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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9 03: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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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9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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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 988fulot10 的帖子
他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我们的确无可奈何。所以我是一个不崇洋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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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9 04: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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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hlauweihotmail 于 4-4-2009 03:39 PM 发表
他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我们的确无可奈何。所以我是一个不崇洋的人!
他们自己的国家都是这样... ,,逃税的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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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9 06: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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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明白,所谓的秘密银行是什么来的呢,
是不是好像瑞士银行一样,对客户的资料保密呢?
哪为什么瑞士银行又没有被对付呢?
对客户的资料保密又有什么错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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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9 06: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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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ct2049 于 3-4-2009 03:37 PM 发表
国际制裁,可大可小,可以小至国人出国旅行受对付,可以大至外资大量撤资...
马股持有者,自求多福了
遭G20峰会列入制裁黑名单 马来西亚成为逃税天堂国家 4月3日 下午1点36分 ...
瑞士银行不算密谜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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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9 06: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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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无花 于 3-4-2009 11:53 PM 发表
根据凤凰台的报导是说在反洗钱/逃漏税方面我国和国际组织不太合做,所以被列入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者可能会被制裁.
如何被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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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9 06: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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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9 07: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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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也难怪,马来西亚是“塔立班”的资助国嘛,很多东西是不能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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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4-2009 08: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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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9 10: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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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全球经济风暴,我国却没什么动荡,原来是如此。国家被列,希望所谓的制裁别把人民当代罪羔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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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09 09: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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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以为是什么而被列入黑名单,原来只是因为没有與外國交換稅務資訊
OECD避稅天堂黑名單 最後4國獲除名
| 【中央社╱中央社巴黎7日專電】
| 2009.04.08 08:04 am |
| |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2日公布避稅天堂「黑名單」,有四個不肯承諾尊重國際稅務規範的國家列名,但今天又將這四個國家除名,與其他38國共列「灰名單」中。
OECD秘書長古瑞亞(Angel Gurria)今天指出:「上週四我們聯繫了20國集團,有4個國家還沒有採行與外國交換稅務資訊的廣泛國際標準。今天這4國完全承諾採行OECD的交流稅務信息。」
因此,原先名列20國峰會所公佈避稅天堂「黑名單」的哥斯大黎加、馬來西亞、菲律賓及烏拉圭等4國,如今也已經不在「黑名單」內了。
發布黑名單後的當天晚上,烏拉圭就立即做出反應,從第2天開始就採用OECD的標準。
這四個國家已通知經合組織,他們從今年起提供立法,消除實施該組織標準的障礙,並納入在法律和條約中,目前已生效。
所以,OECD已將這4國列入有38國在內的「灰名單」內,這些國家是已承諾遵守國際稅務標準,但尚未與30個經合組織成員國中至少12國簽署雙邊協議的國家,包括比利時、汶萊、荷屬安地列斯、列支敦斯登、盧森堡、摩納哥、新加坡、瑞士及巴哈馬、百慕達及開曼群島等。
古瑞亞表示,還有許多工作要做,以執行和實踐這些承諾,但他相信將定期取得進展。
【2009/04/08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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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klagigi 于 8-4-2009 09:46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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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09 10: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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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 klagigi 的帖子
我现在才知道
一个国家的税务
原来要向国际的其他国家交换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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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09 10: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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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 deckson. 的帖子
我嘛是现在才恍然大悟。。。
不过有嘴/条约要求别的国家。。那些所谓强国交换的资料都不懂可以相信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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