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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发生那么大的拐人事件?居然没有公开?还包庇?什么烂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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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宿舍发生这么大的事情??竟然没有公开?
还要包庇??什么样的烂学校?
学校的保安到底在做什么??
有人要进来就让他进来??那么请保安来做什么??
那天听说是跃入上万的副院长允许他进来的。。
那个一脸流氓样的假警察。。
曾有名老师阻止他进来。。副院长还吩咐保安让他进来。。
警察会进来砸车??副院长。。摆脱有点社会常识拉。。
好人坏人不会分?
时候还没有公开。。经都没有报?
那么学拜托全算什么`??
据我所知保安失职不是第一次了。。
前年发生马来人金来砸车抢钱
去年有外人进来女生宿舍???
聘请这些保安来做莫???
要想拉曼这样吗??
弄到差点被打死。。被强奸才甘愿??
明天报纸。。记者招待会。
看学校怎么说
[ 本帖最后由 call@on@me 于 5-6-2007 08:49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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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07 1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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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唠,学校尽然发生这种事?还有记者招待会?南院要不出名也难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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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07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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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ll@on@me 于 5-6-2007 08:14 PM 发表
前几天宿舍发生这么大的事情??竟然没有公开?
还要包庇??什么样的烂学校?
学校的保安到底在做什么??
有人要进来就让他进来??那么请保安来做什么??
那天听说是跃入上万的副院长允许他进来的。。
...
楼主你好, 请问你可以提供这件事的报道连接?
毕竟有了连接, 会让网友们更加明白整件事情的经过与问题.
我在此也希望各位在讨论时尽量注意用词,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论坛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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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07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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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07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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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偷竊案生波
假警闖學院捉學生
何姓男子的妻子,聲稱可麗莎轎車被學生轎車撞損。
(新山5日訊)“假警”夜闖南方學院,以助查“傷人罪案”為由,銬捕一名男學生離校,所幸途中遇見真警察,男生才成功“脫罪”獲釋。
被真警揭穿
男生早前因在夜店無故捲入一場偷竊案,之后接獲一名自稱來自武吉阿曼的華裔男子來電,約他深夜到學院會合,協助調查一起傷人案;事主因接獲副院長通知,在友人陪同下,答應會見“警察”。
豈料儘管男生否認傷人,仍遭對方扣上手銬押離校園,並載往大學城住家進行“認人”手續。友人見勢不妙報警,假警身份也在真警察聞訊而至后揭發。
男生聲稱,假警並未當場被扣,對方之后還在一行人欲驅車離開時,攔截其中一輛學生的轎車,撞損車頭車燈;較后,另一名同行友人的轎車,也在返回南院后遭人蓄意砸毀。
3名涉及的男生皆為南院工藝設計系二年級學生,分別為盧偉業(21歲,住柔佛花園)、蘇姜暉(18歲,住開屏山莊)及鄭國發(20歲,來自馬口);他們今日在民主行動黨柔州聯委會主席巫程豪協助下,召開記者會闡述事件始末。
盧偉業指出,上月29日晚間他與朋友到夜店慶生,結識“小妹”,竟遭對方指他偷手機,“小妹”隨即表示自己有一名任“警察”的乾姐夫,並召他到場,但搜身沒有結果后,事件也不了了之。
他說,本月3日凌晨12時,回家途中,再度接到上述“警察”來電,此回指他涉及傷人案。
“我原拒絕會面,但由于副院長致電,我才在友人陪同下前往,並到大學城會見所謂的傷者‘sky’,對方曾與我有一面之緣,但互不認識;見面時,對方也只一口咬定是‘偉業’傷他。”
“事實上,我並不認識對方。再加上,我們見面時,對方甚至不知我就是‘偉業’。”
他說,在同學報案及真警察抵步后,即在巡警指示下前往新山中央警署報案。
身份遭識破照闖學院
事主同學轎車被砸
假警身份遭真警識破后,竟又以“警察”身份再闖南院,當他離開后,事主同學即發現轎車遭人砸毀。
