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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春陳德光STEPHEN CHAN 已干犯強姦和勒索等罪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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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09 1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報專訊】曾捲入勒索獲判無罪的詠春師傅陳德光,入稟控告《快週刊》一篇有關他的報道內容失實及誹謗,損害其教授詠春DVD的生意,亦令其聲譽嚴重受損,為此索償。


被告為快報週刊有限公司、總編輯靳清松及印刷商泰業(香港)有限公司。自稱是成功商人、國際知名詠春高手的原告陳德光,在其入稟狀指出,被告旗下的《快週刊》於去年118日的封面報道中,訪問了一名夜總會女公關,內容與原告將面對的刑事件有關,內容敏感,並誣蔑原告曾干犯強姦和勒索等罪行。入稟狀續指原告聲譽因此嚴重受損,亦影響其教授詠春DVD和書籍銷量,遂要求被告賠償損失。
陳德光曾涉嫌勒索夜總會女公關,被警方拘捕後,

從其寓所搜出記錄了逾百名妓女資料的「尋歡日記」,陳其後獲法官裁定無罪,當庭釋放。

件編號﹕DCCJ5410/07


http://mingpaovan.com/htm/new/20071209


他經常到夜總會欺騙公關小姐感情和金錢,又暗示他其身不正誤人子弟,應逐出師門。陳德光
道德標準低.陳德光師承鄒子全,也是本地simon hew 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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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09 03: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eongNg 于 17-10-2009 12:59 PM 发表
明報專訊】曾捲入勒索案獲判無罪的詠春師傅陳德光,入稟控告《快週刊》一篇有關他的報道內容失實及誹謗,損害其教授詠春DVD的生意,亦令其聲譽嚴重受損,為此索償。


被告為快報週刊有限公司、總編輯靳清松及印 ...


换了个新的户口又来了吗?
不管你是谁,麻烦你以后 post link 的时候,确定 link 没问题才 post 上来。

http://the-sun.on.cc/channels/news/20070816/20070816030125_0000.html
http://the-sun.on.cc/channels/news/20070816/20070816030158_0000.html

以上的 link 让大家从不同角度看问题。

对于这件事,我 no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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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0-2009 04: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歐賣葛 的帖子

对不起,歐賣葛,朋友介紹这綱,笫一次上來交下朋友,问下你们知此事嗎?这link在香港明報綱看到,你们交流,几好,師承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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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09 05: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eongNg 于 17-10-2009 04:46 PM 发表
对不起,歐賣葛,朋友介紹这綱,笫一次上來交下朋友,问下你们知此事嗎?这link在香港明報綱看到,你们交流,几好,師承何人,?


因为你好像有心要诋毁人家,不像有心要交流。要交流的话,应该说话比较中肯。
Anyway, 我真的 no comment, 让其他网友与你交流吧。

我师承 Penang 的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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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9 1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CheongNg 的帖子

  又来一个,没完没了的。
不如开个‘武术名家品德论专区’比较好吧。在哪儿爱看的人就进去看,搞到论坛主页里头都是咏春恩怨论,有点乌烟瘴气。
不然的话,这儿有个叫【詠春拳※※交流專區】的,请到哪儿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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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9 0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boten 于 18-10-2009 11:27 AM 发表
  又来一个,没完没了的。
不如开个‘武术名家品德论专区’比较好吧。在哪儿爱看的人就进去看,搞到论坛主页里头都是咏春恩怨论,有点乌烟瘴气。
不然的话,这儿有个叫【詠春拳※※交流專區】的,请到哪儿 ...


老兄,交流区只志在咏春拳术的交流与心得。不要把那儿弄到乌烟瘴气,拜托,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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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9 03: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大力鱼 的帖子

啊,不好意思。小弟有冒犯之处深感歉意。
以上言论修正。
有关咏春善意交流的帖子就到詠春交流專區发去。
不管是论坛主页,交流区,发言论之前请参考论坛声明与规则。别污染空气。
一时口快忘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道理,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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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9 04: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boten 于 18-10-2009 03:47 PM 发表
啊,不好意思。小弟有冒犯之处深感歉意。
以上言论修正。
有关咏春善意交流的帖子就到詠春交流專區发去。
不管是论坛主页,交流区,发言论之前请参考论坛声明与规则。别污染空气。
一时口快忘了己所不欲,勿施于 ...


无心之过没人会怪你的啦。
之后如果没有人有意见的话,这帖子自然会沉下去的。让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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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9 04: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鸡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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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9 07: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escopuchong 于 18-10-2009 04:51 PM 发表
鸡友一个......


那么我们就听一下ahtian版主的意见,其实我不想再继续看见论坛给人家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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