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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狼二世代

请问基督徒的容忍限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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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07 04: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风狼二世代 于 12-10-2007 08:47 PM 发表
在论坛中,我很常发现基督徒们用非基督徒所不能理解的方式去探讨问题,尤其很多应用圣经中的道理,却是断章取义。这一点我认为众基督徒们应该注意。另外,当非基督徒提出很尖锐性的问题时,可不可以不要用自身的理智去解决?多数这类型的问题都关乎神学上的基本,我相信并不是全部基督徒能有神学上的造诣。可是,大家请用一个容忍的心去解释基督徒的信仰。



回到主题, 当非基督徒提出很尖锐性的问题时, 我们要如何去解释基督徒的信仰?

我想与大家分享 田立克在 基督教思想史中, 第五章的看法:


Now these three steps –
first a common ground without which no conversation is possible at all;
second, the defects of the object of the apologetic;
third, the belief that one's own position is the fulfillment of what, as longing and desire, is in the other one


我认为这是非常有智慧的做法。

第一: 就是要找出对方的思想与自己有没有 共同点(common ground)
试想如果没有先找出这共同点,作为探讨的平台。 在谈下去, 也没有好结果的。


给个例子: 记得若干年前, 与未信主的网友讨论 人的由来 ( The origin of man)

他们理所当然的提出演化论(evolution)的观点, 我当然也提出圣经创造论的观点。
但当时他们只承认演化论(evolution)的科学观点, 而不承认 圣经的观点。 认为 创造论是伪科学, 并不是真学问。
如果没有这基本的共同点, 在谈论下去也是没有效用的。
因为就算你怎样以圣经的话语来论证客观所观察的例证, 他们也听不进去。 因他们只是接受有科学界承认的研究,才具有权威性。

如果对方不接受超验性的理性思考的结果, 来论证客观所观察的例证。 那么, 我们就不应该继续辩论下去。 这是第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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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7 10: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聖經裡所啟示的[信]有豐富的涵義﹐各位的討論也精彩地提到了 。容許我在此綜合並整理一下。

1) 上帝的信實(罗3:3,“神的信”)﹐這是奠基的[信]﹐是本于[信]以至於[信]的前一個[信]。用田立克基督教思想史的術語說﹕上帝的信實成就了上帝的工作(新以色列人,教會)這個實在﹔和睦這個實在﹔基督為教會的房角石(與元首)這個實在(以弗所二章)。這個預定並完成的實在先于人的思想。

在這個層面﹐人沒資格參與。

2) 對認知上的耶穌(歷史的耶穌-例﹕復活事件)的[信]。這是對耶穌作為客體研究對象的[信]﹐亦是相近科學對客體研究的[信]。托倫斯( Thomas F. Torrance )提到耶穌作為上帝二重客體性:基本的客體性就是上帝作為我們的主,把自己向我們啟示出來;其次是祂透過時空,道成肉身向我們顯現。托倫斯認為如果神學沒有客體性,縱是天花亂墜,不外是主體營造。要解決神學的客體性,就要處理神學的啟示。上帝雖是超越者,但在時空中啟示了自己,基督就是神學的客體性;祂不是從人的冥想中產生的。神學之可以被稱為科學,除了客體性的肯定,神學的治學也非常嚴格,堪與科學比美。

在這個層面﹐人人可參與。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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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7 10: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ethos 的帖子

希望可以解释一下何谓基督是神学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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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7 10: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3) 對耶穌基督(接受耶穌為救主)委身的[信]。是本于[信]以至於[信]的後一個[信]。沒有(1)的[信]就沒有(3)的[信]。(2)的[信]縱然是途徑之一﹐但這個[信]不是決定性的充份條件。因著上帝的信實﹐我們得以因信稱義 (justification)。這個說明一點﹕救恩並不是我們的功勞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以弗所2﹕8) 委身的基礎在於上帝已成就的實在。

在這個層面﹐信者被賦予兒子的名份。

行文至此﹐已大致解釋了本于[信]以至於[信] 中的雙重涵義之一 -> 稱義。

4) 以基督為教會元首所展開的全面的[信]。 這是本于[信]以至於[信]中的雙重涵義之二 -> 成聖(sanctification)。 這個[信]與(3)的信不同﹐我們不能以(3)等同于(4)。在這裡﹐(3)的[信]變成了本于[信]以至於[信]的前一個[信]﹐(4)的[信]變成後一個[信]。(3)的[信]使我們正式進入教會。(4)的[信]是上帝要我們畢生努力的。

Faith Seeking Understanding (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以弗所4﹕13), Faith Seeking Good Works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2﹕10)﹐Faith Seeking Peace (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以弗所2﹕17), Faith Seeking Teamwork (各(或作全)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以弗所2﹕21)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有了(3)的[信]﹐就會有(4)的[信]。(4)的[信]是一種動力(action)/行為。 用彼得兄的翻譯﹕信德 = 具有能行出德行的信心。對基督徒而言﹐信心與德行不能切割。

在這個層面﹐教會靠基督同被建造成为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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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7 11: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kevinpss 的帖子

基督信仰不一定要有很高深的神学知识,只需要单单的"信".

kevinpss弟兄﹐我並沒有反對您這句話﹐但以上這局話太容易令人誤解了。彼得兄也不斷向您提問﹐要搞清楚您所言為何事。

希望以上所提到的(1)﹐(2)﹐(3)﹐(4)的[信]能幫助您日後能較好地表達[信]的涵義。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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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7 12: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ethos 的帖子

或许我用简单的说法总结一下:
上帝的信实,魔鬼的相信,保罗的信靠,雅各的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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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7 1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另一点可以说说的是皈依,convert or turn
悔改是turn from oneself,而信则是turn to God
在圣经里提到turn to God from idol,这一点最近看一本释经,这样写:turn to God的结果是我们turn from idol,而非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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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7 1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ubiquitous 的帖子

  有趣有趣﹐還挺傳神的。

只是那個[魔鬼的相信]有點恐怖。 有沒有更好的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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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7 1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ethos 的帖子

法利塞人相信耶稣,但不承认他是基督,算是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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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07 1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想不到。。。更好的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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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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