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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黄明志改编国歌的指控在法律上能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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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07 0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报纸,发现在youtube上的“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被我国大部分的人(包括国会议员)和传媒评论,改编国歌的行为就是侮辱了国家,主角人物黄志明被迫公开道歉。
在每道歉前也有很多人表示支持他的,还有免费的律师等等。。。
这里不是要评论他的行为对不对,或他发表的内容对不对。而是想问问,他的“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到底算不算改编国歌呢?

从我的观点来看,(也从法律观点看,因为有某些人发表要控告)
1 “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不等于国歌“Negaraku”。字面上就已经完全的不一样了。千万别硬说有Negaraku这个字就是国歌啊!

2 “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这是一首饶舌歌曲(如西洋的Rap&Hip Hop)之类的,黄志明只是抄袭了国歌到里面去,这完全不是改编而是抄袭。主歌部分是饶舌,副歌部分才是抄袭了国歌。

以上两点可以在法律上成立吗?如果可以成立,那黄就没有错,就不需要道歉了。

好奇怪哦!大马这么多报纸都没人发表这样的论点,是没有人想到吗?还是不肖一提。

[ 本帖最后由 飛翔... 于 21-8-2007 03:2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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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07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除此之外,他没歪曲negeraku 里面的内容,只是加他自己 rap的歌词而已。

除此之外,他里面放一些人物,有些有放蒙蒙的白色遮脸。

  然后他写的歌词是没有直接一针见血批评一些宗教、政府等。只是属于陈述句。

  就说 去local u 很难的好了,他里面写的观点是写出来,但是是批评政府还是不是,就要看那个人的观法是如何了。


  其实他的歌很有创意,有些音乐人称赞他,只是因为目前他这么做,引起一些种族不满才被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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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8-2007 05: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20010322 于 16-8-2007 01:31 PM 发表
看了报纸,发现在youtube上的“我爱我的国家Negarakuku”被我国大部分的人(包括国会议员)和传媒评论,改编国歌的行为就是侮辱了国家,主角人物黄志明被迫公开道歉。
在每道歉前也有很多人表示支持他的,还有 ...


我也是考虑到这点....
政府是考虑控告他触犯seditian act 1948
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到底seditian act说明了什么
nst 的报道是his song uploaded in youtube which interspersed with national anthem
看来没改变国歌只是把国歌当副歌的defence并未成立
his song-->negarakuku虽然并不是negaraku但里边却(他们认为)拥有国歌而是为贬低国歌的integrity

我正在检查seditian act 1948再来详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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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07 03: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_^

听说是用内安法令来提控... 所以都不用谈什么法律条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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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07 08: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伯拉是怕家丑外扬..鄙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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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8-2007 11: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本也没有太注意这个youtube的短片, 因为明志所rap的, 其实都是大家平时都在讨论的抱怨, 现在竟然搞得这个样子。。。

政府想指出明志犯的法到底在哪里?其实我个人觉得事情很简单

1)修改国歌

问题:修改国歌?
– 如果问题出在修改国歌而已 (首相说的,虽然他说的不一定被律政署采纳,但他毕竟是老大,如果他们不听的话 , 我们的政府显得太不一致了)也就是说无关修改后的内容, 那么最多只能用有关管理国歌的法律 , 绝对不可能是煽动法令

问题:侮辱国歌?
- 延续上面,如果是这个问题=只要是有改就不可以, 那么是否意味着
(i)歌曲改的好听,但内容难听=犯法?
(ii)内容改的好听,但歌曲难听=犯法?
但所谓的好听不好听,毕竟是主观的问题
但同样的,侮辱国歌= 只能用管理国歌的法律, 绝对不可能是煽动法令

