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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雨天

森州版主大战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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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12: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igiambassador 发表于 3-11-2014 11:56 AM
当时版主还把一个我有回帖,关于 Dr Loo 联络号码的整个楼都删了。  我都不知道是那里踩到他的神经线了? ...

请示车掌超版比较好。其他的超版/版主不用指望,全都官官相扶,甚至还会发你lan zha

不聊了,等下某位 超版 又要来闭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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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ongking3072 发表于 3-11-2014 09:08 AM
请看回记录,你并没有说明询问一定要pm 版主。。当时的你已经火烧心了,失去理志,难道询问和讨论问题也要 ...

请自行翻查所有交涉过的帖,
有说过不能这样在别人的帖闹。
一就是私下pm版主(可是被你们说成我这样是鬼鬼祟祟,不光明正大)
二就是去论坛调解区做出正式投诉(你们却不采取这个正规方式,而是继续吵闹)

如果你批评得有理,我一定虚心接受。
但事实你是后到来撑你的朋友的,
你朋友犯错的帖已经被我屏蔽了,你根本看不到,无法知道事情来龙去脉,
一来就是开火,所谓的批评就连祖宗十八代也搬出来。
这等言论你要强说成是正面的批评,询问或讨论问题,太过牵强了,

把事情搬来调解区就是要公开地说。
并不是你说不用回复我就不回复,
我是有义务必须回复和解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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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2: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igiambassador 发表于 3-11-2014 11:01 AM
谢谢 @Wongking3072 通知有人 @小雨天  为我出头。

事情其实很简单,我看到 @hermanchb 帮人解答问题,  ...

我也认同分数不重要,
而在论坛的言行和品行更重要。

既然你承认你看到的帖子已经被屏蔽了,
也就是说你看不到内容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你就出声相帮,
甚至过后还把一堆旧帖顶上来质问版主,
后来还tag其他人进来,造成一群人一起讨伐版主。

整个过程我都有告知你犯了什么错,
应该用什么管道诉求,
被扣分前都有事先警告与劝阻。
就连你顶上来的旧帖我都没徇私和有去处理。

道理已经给你了,只是你不肯正视。
并不是你觉得应该怎样去得到你要的答案或你想怎么去帮人帮声,你就一意孤行去做的,
做一切行动之前必须以遵守版规为前提。
在屡劝不听的情况下,如果我不去采取行动制止你们,那就是真的没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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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2: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ermanchb 发表于 3-11-2014 11:40 AM
楼上说得对,我只是帮人解答,也叫发帖的人把发帖原因写清楚,我没有骂人也没有打广告,版主没有理由的情况 ...

必须声明,我不认识你,也不知道你是谁,
所以你所谓的我一直都不喜欢你,是在诬蔑我。
这番言论会误导他人以为我是公报私仇,以权谋私,希望你慎言。

至于你说我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删除你的帖子,
这也是不成立的。
我们版主在处理帖子的过程一定会经过系统发送一封通知信去你的信箱,
里头会告知你的什么帖子被处理以及为何被处理。
而且我没删除你的帖子,只是屏蔽,那时候甚至也没扣分。
在其他一些版,一些比较严格的版主是直接扣分的。
所以我的做法已经是很轻手了,只是你不满意,硬要吵闹。

至于你认为我是针对人不是针对事,
我想请你举出为何我会针对你,是否我们过往有什么过节或误会。
以我所知,我应该从没和你见面或交涉过吧。
请不要用莫须有的罪名来指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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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3: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FIISSHH 发表于 3-11-2014 02:33 PM
我也认同分数不重要,
而在论坛的言行和品行更重要。

你不要颠倒是非,我是在你屏蔽之前看到内容的。

我也有解释过,那种内容会方便网友以后寻找森州资料时不必再询问,也不必 pm 来 pm 去。整个论坛就是资料库。

是你分不清什么是叫打广告,什么是资料。
比如有网友找 Dr Loo, 不过她已搬迁了。我放她的新地址和联络号码,这算广告吗?
广告应该是想这样:  Lee Plumbing, 012-3456789, 用料一流,价钱有商量。

有位网友一直帮他母亲(车衣)的做介绍,那又算不算广告?你还不是放任了她很久??至到我提起你才屏蔽了她的某些帖。
对我而言, 那位网友也没错,她母亲做的好不好,公道自在人心。
给了森州网友一个便利,好坏都是双赢。她母亲车的好,价钱公道,我们知道,如果乱砍头,肯定有网友会 feedback。

不要一直要我投诉网管,问题在那边发生,当然要先在那儿解决,网管是最后解决方案。 有网友把问题带到这儿也不是我想要的。
难道你儿子在学校被老师打,你直接投诉去【木尤丁】啊????

