在圣经内何处可找到?炼狱的教义及历史又是怎样?
宗教学部第十届毕业同学潘国忠答:
    天主教会相信,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宠和友谊中的人,他们的永远得救已获得确定,但为那些尚未完全净化的人,他们在死后仍须经过炼净,为得到必需的圣德,才能进入天堂的福乐中(教理1030)。这个在死后经历的最后炼净过程,在天主教的传统中就被称为「炼狱」。值得留意的是,在新编天主教教理中,已尝试将「炼狱」改称为「最后的炼净」。由此可见,现时天主教会强调的是:炼狱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地方。希望以下的分享能简单地介绍一下天主教会中有关炼狱的信念。
    首先,我们得承认,在圣经中真的没有直接提到「炼狱」或「最后的炼净」这些名词,但也不是没有这方面的启示和概念。首先,在旧约玛加伯下书中就曾提及,玛加伯为亡者献赎罪祭(加下12:45)。此外,在新约中,耶稣就曾经亲口说过,假如有人亵渎圣神,不论今世或在来世,都不会被赦免的 (玛12:32)。这里暗示着:有些罪过可在今世得以赦免,另一些则在来世得以净化。此外,在格林多人前书(格前3:15)和伯多禄前书(伯前1:7)中,都曾间接谈及炼净的火。这些都可以说是圣经中有关「人死后最后炼净」这道理的基础。
除了圣经的基础外,天主教会对「炼狱」的训导主要是来自为亡者祈祷的古老圣传,这圣传与信友们的「集体信仰意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教会自古以来,便纪念亡者,并为他们奉献祈祷,尤其是感恩祭,为使他们得到炼净,进入与天主的荣福直观(天堂)中。这做法实在彰显了「炼狱」的信仰,因为人死后若只得「天堂」或「地狱」的话,实在没有为亡者「祈祷」的需要。因为在天堂里的灵魂已与天主圣三完满共融,而在地狱里的灵魂则肯定与天主永远隔离。
    为了进一步解释「炼狱」的信念,在这里也必须一提天主教对「罪」的理解。在天主教的信仰里,罪会带来双重的效果。首先,人若错误地运用了自由,以具体严重的行为,拒绝了天主的恩宠,陷于严重的罪恶之中,这种状态在天主教的传统中就被称为「大罪」,而大罪的后果就是「永罚」,即完全丧失了与天主的共融,也不能得永生。另一方面,有些人虽已生活在天主的恩典之内,即以天主作为生命的终向,但在现世的生活中受到罪恶的诱惑,在小的事情上仍贪恋世物,对天主有所保留。在天主教的传统里,这种状态则被称为「小罪」,而小罪的后果就是「暂罚」,即与天主的共融的减弱。换个角度来看,小罪好比夫妻之间的吵架,但内心仍是爱着对方,大罪则是夫妇之间爱的关系的结束,藉不忠的行为或离婚宣告爱的死亡。值得留意的是,以上所提的两种罪罚,不应视为天主外加于人的报复,而是源自罪恶本身的后果。
    为那些生活在「大罪」之中的人,感谢天主的救恩,若他们愿意听从圣神的感召,信赖耶稣基督,藉信德忏悔己罪,在基督内重生,重新选择天主为自己生命中的基本抉择,恢复与天主的共融,则他们的永生已获肯定,「永罚」也获赦免,但是,因罪过而伤害了的天人关系(暂罚)仍待进一步的净化,好能与天主圣三达致完满的共融。同样的,为生活中带有「小罪」的人,也需要这净化的过程,以修补、促进和加深与天主之间的关系和共融。在天主教的传统里,这个净化的过程就被称为「补赎」。天主教教理上说:出自热心爱德的皈依,能使罪人完全净化,以致再没有任何罪罚存留(教理1472)。
    这样看来,补赎一方面是天主正义的要求,即人应为他的罪过作出赔补,以补偿因他的罪过所带来的恶果。另一方面,人实在应净化自己的罪过,透过祈祷、忏悔、忍受痛苦考验和爱德行动等,修补并加深个人与天主和他人之间的关系,以期待将来能与天主圣三和其它圣人在天堂里永享共融。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从一个较为人性的角度看「炼狱」这问题。天主是无限的慈爱和美善,因此,人若在死时仍有瑕疵,仍有未净化的罪罚,实在自觉不堪当立刻享见天主,就好象一个人被邀请出席一个重要的宴会或会见一个重要的人物,事前必有一定程度的训练和准备,更会打扮和修饰一下自己,才觉堪当出席盛会。而在永生这个问题上,这个准备的过程就是我们所说的「罪过」的净化。
    根据以上的分析,这个净化(补赎)实在是一个应在现世已开始的过程,只是有些人在今世中未能完成,而需要在死后继续。这样看来,炼狱(最后的炼净)实在不是天主给人的惩罚,而是天主给人的一个恩典的机会,为那些仍未完全净化的灵魂,在死后可以继续这净化的过程,否则,他们实在不知如何自处。因为他们自觉不堪当立刻进入天堂,但也不致于在地狱中与天主永远隔离。
最后,以下数点可作为本文的总结:

    首先,天主教会强调炼狱的存在,而炼狱的道理正正提醒我们,人生在世,时间短暂,我们的目标是天上的家乡,新的耶路撒冷。我们要好好的善用在现世的时间,不断信赖耶稣的救恩,净化自己的罪过,并为他人的得救,天国的来临而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期待将来能堪当地在天堂中与天主圣三及众圣人圣女共享永远的福乐。
    新编天主教教理中并没有详细解释炼狱中的炼净过程。一般相信,炼灵渴望与天主共融,却未能立刻如愿,于是他们就在这种煎熬中得到炼净。值得留意的是,新编教理强调,炼狱中的炼净实在不能与地狱的处罚相比(教理1301条)。由此可见,我们实在不宜过份强调「炼狱」的痛苦,也不宜运用过份或任意的「想象」来描述炼狱中的情况,以免惹人误会。
    我们坚信现世的人的祈祷和爱德服务,可以帮助在「最后炼净中」的灵魂,这是基于「诸圣相通功」的道理。的确,教会犹如一身,所有信众都在基督内共融成为一体。信友,不论是已经到达天乡的,抑或还在炼狱中做补赎的,又或仍在现世旅途上的,在他们之间存在着一分恒久的爱的连系,以及丰富地交流着所有美好的事物。在这奇妙的交流中,一个人的圣德能使他人受益,远超过一个人的罪过为他人造成的损害。因此,靠诸圣相通的助力,可使那痛悔的罪人,能更早且更有效地净化罪罚。
    不过,在为炼狱的灵魂奉献祈祷和爱德服务的同时,我们也要小心,不要抱着「交易主义」或「功迹主义」的心态,以为单靠己力就可拯救他人的灵魂,或以交易的思想与天主「讨价还价」。记着,所有人的得救都是天主白白的恩典,包括那些在炼狱中的灵魂。我们为炼灵奉献祈祷和爱德服务,是基于兄弟姊妹间互爱互助之情,将炼狱中的灵魂交托于天主无限仁慈的手中。事实上,为炼灵作「善功」的道理首先要求在世的人忏悔、更新、行善和皈依天主,否则的话,这些善功真的很容易流于「形式主义」或「交易主义」。
炼狱的思想自古以来便已存在于公教会之中。但严格来说,要到了翡冷翠大公会议(1439年)和特伦多大公会议(1563年)时,才正式被教会宣布为天主教的信理。请参阅天主教训导文献(即DS)第1304、1580及18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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