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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09 05: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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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09 09: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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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nglk 于 2-4-2009 02:39 PM 发表
巴士也是有 knock for knock, 不过是由 Malaysian Motor Insurance Pool 承担, 因为沒有保险公司敢收. MMIP 是由 Bank Negara compulsory 全部普险保险公司參与的, 另一項 national service.
一下说巴士有
原帖由 tanglk 于 2-4-2009 02:39 PM 发表
Knock For Knock
保险法里有一個principle 就是subbrogation, 你撞A, A claim 他的保险公司 B, 但由於是你的錯, B 就會以A 的身份 去向你的保险公司 C, 追討損失, 用 law of tort - negligent.
这种claims 方式很麻煩也手尾很长, 后來全部的general insurance companies 就一起签一個合約, 从此以后, 保险公司只負責自己customer 的claims. 所以用以上的 case, B 不用再向 C claim了.
这個agreement 只能cover 车的損失.
一下说没有
到底有还是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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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09 10: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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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09 10: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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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4-2009 03: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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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4-2009 1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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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我弟去年骑摩多被一位驾车的妇女撞到,脚骨折,不能做工三个月,然后那妇女有去报案,请问律师现在在帮我们打着的官司是要那妇女赔偿什么?claim那车的保险,医药费和那三个月不能做工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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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4-2009 0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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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qtze 于 9-4-2009 12:25 PM 发表
我想问,我弟去年骑摩多被一位驾车的妇女撞到,脚骨折,不能做工三个月,然后那妇女有去报案,请问律师现在在帮我们打着的官司是要那妇女赔偿什么?claim那车的保险,医药费和那三个月不能做工的损失?
我不是律師, 只是一般上律師會幫你写的:
- 医药费及其他 indirect cost
- 三个月的收入
- 精神上的伤害
- 有沒有永久的伤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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