陪同盧偉業前往進行認人手續的鄭國發表示,在準備離開大學城往警局報案時,“假警”竟然尾隨在后,並在路口突然攔截其駕駛的威拉轎車,並撞上其前方右車燈處,另兩輛同學駕駛的車輛,則已離開。
另外,同樣在場的蘇姜暉表示,由于發現未攜帶大馬卡,決定返回南院宿舍索取,詎料,目擊鄭國發轎車被假警攔截,隨即繞道回南院,並在抵步時,通知保安員勿讓有關“假警”駕駛的可麗莎轎車進入。
“詎料,對方再度揚言自己是警察,成功進入校園,我們即刻躲進教室,觀察到對方在校園內打轉巡視。”
“不久,便聽見砸破玻璃聲,我們在確定對方離開后,便發現我的可娜麗轎車的所有車窗皆被打破,車身也凹陷,惟沒有目擊事情是假警所為,但舍監及老師都見過對方在該處出現。”
男子否認冒充警察
“我只是說我是武吉阿曼警方的贊助人,從未說我是警察。”
被指冒充警察扣捕南院學生的何姓男子聲稱,自己並未向任何人表示自己的是警察;他今午也在妻子陪同下,前往新山中央警屬報案,指轎車被人蓄意撞壞,且對記者發表談話。
何先生自稱為華裔回教徒。他說,干妹妹手機失竊當天,干妹妹找上他並投訴親自將手機及150令吉現款暫交盧偉業保管后失竊,因恰巧在同一家夜店,才到盧偉業等人的包廂了解情況,當時“sky”也在包廂內,盧偉業卻突然失去蹤影,明顯作賊心虛。
他說,較后在本月3日,干妹妹接獲一名自稱“sky”胞弟經由“sky”電話發出的短訊,指“sky”因為欲協助干妹妹取回手機,而被盧偉業捅傷。
“我們從‘sky’口中得知盧偉業就讀南院,並到南院打聽其聯絡電話及約他會面。”
他聲稱,因盧偉業拒絕與他前往“sky”家,才以手拷拷住對方。
向保安員借手銬
“手拷是借回來的。”
何姓男子被詢及為何擁有手拷,他說,手拷是向地方某人民代議士的保安員借來的,不是特地借來拷捕盧偉業。
他也無法解釋,為何要身穿印有警方制服的配件,只透露是警方贈送的物品,此外,他也拒絕透露,贊助警方何種物件。
此外,何先生也說,抵達“sky”家后,自己也親眼看見對有傷在身,惟他無法認出盧偉業。
“對方不僅招來警察,更召集逾10人前來‘助陣’,猶如黑社會。”
詢及為何攔截其中一事主轎車時,他則反指,是自己的右方轎車車尾,被對方威拉轎車蓄意撞毀,自己則因對方人多勢眾不敢下車,才在翌日到南院欲找威拉車主理論。
無論如何,警方已在接獲投報后,證實“sky”傷口為假傷的,並扣留他協助調查。
外套帽子有警標誌
擁手銬警棍
“警察”聲稱來自武吉阿曼肅毒組,但“扣押”事主時,乘坐的確是私人可麗莎轎車。
盧偉業說,在乘坐對方可麗莎轎車前往“傷者”住家時,對方自稱自己來自武吉阿曼肅毒組,此外,對方身穿印有警方標誌的外套及帽子,也擁有手銬及類似警棍的棍子。
“此外,在對方知道有警察到場時,更憤怒的指責友人,還揚言要扣留我們。”
他說,從同學口中得知,翌日(4日)對方又帶著數人到南院找他們,所幸3人已在老師支會下未到校。
寄宿宿舍的蘇姜揮也說,如今不敢返回宿舍也不敢到校上課。
盧偉業的母親表示,對校園保安失去信心,也不滿兒子在校園內被警察帶走時,未獲校方通知。
另一方面,南院副校長陳徽治則說,自己在事發當晚,因接獲舍監通報指有警察到校,便接見對方,對方也指自己來自武吉阿曼,且出示類似警察證件的文件,故不疑有他。
“我也是在對方妻子致電盧偉業時,順應要求與偉業對話,告知有警察召見,而對方也沒有否認身份還一再保證,會確保偉業安全。”
將扣押何姓男子助查
新山南警區主任莎菲益表示,若有必要,警方將扣押何姓男子助查此案。
他說,警方現以刑事法典170假冒警方及427砸車條文,調查此案,若有需要,不排除逮捕何姓男子助查。
他也已案件仍在調查為由,拒絕進一步透露詳情。
經一事長一智
南院將加強保安
南方學院董事長拿督張文強強調,經一事長一智,南院往后將加強保安,並要保安員更嚴格的索取訪客資料。
他也說,南院的保安工作,向來盡力維持到最好,只是社會演變成如此複雜,令人防不勝防,加上應對者缺乏這方面經驗,才衍生問題。
“南院會將此事當成一種經驗,往后更小心。”
張文強是針對假警闖南院扣捕學生事件,接受《中國報》訪問時,這么表示。
他也說,事件不能完全歸咎于保安疏漏,畢竟事發突然,加上對方繪聲繪影的表示自己是警察,而南院向來配合警方行動,而造成此次誤會,但他不擔心事件會影響南院聲譽。
http://www.chinapress.com.my/con ... mp;art=0606mb30.t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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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07 03: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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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宿舍的保安差是一直以來就有的問題...當年我還住宿舍的時候,就有保安不知爲什麽會讓一些傳教(不是南院生)的進來...然後來敲我們宿舍生的門,我就遇過最起碼兩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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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07 08: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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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今天上星洲日报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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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6-2007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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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沒面子......