可能你认为我是 @hermanchb 的分身吧?  他曾经有意思当森州版主,你就介介于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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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ey花爷爷 发表于 3-11-2014 11:48 AM
后面部分扣分的确有点过份,有点先入为主的成分。去请示网管比较好。

后面扣分的部分是因为这群人持着不怕扣分,
不肯以正规方式去执行正确诉求的管道。
屡劝不听的情况下我依据我事先警告过的处理方式去制止他们。
在论坛最严重的就是聚众讨伐,不可理喻地在帖子叫嚣。
偏偏一些会员凭着自己分数多就不可一世地讨伐版主或其他会员,
所以我才会设下如此机制去克制此类犯事的会员。
只要肯把问题带到论坛掉解区去诉求,那就是最正确的诉求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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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花爷爷 + 2 一人让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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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3: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igiambassador 发表于 3-11-2014 11:56 AM
当时版主还把一个我有回帖,关于 Dr Loo 联络号码的整个楼都删了。  我都不知道是那里踩到他的神经线了? ...

http://cforum3.cari.com.my/forum ... &extra=page%3D1
我处理你这个帖的时候,我有告知你这个帖被处理的原因。
论坛总版规这么多年来一直都规定不能公开放电话号码出来。
也再重申,我是屏蔽不是删除。
整个楼删除是不可能的,最多也是回收,所以还是有保留证据的。

就算是删除也不代表版主处理不妥。
因为总版规也有说明广告贴将在不被通知的情况下删除并扣分处理。
只是我通常没用这么直接的方法。
我大多数都是屏蔽以留下证据。
除非是一些很明显,或重复发帖的,又或者把旧帖顶上来打广告的,我就有可能会直接删除。
不过就算是直接删除,也还是有经过系统的通知机制通知该帖主人告知原因。

会员的义务是必须搞清楚版规,
你连电话号码不能放出来也不知道,
这是你的个人失误,也证明你还没真正弄清楚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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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3: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FIISSHH 发表于 3-11-2014 03:11 PM
http://cforum3.cari.com.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32748&extra=page%3D1
我处理你这个帖的时候 ...

我费事再回复你。

公道自在人心,就让网友们(尤其是森州的)自己心中给个评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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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3: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igiambassador 发表于 3-11-2014 03:02 PM
你不要颠倒是非,我是在你屏蔽之前看到内容的。

我也有解释过,那种内容会方便网友以后寻找森州资料时 ...

是你分不清楚什么是广告帖吧?
你也没搞清楚就算会员本身没获得商业利益,
可是他的帖子触碰到广告嫌疑,或者触犯到广告帖的一些素材,
我们版主都必须处理的。
如果不规范这些广告帖,就会有会员走漏洞,
随便一个分身就到处发帖说给资料,放上地址电话号码,以分享为明,实质打广告为主。
请看明白以下的link,我已经给你们看过很多很多次了。
http://cforum3.cari.com.my/forum ... &extra=page%3D1

至于放任车衣的那个广告,
我绝对没放任。
因为时间关系,版主不是每个帖子都能一一审核,
所以一些没处理到的犯规帖,也希望会员们看到可以帮忙按报告。
有一段期间的帖子我的确因为工作忙碌没处理到,
这方面我承认失责,也承诺会为森州论坛大扫除。
你顶一些旧帖上来说我徇私,那只是你的私下想借故讨伐我而已。

