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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11 06: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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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們2人之間的交流雖然是用private message,但是現在是他(也是當事人)把你們之間的交談公佈出來,有什麼錯呢?要怪就怪你自己為什麼把你認為如果被公佈後會令你蔕來不方便的事情告訴別人呢?
給你一個借鏡 : 就如陳冠希的淫照風波,事情被公佈了但是當事人(雙方)是沒有罪的,因為當初雙方都在同意下和相信對方下拍的.
樓主,不是我要酸你,但是看到你的談話根本在"哂命",,,,但是錯在你為什麼不寫500萬而是50萬,,,,因為現在的50萬真的不是什麼"大錢".....希望你明白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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