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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aan

[讨论] 爱与被爱何者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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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06 10: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enturyfox 于 23-10-2006 11:08 PM 发表
那么请问如果被自己不爱的人爱的话会幸福吗?我拿个小说中的例子作比喻(其实这样的情况在现实中常出现,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就直接套用)《神雕侠侣》中的小龙女如果不是被尹志平爱的话就不会被迷奸,如果不是被公孙止爱的话就不会被逼婚,最终还搞到杨过(自己心爱的人)要苦等十六年。。。 爱你的人很多时候会控制不住自己而在无意中伤害了你,使到爱你变成害你。。。

如果爱一个人就不一样了,因为你是你自己的主人,你有了绝对的自主权,你能为你自己所作的一切负责。即使你为啊花折一百只纸鹤,他却看了就随手丢掉,但至少你还能从中领悟到些什么,领悟到他对你是否有爱,甚至能衡量出自己是不是还应该继续为他折一万只纸鹤。。。

被拒绝或当纸鹤被丢掉的一刹那或许你会很伤心,但你是否记得你在为他折千纸鹤时,心中不停想着他的一颦一笑时的那份幸福洋溢?


小龙女的“被爱”,与辩题中所谈的“被爱”是不同的,因为:

1、小龙女没有接受这种“被爱”的意愿
尹志平、公孙止的“爱”不是辩题中的爱,他们要的只不过是一种“占有”,却美其名为“爱”。小龙女“拒绝”了他们的“爱”,所以她并不是“被爱”着的。

2、小龙女没有接受这种“被爱”的举动
小龙女对他们并没有言语或者行为上的“接纳”。

所以,只用小龙女接受“被爱”,我们才能比较她是否幸福。

另外,朋友犯上了一个矛盾:
为什么“爱你的人很多时候会控制不住自己而在无意中伤害了你,使到爱你变成害你”这个原则,到了下一段却变成“如果爱一个人就不一样了,因为你是你自己的主人,你有了绝对的自主权,你能为你自己所作的一切负责”?

我们是否可以把句子中的“你”换成尹志平或者公孙止呢?请看以下角色转换:
“如果爱一个人就不一样了,因为尹志平是尹志平自己的主人,尹志平有了绝对的自主权,尹志平能为尹志平自己所作的一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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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06 09: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NTIAN 于 27-10-2006 10:08 PM 发表


小龙女的“被爱”,与辩题中所谈的“被爱”是不同的,因为:

1、小龙女没有接受这种“被爱”的意愿
尹志平、公孙止的“爱”不是辩题中的爱,他们要的只不过是一种“占有”,却美其名为“爱”。小龙女“拒 ...

   
   由於大家紛紛表示意見,熱鬧得不可開交,我一路爬樓卻發現到樓主其實只是輕描淡寫的開了一個貼[愛與被愛何者較幸福],  要大家說說看,從此就杳如黃鶴,不知所踪了. 換來了一堆不相干的人,包括我在內沒事吹皺一池春水的...既然都蹚了渾水,索性啦....
    由於一開始討論,樓主並沒有清楚說明,參與這場愛與被愛的游戲規則的人一共有多少人? 它可能有以下几種情況:
    1. 二個人,小明愛小珠.小珠愛小明, 真要計較的話,小明感覺到他比較愛小珠.
      在這個前提下,可以討論小明比小珠幸福还是被愛的小珠比較幸福.(請問樓主的意思是不是要討論這一項的問題?)
    2. 二個人以上,比如小明愛小珠,小珠愛大雄,大雄愛宜靜,宜靜愛大雄.
       在這個前提下,我們來討論愛人與被愛誰比較幸福?
    3. 还有一種,小明愛小珠,小珠愛小明,小平愛小珠.
        楊過和小龍女和尹志平的關係似乎屬於這一項.
    4. 更有一種,小明愛小珠,小珠愛大雄,大雄愛小明. (這是最苦的吧.)

   LANTIAN兄的回帖, 我看了一直"暈沱沱"至今,其中有一段---[只有小龙女接受“被爱”,我们才能比较她是否幸福。],我從這句話揣測了您的意思,应該是屬於上述的第1種情況,不知对不对?
   有几奌疑惑还請LANTIAN兄解惑呢.
   
   被愛的人要如何接受"被愛"的意願? 不明白. 換言之,如果接受了是不是表示有兩個可能;
   第一:我可以被你愛,但我不愛你;
   第二:我可以被你愛,同時也愛你.
      如果是第二,我覺得是在相愛的範疇里.而愛情是不能量化的,真要計較誰比較愛誰,那麼這愛就不是完美的愛了,因為完美的愛不需要如此來証明.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又該如何呢? 小龍女和尹志平就是這種關係吧,結果尹志平一介道士,修行不夠,他的愛是侵略性的,爆發性的.他的愛變成了一場災難.不過您說的矛盾處我倒覺得它既矛盾又統一,
尹志平能为尹志平自己所作的一切负责”
沒錯啊,尹志平的確付出了代價,他用命來抵啊,雖然小龍女的清白是永遠的被沾污了,可是當尹志平把自己掛在小龍女的劍上時,一切恩怨应該了了吧..
   
    您又說尹和公孫的愛是占有的愛,唉,我想說的是我們都是凡夫俗子,情慾糾葛,本來就是難解難分的事.捫心自問,誰不是形而下的動物?对不起,冒犯了.
     啰嗦一堆,自己也覺得不好意思, 突然想起游坦之的愛,不惜双眼相送的愛,淒厲的愛,可是阿紫宁願把眼珠子挖出还他....唉,人世間最莫可奈何的事,大概便是明明知道有某种最可愛戀的人或物放在你眼前,而同時又明知你自己已經命中注定今生今世,永遠無法拥有它.
  