至于你说不要叫你投诉网管。
所以我说你只是以你自己的认知去理解论坛。
我不是叫你投诉网管,是叫你来论坛调解区向超版做出诉求。
问题的确是放生在那边,可是我的处理方式你们不满意,不代表你们可以在那边讨伐版主。
管理层既然设立了论坛调解区,就自然有他的道理,目的是要有个正确管道让会员获得诉求,
并不是你觉得应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你此举根本没尊重版规在先,而是以你认为的规则去做。

至于你猜测我认为你是hermanchb的分身。
这个很莫名其妙,他是谁我根本不知道,也不知道他申请过版主。
或许我以前有和他交流过吧,还希望你们告知是否有过,我真的不知道他是谁。
而且那么多人想当版主,每个我都要介怀吗?
你不需要如此阴谋论,更不需要如此以己心度别人之心。
再次重申,我和这群人过去毫无恩怨,绝无以权谋私之心。
如有,请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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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3: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igiambassador 发表于 3-11-2014 03:25 PM
我费事再回复你。

公道自在人心,就让网友们(尤其是森州的)自己心中给个评语吧。

所以我说道理已经放在你眼前,
只是你根本不肯去正视。
不过我也认同网友们心中自有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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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5: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件, 虽然是投诉帖, 不过更像是你们自己的争论帖, 没有次序的提供资料. 只有涉及者, 才了解你们在争论些什么, 不了解案件者, 只会多嘴一起闹起哄, 不知所谓. 而想负责调解的, 根本不知要如何下手.  我就跟着大家在这里讨论的, 作出一个整理:


18-10-2014 03:05 PM小雨天在 http://cforum3.cari.com.my/forum ... &extra=page%3D1 回复
版主18-10-2014 04:14 PM屏蔽.
19-10-2014 05:45 PM 来调解区开帖
19-10-2014 06:19 PM 同一帖作出回复, 20-10-2014 02:31 AM被屏蔽.
http://cforum3.cari.com.my/home. ... 1119&do=profile

根据以上时间, 这样来调解区开帖根本不合理, 资料也给不足, 本应该直接关帖. 所以我花了很长时间去了解事情起因.
调解区规则 :http://cforum3.cari.com.my/forum ... &extra=page%3D1 符合了几点?

hermanchb
http://cforum2.cari.com.my/forum ... page=1#pid122155816
13-10-2014 12:14 PM , 13-10-2014 11:36 PM处理.
* 处理有争议

http://cforum2.cari.com.my/forum ... page=1#pid122174843

nganzai
http://cforum.cari.com.my/forum. ... page=1#pid122144695

myway1146
http://cforum.cari.com.my/forum. ... page=1#pid122183611
14-10-2014 07:39 PM , 14-10-2014 08:05 PM处理

digiambassador
http://cforum.cari.com.my/forum. ... page=1#pid122185722
14-10-2014 10:02 PM, 14-10-2014 11:00 PM 处理

到最后, 在这里爆发: http://cforum.cari.com.my/forum. ... &fromuid=213358

在这帖:
digiambassador 被扣了 1200分
myway1146 被扣了 200分
Wongking3072 被扣了200分
nganzai 被扣了600分

被处理的内容, 稍后我再整理. 大家可以补充我的说明. 事情必须整理好了, 了解了, 才可以对症下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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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5: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FIISSHH 发表于 3-11-2014 02:52 PM
必须声明,我不认识你,也不知道你是谁,
所以你所谓的我一直都不喜欢你,是在诬蔑我。
这番言论会误导 ...

你没有得救了,做错事不承认,我也懒惰教你了,你就继续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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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10 收起 理由
Wongking3072 + 1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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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5: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鹤 发表于 3-11-2014 05:16 PM
这个案件, 虽然是投诉帖, 不过更像是你们自己的争论帖, 没有次序的提供资料. 只有涉及者, 才了解你们在争论 ...

你看到吗?你们应该学习手机世界的版主,他们可以和我们打成一片,为什么?他们当我们是朋友,所以大家都尊重彼此,乐也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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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Wongking3072 + 5 你说中我的心声,我也没和其它版主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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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6: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ermanchb 发表于 3-11-2014 05:31 PM
你没有得救了,做错事不承认,我也懒惰教你了,你就继续错吧~!

