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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外國出世,國際是跟母親的, 那孩子還有機會申請過來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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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11 05: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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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LZ是在没有注册结婚下就把孩子生下来,在我国或有些国家,这孩子的法律身份是私生子,在我国,严格来说,这孩子和爸爸是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私生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都是归妈妈所拥有。LZ你孩子在那个国家生?你首先必须搞清楚那个国家对于未婚生子的法律问题。
第二)你必须根据法律把你孩子LEGALIZED,如果是在我国,那么你可以参考下 LEGITIMACY ACT 1961 S10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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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11 05: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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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1 10: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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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1 1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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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生纸上父亲那一栏填上了名字, 怎会没关系?
要负责买奶粉的.
木瓜 发表于 11-6-2011 10:41 AM ![](http://cforum.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嗯,如果父母亲在孩子出世前没有合法注册结婚,那么其孩子在法律上是私生子。即使报生纸上有爸爸的名字又如何?孩子还是一样无法拥有法律上的权益,比如承袭父亲的遗产,再来,监护权是属于妈妈所有,那你说,除了血缘上的关系,法律上又有什么关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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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11 04: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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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14-6-2011 08: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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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IZED 是關於什麼?
到目前為止移民廳方面所有申請六個月visa的手續都交上去了, 現在只是等通知去面試。
當然成功以否就聽天由命了。我也只是希望孩子可以成功申請得到留下來一家團聚, 並不敢渴望他成為馬來西亞公民。
jpn方面要求把出生證拿去high court翻譯成馬來文後才交上去, 原因是名字的格式不一樣, 翻譯後jpn官員才把資料key in電腦, 不然擔心將來會有什麼格式上的麻煩。
在此小弟非常感謝各位的用心回复。謝謝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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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2011 1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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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的法律常识,...
木瓜 发表于 11-6-2011 04:11 PM ![](http://cforum.cari.com.my/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是专攻法律的, 不过我印象中大马的法律真的是这样的.
没有注册, 就是未婚生子, 报生纸可不可以填爸爸的名字都是一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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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1 06: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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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有什么消息请楼主告知,
我有个朋友也是同样情形,
只是妈妈是马来西亚人,爸爸是中国人,
小孩是在国外出生。只有报生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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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13-7-2011 0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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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完成了所有手续, 母子俩都被批准,但是移民厅才给了三个月的visa, 到期了再申请。孩子就申请公民罢了, 要等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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