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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pfoo

假如有人拿刀进屋打劫,我们错手刹了他,我们会有罪吗?进来投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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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14 05: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误杀 误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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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14 1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他死就是你亡先斩死他再算现在的抢匪很凶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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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7-2014 06: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miUltra 发表于 1-7-2014 10:51 PM
传统上我国法官很难分辨谁是真正"受害者",所以那些被侵犯的人最好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确是为了自卫而 ...

港剧有的桥段噢。

杀或伤了匪徒, 原本的 “受害人“ , 变成 “被告“, 一样 好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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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4 1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當林肯在擔任律師時,幫一市民打官司辯護;這市民在遭歹徒搶劫時,因防衛不慎而將歹徒打死。
林肯在法庭上辯護時說──我的當事人在碰到這種突來的搶劫時,就像一個老農夫進城,在路上碰到一隻猛撲而來的大狼狗,老農夫在情急之下,不小心就把大狼狗打死了!
後來,狗主人質問老農夫:「你為什麼把我家的大狼狗打死了?」
「是因為牠撲向我、要咬我啊!」老農夫無辜地說。
「可是,你為什麼不用鋤頭柄來打狗就好?」狗主人說。
「那……那牠為什麼不用屁股湊上來就好?」老農夫說。
林肯說完這個比喻,全場哄堂大笑,也幫被告化解了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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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14 09: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对方有刀,我们可以说是自卫吧了。。误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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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4 09: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应该是正当防伪, 误杀顶天了, 不过如果那么不巧那名匪徒是。。。 那么就自求多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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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4 07: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是出自自卫是不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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