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68|回复: 8
|
此版主满口粗话许久,没有人采取行动
[复制链接]
|
|
发表于 5-11-2010 05: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为什么什么事都要先看"版主"两个字
首先,这位版主不是该板块的版主,所以在该板块里只是普通会员的身份.
其次,您可以按报告先,如果不行的话可以寻求超版的协助 |
|
|
|
|
|
|
|
发表于 5-11-2010 09: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身為局外人我並不想干涉, 可是我忍不住想要說一, 兩句話:
忘了在哪裡有人說過過, EQ低的人, 麻煩請滾開, 遠離版主職位, 因為你並無法勝任此職位; 面對會員的挑釁的時候, 請以維護論壇&會員的利益為大前提來處理, 而非帶進個人的情緒... (說俗一點, 你在倒論壇的米啦!)
再者, 我覺得, 如果頂著"版主"二字, 只要你還是在論壇內發言, 麻煩請以"版主"的身分自重; 這是你的包袱, 也是你的責任; 要不然你以為"版主"這麼好當的? 諸如 "該版主並非管理該版面, 只是普通會員..." 云云的言論, 只會讓人覺得你的認知出現偏差而已.
願共勉之.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6-11-2010 08: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7-11-2010 07: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如果网友人身攻击残障人士,而不受对付,这是该不该的。已经按报告却没有行动。 |
|
|
|
|
|
|
|
发表于 8-11-2010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报告该版斑竹了吗?
斑竹也是普通人
有发言权的
违反大方向了咯
不是上报该版他斑竹或上级咯 |
|
|
|
|
|
|
|
发表于 8-11-2010 09: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身為局外人我並不想干涉, 可是我忍不住想要說一, 兩句話:
忘了在哪裡有人說過過, EQ低的人, 麻煩請滾開, 遠離版主職位, 因為你並無法勝任此職位; 面對會員的挑釁的時候, 請以維護論壇&會員的利益為大前提來處理, 而非帶進個人的情緒... (說俗一點, 你在倒論壇的米啦!)
再者, 我覺得, 如果頂著"版主"二字, 只要你還是在論壇內發言, 麻煩請以"版主"的身分自重; 這是你的包袱, 也是你的責任; 要不然你以為"版主"這麼好當的? 諸如 "該版主並非管理該版面, 只是普通會員..." 云云的言論, 只會讓人覺得你的認知出現偏差而已.
願共勉之.
aia 发表于 5-11-2010 09:20 PM
。。不要给斑竹两个字骗了
斑竹最重要的是管理没有偏差
斑竹也是人,应该也要有和普通网友一样的发言权
没有人是完人
不然的话就好像警察不可以打人。。
普通人打人就可以随便处理情有可原一样
。。如果犯错。。
肯定要加倍我是认同的
就像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
|
|
|
|
|
|
|
发表于 9-11-2010 08: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给斑竹两个字骗了
斑竹最重要的是管理没有偏差
斑竹也是人,应该也要有和普通网友一样的发言权 ...
tequila123 发表于 8-11-2010 09:55 PM
说句不好听的话
警察可以打人,不过都是暗地里打的,绝对不会光明正大的打
人民打架,暗光都有,只是看会不会被警察对付罢了。
如果说马来西亚的警察,去到新加坡就可以打架,抢东西,你觉得被捉到了,会被如何的对付? |
|
|
|
|
|
|
|
发表于 11-11-2010 09: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如上面有提到的。。。
先在有违禁内容的回复那里按报告及道出投诉的原因以提醒相关版块的版主根据版规做出合适的处置。
若投诉不果后在再来这里投诉或直接向我报告。
这主题暂且关闭。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