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至3月送臺灣農特產品(使用期限截止至2013年2月28日)或 台灣夜市消費卷(使用期限截止至2013年4月30日) 二選一,1人1張,送完為止 。(請記得註明) *台灣農特產品兌換劵 使用期限至 2013年2月28日 使用規定:每券兌換1份禮品,外國旅客使用時需出示護照證明。 兌換點:桃園、台北松山及高雄國際機場的昇恒昌免稅店或采盟免稅店內兌換。 *夜市消費卷 使用期限至 2013年4月30日 夜市消費卷附有2張新台幣50元夜市消費券。憑消費券僅限於指定夜市與掛有活動專屬logo標示攤商或店家使用!本卷可分開或一起使用,卻不能找零錢及兌換現金。 兌換區域分佈 北部:士林觀光夜巿、寧夏夜巿、華西街觀光夜巿、基隆廟口夜巿 中部:逢甲觀光夜巿 南部:嘉義巿文化路夜巿、高雄六合國際觀光夜巿、鳳山巿中華街觀光夜巿 東部:宜蘭縣羅東觀光夜巿商圈 以上優惠有兩種兌換方式: 1. 請予辦公時間攜帶電子機票影印本到本處兌換。 2. 連同郵寄電子機票影印本附帶回郵信封 (A4信封含RM4郵票,供1~5位申請者或A4尺寸RM4.50的 Pos Express) 寄至本處,我們將盡快回寄給您。 *郵寄者請提供電話號碼聯係方式及填妥回郵信封姓名、地址、貼好郵票。 若因郵寄遺失與郵寄時間本會恕不負責。 *從新加坡出發者,請至新加坡辦事處換取。 如果您想獲取更多旅遊手冊或資訊歡迎您前來索取或附帶回郵信封寄至本處。 如有問題,歡迎您來信,我們將盡快回覆給您。 感謝! 歡迎到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