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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觀仕:華語規範前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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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 http://www.sinchew-i.com/article ... 751&data=scnews
華語規範前路漫漫
updated:2004-07-20 19:20:52 MYT
要不是“馬來西亞華語規範理事會”統一內閣(包括正副首相、正副部長和政務次長)的華文譯名,國內華文媒體不可能會從4月30日起,一改過去各自為政的陋習,給讀者帶來統一閣員譯名的方便。
各報譯名不同,本來早已司空見慣,但同一報紙,或同一版面,甚至同一則報導中也竟會出現同一個人,卻有兩種不同譯名的怪現象,令人難以置信。在譯名未規範之前,副首相的名字曾有納吉,那吉或拿吉等譯名。
此外,其他閣員的譯名也一樣難以統一。例如 印度國大黨主席(也是公共工程部長)三美威魯的華文譯名,便有“三美維魯”、“沙米維魯”等譯法。
人名漢譯不只是譯音那麼簡單,這其中牽涉到各國取名的習俗和文化背景,例如馬來人的姓名,名字在前,父名在bin的後面,第一次應譯出全名,以後只用名字即可,不能只用父名。歐美人的姓也放在名字之後,但譯時為了簡便,可以只譯姓,即姓名的最後一個字,例如:Ronald Reagan:里根(剛去世的美國前總統)。但外國人本身已有中國名字或習用固定譯名時,須遵照他的譯名。例如:John K Fairbank:費正清。至於日本、韓國、越南等國人名,因已有固定漢名,因此必須用回原名。中南美洲及西班牙的人名應譯倒數第二個姓,因為最後第二個姓是父系的姓,而最後一個則是母系的姓。
譯名可反映譯者立場
譯名也可反映譯者或媒體的喜怒哀樂和立場,例如:伊拉克前總統Saddam Hussein,除了沙旦胡先、薩達姆、侯賽因、沙旦胡申之外,更有人譯為“沙膽胡申”,(“沙膽”為粵語”,“你好大膽”之意)。當年,台灣報界把蘇聯前頭子“赫魯雪夫”(Nikita Khrushchev)故譯為“黑魯雪夫”,以“心黑手辣”的“黑”字 來存心侮辱他,因為台灣初期視協助中共的蘇聯為敵對國家。
2001年恐怖大亨奧薩馬賓拉登(Osama bin Laden)的譯名出現時,曾引起一片混亂。根據阿拉伯文化,Osama是奧薩馬的名字,bin的意思是某人之子,Laden則是他父親的名字,因此,可稱他為奧薩馬(Osama)或賓拉登(bin Laden),但不能稱他為拉登(Laden),這與本地回教徒的稱呼有些不同。
楊欣儒先生在《從‘書同文’到‘譯同名’─談我國語言文字規範化的方向》一文中, 認為中國把恐怖大亨譯為“本拉登”,台灣譯為“賓拉登”,這兩種譯法不符合穆斯林的譯名習慣,只能譯為奧薩馬,是有待商榷的。(楊先生大作詳見2004年5月28、29日《星洲日報》星雲版)。
統一譯名是我期待了幾十年的天大好事,我們應讚揚“華語規範理事會”跨出了第一步。所謂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但前路畢竟荊棘滿途。除了國內外人名、地名要統一譯名之外,還有許多科技新名詞、專門名詞(醫藥、化學、物理、數學、動植物學、礦物學等),各行業固有名詞(期貨、股票、金融、保險、會計、法律等),各國政府機構等數之不盡的漢譯,加上中港台各有不同的譯名,千頭萬緒,真難為了華語規範理事會袞袞諸公。
楊先生認為,華語規範工作不只局限於名詞的範疇,必須涵蓋語音、文字、語法和詞匯,這是正確的方向。不知“羅惹”式的華文,似通不通的西式華語、濫造成語和生詞,不倫不類的廣告用語,令人困擾的繁簡字,異體字 、生僻字和錯別字等,何時才能全面一一加以糾正,還我一個純淨清新的華文空間。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葉觀仕‧2004/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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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09 06: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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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网管 于 30-7-2004 01:22 PM 发表 
2001年恐怖大亨奧薩馬賓拉登(Osama binLaden)的譯名出現時,曾引起一片混亂。根據阿拉伯文化,Osama是奧薩馬的名字,bin的意思是某人之子,Laden則是他父親的名字,因此,可稱他為奧薩馬(Osama)或賓拉登(bin Laden),但不能稱他為拉登(Laden),這與本地回教徒的稱呼有些不同。
楊欣儒先生在《從‘書同文’到‘譯同名’─談我國語言文字規範化的方向》一文中,認為中國把恐怖大亨譯為“本拉登”,台灣譯為“賓拉登”,這兩種譯法不符合穆斯林的譯名習慣,只能譯為奧薩馬,是有待商榷的。(楊先生大作詳見2004年5月28、29日《星洲日報》星雲版)。
Osama binLaden 的父親是 Mohammed bin Awad bin Laden,也就是Mohammed 而不是如葉觀仕所說的Laden。Bin Laden 是家族的名字,他們的子子孫孫的名字後面都會加上 Bin Laden,這也就等同於姓氏。
http://en.wikipedia.org/wiki/Bin_Laden_family
http://en.wikipedia.org/wiki/Mohammed_bin_Laden
所以Osama binLaden譯為“賓拉登”或“本拉登”絕對比“奧薩馬”恰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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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12 04: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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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
大马规范理事会确实做了很好的贡献。
期待看到网上资料,可以查询马来名字的汉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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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12 04: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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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ama bin Laden,我只能說台灣會翻譯成賓拉登,都是美國教壞的.
在西方世界中,前面為名字後面為姓氏,美國人用他們自己習慣的念法,把bin Laden當姓氏來唸,所以CNN報導幾次以後,台灣也會照做.
念賓拉登純粹只是要縮短全名方便念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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