犯了版规的是你,是你不愿承认。
如果我有错,请指出,并提供版规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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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6: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ermanchb 发表于 3-11-2014 05:36 PM
你看到吗?你们应该学习手机世界的版主,他们可以和我们打成一片,为什么?他们当我们是朋友,所以大家都 ...

每个版的版主自有管理风格。
我管理的版也有我自己的策略与方针。
总之一切以遵守版规为前提,互相尊重。
你们的所作所为我看不到有何尊重成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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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7: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鹤 发表于 3-11-2014 05:16 PM
这个案件, 虽然是投诉帖, 不过更像是你们自己的争论帖, 没有次序的提供资料. 只有涉及者, 才了解你们在争论 ...

鹤版主你好,
谢谢你来处理这次的纠纷。

实际上一开始所处理过的帖子分布各个主题,
所以我也难以一一列出。
不过可以保证的是,
处理过程中,所有帖子都是依照版规去处理。
而且没有扣分,只是屏蔽。
所有的处理最后都有通过系统的PM功能发送通知与说明被处理原因。
(可能有其中几帖有删除,不过如果有,一定是明显的广告帖,主要是把旧帖顶上来打广告之故,我才会做出删除处理。)
这一切超版可以翻查我的管理记录。

而在帖子被处理过后,
对此有异议的会员,我都有通过论坛帖子的方式再做进一步的解答。
也有劝解不可闹事,可以私下联络版主沟通,
也或者可以透过正规管道到论坛调解区做出进一步的投诉。
也要求他们不要继续喧哗吵闹,还论坛和谐气氛,否则我将采取行动处理。
因此才有接下来的扣分。

整件事情的扣分只扣在处理他们聚众讨伐的罪行上。
目的是为了控制局势,不然他们继续喧哗吵闹下去。
至于扣分制度,我采取的是警告后如继续吵闹的行为,扣200分,被扣分后继续再吵闹,就加倍也就是扣400分,
而经过第二次的扣分再继续吵闹行为,就是再加倍扣800分,以此类推。
关于这个扣分制度有争议有人认为扣太多,
但这个方法我已经沿用了十多年,此法用在以克制持着分多不怕被扣,继续吵架喧哗的顽劣会员。
此方法也让我过去解决了许多无视版规,明知故犯继续犯事的会员闹事事件。
而且此法也没抵触到总版规或版主守则的任何一条。
希望鹤超版明鉴。

而其实整个事情除了小雨天做出的无理投诉以外,
而其他涉事人直到昨天才出现争论。
而他们争论的要点,就是我应该依他们所想要的方式去管理论坛,
甚至要求我给方便,这点我是绝对无法认同的。
既然犯了版规就承担,这点是我坚持的。
而他们犯事的地方是在森州论坛,那么我引用版规去处理和扣分,这我也认为我已经履行了版主的职责。

谢谢超版也劳烦超版了。


本帖最后由 FFIISSHH 于 3-11-2014 07:1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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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king3072 + 1 支持言论自由~ 要求你下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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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9: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 )坛主负起的是管理论坛的重大任务,所以需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能接受各方意见。
2 )坛主应该有足够的上网时间和条件,经常出没于论坛,冲锋陷阵。
3 )为维护论坛的良好气氛,坛主应待人友善,热情好客,不可随意辱骂网友。
4 )坛主对所管辖的论坛主题应有一定的造诣丶兴趣及经验丰富。
5 )坛主有义务为振兴论坛,活跃气氛而努力。
6 )坛主有义务为网友提供咨询服务,解决网友的疑难问题。
7 )坛主对于论坛上的不良言语要多加引导。
8 )坛主对论坛上的垃圾广告或不符主题文章,应即时删除。

以上版主手册,敢问高高在上的森版主,你又做对多少呢?
个人认为,你的思维不正常了~ 言论不能自由,那我们和死 ketam 有分别吗?
森版主 继续死鸡撑饭盖吧 ~ 快为自己三毛钱的道理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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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digiambassador + 5 照她的版规,cari全部版主都失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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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10: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ongking3072 发表于 3-11-2014 09:26 PM
1 )坛主负起的是管理论坛的重大任务,所以需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能接受各方意见。
2 )坛主应该有足够的 ...

