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150016 于 21-7-2007 10:12 AM 发表
我是中国人,去年嫁来马来西亚的,在东马。最近我老公去移民厅看到一张纸说是中国太太不能用spouse program来申请working permit。真的是这样吗?
马来西亚政府不允许一个外籍人士同时持有两种身份的准证,也就是说当你持有的是Social Visa for wife of the citizen就不能工作。如果你要合法工作,雇用公司给你去移民局申请的工作准证,据我所知马来西亚外籍人士的工作准证,目前还没开放给中国人。换句话说,就算你有办法申请到工作准证就必须放弃申请马来西亚永久居民的权利了。呵呵。。。是不是在家里太闷了想出去做做工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