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妹妹被bank serve了(summons)要上庭吗请帮帮忙!
[复制链接]
|
|
发表于 7-1-2010 05: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e_crystal
请问怎样联络bank negara有phone no 吗??什么部门?thanks??
michael2008 发表于 7-1-2010 03:40 PM
1. 打103问
2. 先和bank negara联络或者联络bank, 才打算
千万不要认罪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7-1-2010 07: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de_crystal
你说千万不要认罪,应为我们没有钱请律师,为什么不要认罪能解释清楚一点吗? |
|
|
|
|
|
|
|
发表于 7-1-2010 09: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e_crystal
你说千万不要认罪,应为我们没有钱请律师,为什么不要认罪能解释清楚一点吗?
michael2008 发表于 7-1-2010 07:10 PM
已经教你方法了
但是你还是不依
最后一次讲解
如果你认罪了,就不许解释,因为不在重要
要解释就不要认罪
你忍罪,以下的方法就行不通了
认罪是最后的1 step
有2个选者
1。联络银行,和他们说你很有诚意还,但是目前没钱。可以要求他们把你的cc convert 去 一个lumpsum , 那样利息就不会一直加。 也可以叫他们waive 掉利息,有时他们会肯的。
或者联络bank negara, 他们有个restructuring scheme 用来帮助那些有诚意还钱的人然后他们会写信给该银行impose 很低的interest让你慢慢还。
2。如%B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8-1-2010 04: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de_crystal
thanks de_crystal
我以很明白你所说的也很清楚你的意思
你也重复了两次 thanks 但是我问的问题是
不认罪的话法官会order我请律师来辩护那就等于不认所欠银行所说
钱银行当然有evedent。法官出的是命令不是说说而以我怕银行反来告我欺骗罪。每个人心里面都很清楚自己所想所说
你是说去找bank negara和银行谈
减利息是上庭不认罪后还是没上庭??请回复thanks |
|
|
|
|
|
|
|
发表于 8-1-2010 05: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e_crystal
不认罪的话法官会order我请律师来辩护那就等于不认所欠银行所说
这个是买时间,因为一般谈条件会花时间
等到下次出庭还是没和银行谈好就认罪
当然如果谈妥了,银行就会撤消那官司,但是还是会保留追究的权利
但是如果你认罪就没得谈条件,而银行和很少会退步 |
|
|
|
|
|
|
|
发表于 14-2-2011 12: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买时间,因为一般谈条件会花时间
等到下次出庭还是没和银行谈好就认罪
当然如果谈妥了,银行 ...
de_crystal 发表于 8-1-2010 05:03 PM
我看了那么多~请问是不是 不承认的话, 是为了争取时间找银行谈 或者找国家银行谈? 然后要求银行撤消这个诉讼?
但是请问 不承认 会不会构成欺骗罪? (毕竟欠钱啊什么的都是有根有据..硬硬要不认的话..就是欺骗了?) |
|
|
|
|
|
|
|
发表于 14-2-2011 03: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6# hong5305
不承认?什么样的前提下不承认?私下还是在庭上说不承认?
一般上如果你有心要一次偿还,必须在出庭日以前联络控方即银行表明你想偿还的意愿,看他们是否通融多一些时间让你筹钱,如果他们愿意,会指示他们的代表律师在出庭日那天要求下一个出题日,一般上叫sementara menunggu penyelesaian让你还钱。通常下个日期是一星期或两星期以后,而且只能要求一次。
如果没能力一次还清,可以填写传票后面的资料,大概是你可以每个月分期付款对还多少等。
如果也不能,可以考虑AKPK,一个帮助你处理债务的机构,他会辅导你每月收入该如何支配来还债。一旦与AKPK签署,发你传票的银行就必须撤销传票。
至于欺骗罪与否,你自己都有答案。 |
|
|
|
|
|
|
|
发表于 14-2-2011 03: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如何,不管卡债者出庭与否,认不认罪,简单而言,举凡没有对传票做出回应者在出庭日以后名字将被置入CTOS档案,从此被黑名单,即不能进行任何买卖交易,亦不能贷款。
待债务数目和高昂利息一直滚到可以申请穷籍的条件时,银行铁定会指示代表律师向你展开穷籍行动申请。到时更惨,不能出国。
所以奉劝大家精明理财吧。不幸欠债的话就记得欠钱还钱天经地义! |
|
|
|
|
|
|
|
发表于 15-2-2011 03: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那么多~请问是不是 不承认的话, 是为了争取时间找银行谈 或者找国家银行谈? 然后要求银行撤 ...
hong5305 发表于 14-2-2011 12:48 PM
不承认是不会构成欺骗罪? 毕竟你有你的权利不承认。。
你要分清楚不承认和欺骗是2者不一样的东西
你可以在上厅承认
然后和法官说你要instalment
那么他会要你和 bank's lawyer 谈
然后就回enter penghakiman persetujuan
但是你必须定期还钱
否则bank 可以用penghakiman persetujuan 来告你bankruptcy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