     大家都在談愛,愛的反面会是恨嗎? 我覺得愛和恨是一枚硬币的兩面,你愛得越深,恨得越深;如果你深深地探尋你的恨,你会發現隠藏著的愛.如果不愛了,什麼都不是,雁去潭不留影,事去而心隨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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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06 03: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先找一個自己愛的﹐沒有的話就找一個愛自己的﹐再沒有﹐就找一個有錢的﹐都沒有的話﹐就任何男人都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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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06 03: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erolord 于 30-10-2006 03:07 PM 发表
女人﹐先找一個自己愛的﹐沒有的話就找一個愛自己的﹐再沒有﹐就找一個有錢的﹐都沒有的話﹐就任何男人都殺了.....

听起來好像在講我的李莫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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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06 06: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對女人來說,被愛是幸福的

對男人來說,愛人才是幸福

愛人才是幸福的吧!當你愛著對方時,對方也同樣感覺你的愛,付出的那個會比較幸福,否則他們怎會無條件的奉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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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0-2006 06: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愛人的時候﹐只會計算自己付出得不夠﹐完全不會計較對方的回應﹐這樣最幸福。
被愛的時候﹐往往會計較對方的付出﹐又會拿自己/對方來和別人比較﹐而且還不會滿足﹐哪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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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06 02: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NTIAN 于 27-10-2006 10:08 PM 发表


小龙女的“被爱”,与辩题中所谈的“被爱”是不同的,因为:

1、小龙女没有接受这种“被爱”的意愿
尹志平、公孙止的“爱”不是辩题中的爱,他们要的只不过是一种“占有”,却美其名为“爱”。小龙女“拒 ...


如果今天我一刀宰了你,你当然是没有接受的意愿,但你被杀却是不争的是是啊(开玩笑的)(另外,如果硬要坳的话我还可以说“每个人爱的方式都不同。有些人爱狗是因为它可爱,有些人的爱狗却是把他拿来做香肉~同样的,每个人有自己爱人的方式, 要说公孙止的爱就是一种占有有何不可?不过这个歪理我自己都不能接受,当我没讲过,大家看过笑过就罢)

如果爱一个人就不一样了,因为尹志平是尹志平自己的主人,尹志平有了绝对的自主权,尹志平能为尹志平自己所作的一切负责”


没错啊~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上至少他是自己的主人,他是幸福的。就入tleenah所说的

沒錯啊,尹志平的確付出了代價,他用命來抵啊,雖然小龍女的清白是永遠的被沾污了,可是當尹志平把自己掛在小龍女的劍上時,一切恩怨应該了了吧..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即使到他断气的那一刻,他心中对小龙女的爱都不曾动摇过。他是沉醉在爱人的幸福中的。

[ 本帖最后由 Centuryfox 于 31-10-2006 02:5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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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ung_chin_hua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11-2006 03: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enturyfox 于 23-10-2006 11:08 PM 发表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就直接套用)《神雕侠侣》中的小龙女如果不是被尹志平爱的话就不会被迷奸,



强奸犯都是爱对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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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6 04: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hung_chin_hua 于 1-11-2006 03:11 PM 发表



强奸犯都是爱对方的吗?

    看起來似是而非,你應該是沒看過神鵰..故有此一說.我也不願意就此認定你是斷章取義..當然小說中的尹志平也算是強奸犯.不能因為他為了愛小龍女而對他做出的行為姑息,包容且找理由幫他說情開脫.傷害畢竟造成.
     就法論法,我參考了中國刑事網: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台灣的刑法,小說中的尹志平會被判所謂的「乘機性交罪」,就是指對於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的犯罪(刑法第225條第1項)。其保護的客體為被害人個人性行為之決定自由或性自主權.    犯乘機性交罪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不管愛不愛,都要為他所做的一切負責.至於我們理解的一般強奸犯,就像你所言的"強奸犯",很多時候是獸性的呈現,當然不是建立在愛的基础,純粹人獸交戰一番,獸性戰胜人性,才幹下的暴行.
     另外,想多講尹志平,歷史上真有此人,搞不好他的相關后人也在這地球上,我們把尹志平和強奸犯划上等號是對真人極不公平.我把他的資料列下:
      尹志平(1169年-1251年),字太和,河北滄州人。全真道第六代掌教。

掌教期間,受到蒙古大汗支持,全真道發展非常興盛。1238年將掌教傳給李志常。

尹志平著作有《葆光集》,弟子段志堅收其講論為《北游語錄》。

      也因此查大師兄在他的新版神鵰俠侶一書把尹志平改成甄志丙.(我沒看新版,只看到報載.)今年的7月份,查大師兄在香港書展的互動中和讀者有這麼一段記載,有道士從大陸遠道而來,批評金庸在《神鵰俠侶》當中,將道教的重要人物尹志平,描述成為強姦犯(強暴小龍女),所以特地當面對質。

道士表示,「你在小說中,對我們道教的一個負面影響,以後怎樣去處理這個問題?」

金庸回答,「你問的問題很好,我想趁這個機會重複一下,《神鵰俠侶》的尹志平這個名字改掉了,不再尹志平了。」
      啰啰嗦嗦一堆,版主眉頭也皺成一堆,不好意思啦,有離題,不知為什麼心血來潮,想替真實的"尹志平"平反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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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06 06: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hung_chin_hua 于 1-11-2006 03:11 PM 发表



强奸犯都是爱对方的吗?

强奸犯不一定都爱对方。但尹志平却偏偏又是强奸犯又深爱小龙女。。他其实也很后悔自己一时犯错而为小龙女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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