如果是因为是国歌而已,那么大家把歌词重抄一遍, 加上联结词,那无关国歌了吧?谁都可以到处post了

(大家自然会想到,如果说侮辱国歌或其他侮辱国家象征的行为会犯法,聪明网友们提出的其他行为像把国旗为在身上,把有国旗图形的蛋糕吃掉(包括首相), 是不是也应该被起诉呢? 当然,律政署有权选择控告任何人,但其中是否意味着‘双重标准‘ , 不胫而走)

2)侮辱种族,宗教, 煽动和谐性         

问题:煽动法令?
- 如果他们认为问题出在这里,那就
(i)不再关国歌本身的事情了 (那就请用用脑,不要一直抓着这点不放,今天好像看报纸看到 ‘改国歌,要引用煽动法令‘ 不知道哪一个我个人觉得没有逻辑的人说的)
(ii)那么就只看其中的内容, 是否真有煽动性呢?
目前为止,似乎没有看到政府的发表或任何人对内容提出讨论, 质疑其中的真实性或做出澄清。 如果要针对其中的内容引用煽动法令, 怎么对内容只字不提呢?
。 土著的待遇
。 政府的办事效率
。 警察的办事效率
以上的,好像无关种族,宗教,而是政府的政策吧? (即使有关土著的待遇,也不过是一项政府的政策, 连前首相都形容为‘tongkat’, 还有一些马来同胞也都曾公开表示不赞成)
对于政府,相信人民都有权讨论或提出不满吧?有人说言论自由要有底线,但批评=抓 是否应该是底线呢?(那咖啡店里一半的人都要抓走了,可惜连抢匪都多到抓不完。如果关心多一点治安的课题还好。。。)                                                   
。回教堂
。戴tudung的妇女(注意,不是每个友族朋友都戴。 所以无关种族,而多于宗教)
这两点或许偏激了一点, 个人也认为不应该, 但
同样的,言论自由的底线在哪里?个人对回教堂祈祷声的不喜欢 (但没有说对这个宗教或教义的不满
– 比起一些极端教派人士互相不满的谩骂起来。。。)有误入宗教?那么对家里附近七月歌台不喜欢的人, 或任何形式婚礼觉得不妥的人,全部都有煽动的嫌疑?
而说女生bo hiu 他的经过,属于个人经历 。。。 同样的,言论自由的底线在哪里?
比较起来,
-挥舞马来剑
-说要杀死华人的?说该把华人赶下海的?
是不是更具煽动性呢?(我应该不用问答案)有没有人去抓他们呢?

题外话:那么半岛马来学生联盟说应该把明志‘子虚乌有’的奖学金取消的言论,董总还是所有独中生可以起诉他们所说不实吗?怎么事实被澄清后, 该联盟就没有发言了, 为所作出的言论澄清呢?

题外话2:‘大部分人想看到明志受罚‘,根据在哪里?

题外话3:不爱国的人,会花时间去提出他的看法和问题吗?




关于youtube和网络自由, 说要对付,只有一句话:贻笑大方 。。。

[ 本帖最后由 the_answer 于 17-8-2007 11:29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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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07 0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以修改国歌的条规控告他合情合理,至于有没有错那就要看法律的判决了
人民和政治人物实在不应该一直拿来大做文章
自己对他进行“批判”,判要不要解除他的公民权等等...

然而以“煽动种族和谐”罪名用内安法令控告他,似乎就有点过分了
就如许子根博士所说的,如果黄明志因为“挑起种族课题”被告,
那么很多“伺机”拿种族课题来抄作的政治人物是不是也有被告的可能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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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07 07: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上能不能成立我就不知道,都觉得政府那么喜欢小事当大事炒,而且好像势必一定要记明志一条,我还是觉得他劫数难逃了,是看大劫和小劫罢了,所以我投有,反正政府一定会找一条法律来告他的,一定成立

不过我会为他祈祷的,他欣赏他的勇气和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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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07 01: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khookw64 的帖子

