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干那那民众舞狮团
主办
北干那那青年体育会常年杯第三届男子团体乒乓公开赛
宗旨:推广乒乓运动,联络各族感情
比赛地点:北干那那育民华小学校大礼堂
比赛日期:2009年5月2日至5月3日
比赛时间:5月2日下午12点正
报名费每队:50令吉
奖励:
1)冠军1千令吉、亚军500令吉、季殿军200令吉、八强50令吉
2)冠、亚、季X2、八强各获奖杯一座
表格索取:汤瑞兴013-7514787、许庆波012-7148625、李爱源019-7785350、何俊辉019-7731977、李友隆016-7366914
报名截止日期:4月12日
抽签日期:4月19日
比赛制度:采用5场单打比赛,采5局3胜11分制,每位球员只限打一场。初赛以分组循环选出
正副盟主,复赛、半决赛则以淘汰制度进行。
赛会用球:40mm 三星(NITTAKU)橙色乒乓球
每队球员人数:5 - 7人
球员资格:
1)每队只允许一名(A)级球员
A)级球员定义
公开组州手 (1997 – 2008)
少年国手
学联国手
外援只允许新加坡乙组或印尼乙组或以下球员,谢绝其他外援
非华组州手、ATM、PDRM (2004 – 2008)
2)谢绝国手(60岁以上除外)
3)新加坡球队或印尼球队以主办当局邀请为准
队员更换:必须在赛会之前通知主办当局。
球衣:所有球员禁止穿橙色或黄色球衣裤。
裁判员:
1)裁判员及视线员,将分别由2对球员轮流担任。
2)半决赛以及决赛的裁判员,将由主办当局委派。
取消资格:
1)任何球队在比赛时间,15分钟后仍未报到则当弃权论。
2)违例队伍资格将被取消,其对手将获得胜利或该队之前所取得成绩将一律取消。
3)若有参赛队伍中途退出比赛,该队之前所取得之成绩,将一律取消。
交通住宿膳食:各队自理。
上诉:主办当局将委任上诉委员会全权处理所有事项。欲上诉的队伍须在该场球赛结束后
15分钟内以书面连同200令吉按柜金一起呈交上诉委员会。如果上诉得直,按柜金将被退回,若上诉失败,按柜金将被没收。上诉委员会之判决为最后确定,上诉队伍不得有任何异议。
抽签:八时正抽签仪式将在北干那那民众舞狮团会所进行,缺席者由主办当局代为抽签。
规则:本细则若有未尽善之处,主办当局有权增删。
[ 本帖最后由 serchingmax 于 1-4-2009 12:01 PM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