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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和抢劫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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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2种罪不能被判死刑?
我觉得坐几年牢没什么用,如果死刑一定会减少很多,罪犯才会怕
可能我的说法很小孩子..
想请问大大们帮我解答我的疑问,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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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1-2010 06: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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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的问题, 那劫杀, 跟奸杀应该判什么罪, 满门抄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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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1-2010 06: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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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刑是便宜了它們,讓它們受盡監獄之苦才是正道。強姦犯被抓進監牢里會被整得很慘的(裡面的兄弟會好好侍候那位仁兄的,已經聽過很多次了,應該是真的)。搶劫就不懂會怎樣。。。(沒聽說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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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1-2010 07: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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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那句,法律的约束力在个人道德枷锁和与生俱来对陌生事物的恐惧
并不是单单的死刑就能解决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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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7-11-2010 07: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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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一个犯罪的人来说,他们会觉得,我这次犯罪,未必会被送进牢里
就算送进去,也几年或几十年会出来,虽然他们可能如大家说的,在里面吃苦头,可是那是他们应该得到的报酬.
但受害者的伤害,则是无法复原的.有些甚至牺牲了性命.
真希望有更严厉的发律对付这2种人.每天报纸都有,看了让人很气.
想象如果受害者是你的至亲,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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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1-2010 11: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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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yoong
法律责任是很难定义的,其功用为最低底线我们的教育制度才是重点
更何况,犯罪就死刑,那跟200年前的公开处决有何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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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1-2010 1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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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犯
第一次 坐牢 (以防被誣賴)
第二次 變太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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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7-11-2010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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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鼓励他强一次?因为不强2次就没关系
当你的家人被强了,你才跟我说,跟200年前的公开处决有什么不同
200年前,他们说要孝顺父母,现在是不是只要孝顺到自己组织家庭前就好..
以前的东西不一定不好的,如果你是被强过的受害者而那么说,我则无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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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10 12: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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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yoong
我先重申一下我的立场:我并没有为任何罪犯开脱
我必须要让你清楚一点的是,法律精神下,人人平等,就算是罪犯也好,他也有自己的权利
如果我们没有权利赋予或者夺取一个人的性命时,法律也不能(当然有例外,如非常严重的罪行)
再者,惩罚的作用在于让罪犯改过自新,面对自己的过错而反省,而不是杀了他一了百了
最后一点,你的语气看起来比较像是受害者,如真的觉得愤愤不平的,建议你去找心理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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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11-2010 12: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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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JunJun04035
说话太激动,不好意思,我不是受害者
只是觉得你说得很轻松,其实我只想知道,如果你的至亲被人强了,你真的还觉得法律的判决公正?给他改过?他会改?
我不是针对你说话,我只是很想跟你好好谈论,因为写字,很难看出对方的表情,抱歉
我想表达的是,
我从犯人的立场来看:
强人不必死,所以我有一个意识是,强他未必被抓到,被抓了也不会死,所以自己要犯罪时候,比较比较比较不会给自己重意识,我不犯罪,因为被抓就死刑,性命于兽欲,还是性命重要啊
我从受害的角度来看:
被强了,清白没了,阴影有了,这是影响你一生的.严重者还会自杀,法律的判决有如何?他只需被鞭几下,坐牢几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出来了
可是被强者的心理创伤,缺是没得到改过自新的
好比曼谷,抢劫就砍手
当犯罪的要抢劫时候,就会想,被抓会没手,手或钱重要.. 还是不干的好(虽然还是有人干)
言语中有冒犯,请多多原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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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10 12: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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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 yoong
就算是哪去死刑了,难道阴影就没了?
站在受害者的观点出发,可以分作两端:防范和补救。
你一直坚持的死刑能防范更多的强奸案发生。可是你忽略了一样东西:强奸犯犯案的动机,态度和情况
我说了,法律的约束力在于一个人的道德枷锁和恐惧心理,但往往很多时候强奸犯在犯案时时不清醒,不理智的状况下(服药,服酒等精神不正常,偏差等)和
难道他们在当下会觉得死刑可怕?
于补救意义上,死刑或者任何刑法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伤害已经造成了,唯有事后辅导才是重点
于我国的司法而言,扩大死刑并无多大帮助
碍于以下数点:
-执法力度不够
-透明度不够
-贪污充斥整个制度
当犯罪的要抢劫时候,就会想,被抓会没手,手或钱重要.. 还是不干的好(虽然还是有人干)
这句话是重点,我不懂曼谷的状况,但是在马来西亚,后者(黑体字)会是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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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8-11-2010 02: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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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死刑,并不是要对已经造成的伤害的受害者有什么补偿
是要起恐吓作用,如果卖毒没死刑,相信大马也会很多人卖毒的.
没有死刑的话,卖毒的情况会更流通.
我尊重你的意见,也坚持自己的意见.
希望强奸和抢劫罪有天可以被定为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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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10 03: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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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yoong
希望不会是愤怒遮蔽你的眼睛
这么多年来,贩毒一直是死刑罪,难道贩毒人数少了?
这么多年来,谋杀是死刑罪,难道谋杀案数目少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
愿有一天,你会看到死刑的不人道,残忍和无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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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0 12: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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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junjun说的。惩罚的目的在于让罪犯觉悟、改过,我们不应该抱着包袱的心理。
不过,若是一个人死不悔改,我们是不是应该毙了他,以免更多人受害?这点我就想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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