既然你放出来我就回答你。
1 )坛主负起的是管理论坛的重大任务,所以需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能接受各方意见。

有做到。我就是因为负起管理论坛的这个任务才处理你们的帖,以及不让你们聚众捣乱。
我不会为了讨好你们而行方便给你们,敢说已经做好品德这一步,但不敢说是优秀。
作风一路以往,不徇私不以权谋私,处理帖子一切以版规为先,敢说此作风正是正派所为。

2 )坛主应该有足够的上网时间和条件,经常出没于论坛,冲锋陷阵。

不完全做到。十多年来我经常出没论坛,
不过承认过去部分时段因为工作关系,也因为另个版主解任关系,无法妥善处理所有的帖子。
这点我承认曾经失职,也承诺过会整理过去的帖子,也承诺会找多个版主上任共同管理与分担职务。

3 )为维护论坛的良好气氛,坛主应待人友善,热情好客,不可随意辱骂网友。

有做到。处理你们的帖子,杜绝聚众闹事破坏论坛良好气氛,我正在做着,不是吗?
待人友善,绝对有做到,但对屡劝不听,不尊重人,执意闹事的会员,那就另当别论。
热情好客,过去我见过几百个网友,有没有做到,他们自然有所评论。
辱骂网友,粗口与人身攻击这些言论,我绝没犯到,而你们,犯了多少次?

4 )坛主对所管辖的论坛主题应有一定的造诣丶兴趣及经验丰富。

我出身于森州,在森州受教育,住超过十年以上,管理森州也超过十多年。

5 )坛主有义务为振兴论坛,活跃气氛而努力。
有做到。曾经把森州管理成许多版主指名赞赏的版。
的确这几年森州不再像以前那么好了,但我接下来的日子一定会为振兴森州论坛而努力。
所以如果你们再闹事,我绝对有义务惩治你们。

6 )坛主有义务为网友提供咨询服务,解决网友的疑难问题。

有做到。试看PM我,看我会不会提供咨询服务或解决疑难问题?
只是你们认为这叫鬼鬼祟祟,不愿意走出这一步。

7 )坛主对于论坛上的不良言语要多加引导。
有做到。引导了多少次,可是你们有听进去吗?
为何其他网友可以做到,偏偏你们做不到?

8 )坛主对论坛上的垃圾广告或不符主题文章,应即时删除。
不完全做到。这个有没有做到?如果没做到就不会有今天你们讨伐我的这件事了吧。
不过或许还真的没完全做到,因为你们很多帖子都不符合主题文章,可是一旦处理,就反应激烈要讨伐版主。
你自己看你开过的主题,有没有犯规心知肚明。

以上版主手册,敢问高高在上的森版主,你又做对多少呢?
个人认为,你的思维不正常了~ 言论不能自由,那我们和死 ketam 有分别吗?
森版主 继续死鸡撑饭盖吧 ~ 快为自己三毛钱的道理护航 ~


所以我做对了多少,你知道了吧?
而且请分清楚什么是义务,什么是必须吧。
思维不正常?行方便给你才正常吗?
言论不能自由?请问言论自由之前是不是要先遵守版规啊?
死撑?我如果站不住自己的立场就不会叫你们到论坛调解区做出正规诉求了。

也再此反问回一句,会员必须遵守的版规,你们做对了几个? 本帖最后由 FFIISSHH 于 3-11-2014 11:0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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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1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此也想对超版说,
这个主题已完全偏离主题,已经形成了笔战的局势。
或许我不应该再回复这些会员,
但我想我还是有义务尽量去回答吧。
不过如果超版觉得我已经等于在与网友吵架,那我愿意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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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11: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FIISSHH 发表于 3-11-2014 10:58 PM
既然你放出来我就回答你。
1 )坛主负起的是管理论坛的重大任务,所以需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能接受各方 ...

哈哈~你也是一个卖花赞花香的人~
试问一个老千会认自己有罪吗?
每个人必定认为自己是对的 ~那你自认没错,何解多人来讨伐你?难道全部人都针对你?难道我们是非不分?
今天没空和你聊,明晚我才来与你讨论你本身的问题~
最后想问一句:天子犯罪,是否与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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