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人車伯·

檳城的網友鄉民們:打你10拳和曝光見血,給你道歉然後包紅包,條件是要你去警察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4-1-2013 10: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勇往直前 发表于 4-1-2013 10:33 AM
我大路后的朋有都不只什么是" KA SUO LO"..可以解释一下吗?

外星语。土星话;泼水乱。 混水摸康头。(潮州话;题个凉,底个坐。吃鸡靠鸡,昏睡抱母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4-1-2013 11: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aluking 发表于 4-1-2013 10:49 AM
外星语。土星话;泼水乱。 混水摸康头。(潮州话;题个凉,底个坐。吃鸡靠鸡,昏睡抱母猪)

哈...明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11: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地行者 发表于 3-1-2013 11:07 PM
1) 不知道他的身份就可以乱打人?酱像我这种没身份的人随时都可以给人打死咯?好强的理由。

2) 不知道 ...

这个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11: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車伯· 发表于 4-1-2013 12:34 AM
反對黨員又做戲了。。。

土党示威打记者烧海报,扰乱bersih静坐,袭击首长的时候塞爆们在做什么,在猛拿屎塞爆自己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0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道歉了不代表不会重犯!
到底会包多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0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罪 1 打 1

今早开庭。。。被罚一千而已


打人没拿武器。。。很难被判坐牢的。。

除非你每一下都攻击重要部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4-1-2013 0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amesD 发表于 4-1-2013 09:27 AM
如果道歉有用警察还拿来做么?

至少小学生还可以写。。。。。我的愿望职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0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amesD 发表于 4-1-2013 09:27 AM
如果道歉有用警察还拿来做么?

被你先讲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4-1-2013 02: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小立 发表于 4-1-2013 01:08 PM
认罪 1 打 1

今早开庭。。。被罚一千而已

有沒有留案底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02: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車伯· 发表于 4-1-2013 02:06 PM
有沒有留案底先?

检察署控的当然案底啊


不过都没判监, 所以啊。。。你的履历表里面没有“空窗”期。。。。
以后找工。。也没有人知道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02: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小立 发表于 4-1-2013 02:10 PM
检察署控的当然案底啊

kad pengenalan coklat <=他们不是要拿这个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03: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ee_done 发表于 4-1-2013 01:25 PM
至少小学生还可以写。。。。。我的愿望职业

记得小学时候从来没写过愿望当警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03: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舞猫猫 发表于 4-1-2013 01:48 PM
被你先讲去了

muhaha~ 中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03: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04: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aluking 发表于 3-1-2013 11:31 PM
鎚翁之意不在酒,在意鎚人。

這個藉口就像警察說他不喝kopi這麼沒有說服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04: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amesD 发表于 4-1-2013 09:27 AM
如果道歉有用警察还拿来做么?

警察有甚麽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4-1-2013 04: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贏家 发表于 4-1-2013 04:26 PM
警察有甚麽用...

站树下, 站后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04:5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判打人罪成立,打人罚一千。
判破坏他人财物罪成立,罚两千。
很划算嘛。。。
以后这些歹仔会更加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04:5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这贴,当初乖乖收五千红包更好。歹仔还会怕。现在他更加有脸了。而且,相机坏了找谁赔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2013 05: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amesD 发表于 4-1-2013 03:27 PM
记得小学时候从来没写过愿望当警察

可能你没有看当年成龙的警察故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5-6-2024 10:13 PM , Processed in 0.068221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