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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只拜过堂,但没有注册,这样在法律上算不算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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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09 07: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一下。。

现在法律上,如果只是拜堂,但没有注册。。这样法律上算不算夫妻?
那如果没注册,需不需要办离婚手续的呢?

多谢认识法律的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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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09 12: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83之前的,只要能够提供照片,请柬等证明行的是传统婚礼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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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7-2009 01: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kaiyet 的帖子

83哦?那么现在呢? 只是拜过堂算不算夫妻?
如果没注册的,想离婚。。该怎样?
还有就是男方可以去告女方悔婚吗??

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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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09 08: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了是83年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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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09 10: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ah_sheep 的帖子

现在当然要‘白纸黑字’咯!加上您的小小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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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7-2009 01: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eagleaar 的帖子

男的还一直骚扰女的说因为她是他妻子!!
说什么她再不回就把她捉回来。。
打电话给她不可以不接。。

男的有权力这样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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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09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ah_sheep 的帖子

哇!好痴情的男人!
问题是:83之后拜堂又没注册,当然谈不上‘’离婚‘’
那就可以去警察局‘‘报案’‘或‘’备案‘’吧,以免不快乐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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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7-2009 03: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情形如果跟女方交往呢?
会不会被说是通奸?
男方有权控告或阻止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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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09 04: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h_sheep 于 29-7-2009 03:53 PM 发表
这样的情形如果跟女方交往呢?
会不会被说是通奸?
男方有权控告或阻止的吗?


你真的很固执哦,都那么多人说过是在1983年后需正式注册结婚,在法律上才算是合法夫妻,
管你什么拜堂,就算是摆过酒发生过性行为也不是合法夫妻,顶多算是男女朋友, 请问你和别人的女朋友交往,男方有权控告或阻止的吗?

真的那么怕,建议你去警察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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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09 08: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要和人家"老婆"走,然后又要怕人家告他"通奸",挺好笑的,要是怕就不要搞啦,但这种桃色纠纷最怕的是最后搞到你斩我我斩你,两败具伤,年中报纸都有不少这类的新闻报告,LZ自己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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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7-2009 1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kbchoong 的帖子

我明白了!!

谢谢大家的解答!!

不好意思哦,不太懂备案是指什么意思?是不是先报案说可能会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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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9 07: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aiyet 于 29-7-2009 12:02 AM 发表
83之前的,只要能够提供照片,请柬等证明行的是传统婚礼就没问题~


好像是 1st March 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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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10 03: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是 1st March 1982
王律師 发表于 14-9-2009 07:42 PM

1/3/82之后的要签黑白才算夫妻。

和小过16岁的女生上床,不管对方通不同意。都可以告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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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010 03: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注册就不算了,
一定要黑字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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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10 10: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另類法律條例,如這對情侶雖有拜堂結婚,但並沒有註冊為合法夫妻,如果單單站在法庭內,他們不算合法夫妻..
但是有補救,這對情侶(夫妻)其中一方可以指出他們為合法夫妻的理由..只要有理由相信他們是合法夫妻,只需指出他們一起的生活點滴..有沒有聽過 "automatic"?

當一女于一男共床多年,女方可被當做男方妻子于他們是情侶關係而致..
需有家人,親戚,朋友,或同事,可以指出他們有夫妻行為都可以將他們定位合法夫妻..
但是隨說是合法夫妻,依然漏一空間,男方財產如沒女方姓名,一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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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10 03: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Dolphin31


    apa itu ""另類法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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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10 06: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olphin31


    apa itu ""另類法律條例??""
Who_am_I_85 发表于 30-1-2010 03:29 PM



均屬特別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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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10 06: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Dolphin31


    我的人比较笨,你有case的citation给我看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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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0 02: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olphin31


    我的人比较笨,你有case的citation给我看一下吗
Who_am_I_85 发表于 30-1-2010 06:57 PM



因為都均屬正式文件,除了律師同陪,都未能把資料外泄..還是你想知道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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