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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是有限公司,关于薪水方面是每个月的7号出的,
在2008年4月的时候,我们在10号才拿到。。。
在5月份的时候,我们在17号才拿到,这一次呢,就有劳工部的人来了,可是劳工部来的那天,薪水已经出了,也就是说17号拿到薪水,18号劳工部来了。。。
怎么知道这个月也一样,拖欠薪水,拖到15号。。。
三次迟出薪水,他们都有出NOTIS,可是如果说他们每次这样迟出新水,都出NOTIS的话,就可以当作没事的吗?我们员工自己有负担的。。。怎么能够这样撑呢?
请问一下,如果我们报劳工部的话,劳工部那里会保留我们的名字的吗?
后我们有什么解决的方法可以告的进他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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