没错!他并没有一针见血的说出批评政府或一些宗教的话啊!:@ 是他们自己对号入座而已!!:@
还有,他并没有改掉国歌的旋律阿!只是加了点rap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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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7 12: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金猪玉孽 于 16-8-2007 05:11 PM 发表
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到底seditian act说明了什么


An act, speech, word, publication or other thing that:
  • Brings into hatred or contempt or excites disaffection against any Ruler or government, 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 Promotes feelings of ill-will and hostility between different races and classes of Malaysians;
  • Questions any matter, right, status, position, privilege,sovereignty or prerogative established or protected by specificprovisions of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这是我查到的sedition act里面说到的东西,并并不觉得他有犯到这条罪。。他并没有说警察很烂,只是说警察爱贪污;他并没有说回教堂很吵,他只是说回教每天morning call,很像对唱情歌。。他没有说华人给政府打压,活得很苦,只是说独中生文凭马来西亚不讨好。。就算告也告不出什么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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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7 09: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利用国歌来如此唱法,会不会判成辱国?
楼上的有谈到内安法令,如果是这个法令,直接可以抓了的wor。。。

[ 本帖最后由 zphantom 于 21-8-2007 09:25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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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07 03: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都没有听过这首明志的歌:

Taklamakan music mv 塔克拉瑪干沙漠 進去出不來mv



[ 本帖最后由 赵里昱 于 1-9-2007 08:31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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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07 05: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政府别把我们这般年轻一代的华商看底,如果政府敢对付他,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政府排华的现象越来越明显,我是说政府,而不是我的马来同胞。。。政府要挑战我们,那就来吧,反正这50年来华商都是自强不息,越战越强。。。反而政府却轻易被打倒,一个黄大哥就吓到他们脚软。。。马华不好再自打嘴巴,你们帮我们马来西亚华商是你们的工作,干嘛拿来打广告。。。我当然会支持马华,如果他敢为华商千千上万的受害者讨回公道。。。政府动不动就要带领马来人跟华人打杀,最后伤的只有马来人和华人,反而政府就平平安安在家算钱。那些政府人物个个架大车,住大屋。。。钱那里来的。。。别把我们当傻瓜。。。佛都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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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07 07: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不会排华
这我可以肯定,宪法上有著名到非土著的利益
所以政府是绝对follow the rules的,除非宪法换了

但是,政府却会把土著本身的地位越拉越高
明志事件之后,现在有人说要在马来西亚法律上
用回教法来裁决案件,看起来好像没什么
其实,这会不会是政府把回教的地位抬高,
把土著的身份提高,见仁见智吧!
不过很肯定的是,土著的利益会越来越多
非土著的地位会越来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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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07 12: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右翼极端分子日益嚣张,往往一些小事都大作文章,哇众取宠,说到底,还不是为了要在党内搏“出位”。。拉选票吗?贵为国家干部,说的东西,却是如此的幼稚。。二零二零宏愿。。能够顺利实现吗?
在法律上,我认为明志并没有犯错,只是这一次事故,是那些“心里有鬼”的大人物借《Negarakuku》来企图转移视线罢了。这种一贯手法,在我国政治圈子,是多见不怪的现象,千万别觉得很惊讶!
只是我觉得可悲的是,马来西亚的政治领袖们,却做出如此无关痛痒的举动,动不动就以“叛国”,“取消公民权”等等口吻,来恐吓当事人,真的是让我笑到连眼泪都直飙。。。这些人,都是国家成为先进国的绊脚石,应该要把他们消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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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07 01: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只敢说他串改国歌,对国歌不敬,该针对内容吗?那不是自暴其短,贻笑大方而已,说真的,这首歌一经发布很久了,不少国外的朋友都已经看了,为什么他们那么迟才知道,我想是大家有共识,说到心里面了,就没到处宣扬,只是传给自己的族群,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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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07 10: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句话说的好,
平生不作亏心事, 半夜敲门心不惊...
与马来西亚政府共勉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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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07 06: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khookw64 的帖子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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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08 01: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人的法律,当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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