以前我住宿舍时,保安也是不严。但沒有这样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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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07 02: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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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闖南院押走男生
警區主任:報案僅說被車撞
通緝假警何宥材

 | ■何宥材受訪時,曾出示一張證明自己是武吉安曼VVIP贊助商的證件。(放大) |  | ■警方已經正式通緝涉嫌假扮警察帶走南方學院學生的何宥材。(放大) |
(新山訊)新山警方已經正式通緝涉嫌假扮警察強擄南方學院學生的何宥材。
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沙菲宜週三(6日)表示,何宥材週二(5日)前往新山中央警署報案時,並未在報案書上聲明自己被人誤會為警察。
何宥材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他沒有冒充警察,只是被人誤會為警察。沙菲宜週三在新聞發佈會上,針對這點提出警方的看法。
沙菲宜說,何宥材的報案書上,只表示自己被3輛車子尾隨,其中一輛車子還撞上他的車子。
沙菲宜也說,根據警方的資料,現年40歲的何宥材是我國公民,其身份證上的州屬編號為“13”,代表其出生地是在砂拉越州。
他說,何宥材目前在新加坡工作,其職位是“總經理”。但警方沒有透露何宥材在新加坡從事何種工作。
他表示,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170條文(冒充警察)和427條文(惡意造成他人遭受25令吉以上之損失),對何宥材發出通緝。
3南院生沒吸毒
另一方面,沙菲宜證實,在案中偽稱自己受傷的Sky(22歲),已經在6月4日上午8時遭警方逮捕。他說,警方也將援引刑事法典170條文和427條文,對他展開調查。
沙菲宜也證實,3名南方學院學生並沒有吸食違禁毒品。
他說,針對此案的多種說法,警方將深入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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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07 02: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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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闖南院押走學生
事發後未立刻通知家長
盧母不滿校方處事

(新山訊)“假警擄人”風波當事人盧偉業的母親表示,她很不滿校方在孩子在被“假警”帶走後,並沒有立刻通知家長,南院也坦承處理突發事件經驗不足。
盧偉業母親說,她是在事發之後盧偉業告訴她,她才知道孩子在學校遇到這麼嚴重的事情。
她透露,事發後隔天(6月5日),校方還是沒有派人跟她說明到底發生了甚麼事。
南院承認處理有疏忽
南院董事長張文強承認,校方在處理這起事件顯然是有疏忽的,因為當時沒有馬上通知學生家長。
張氏說,當時副院長陳徽治顧慮事發時間已經是深夜12時,擔心會驚擾到家長,所以,當下副院長有交代學生們跟著去。
他說,盧偉業的母親通過鄉團組織在6月4日與他聯絡,通過電話反映她對校園治安與處理此事的不滿,他理解家長的心情。
張氏說,所幸學生們很機靈,懂得及時聯絡巡警,反而教師在這方面經驗不足。
教師保安員被“假警”騙了
張文強說,學校的教師與保安員顯然都被這名“假警”騙了,因為他手持警棍,有手銬,誰會想到那是“假警”呢?
他指出,這名“假警”可以公然接受所有媒體的採訪,那麼可想而知,一名警衛或教師在面對這樣的人時,對方是怎麼樣理直氣壯了。
他表示,曾經案發過程也非常離奇,“假警”與那個叫Sky的男子為何要誣陷盧偉業?動機是甚麼?一般人們很難會預料事情的發展會那麼複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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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07 11: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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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07 10: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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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闖南院捉學生
假警自首
(新山訊)涉及“闖南院捉學生”事件而被通緝的何宥材於今日(週四,7日)凌晨4時30分到新山中央警署自首時,被警方當場逮捕。
警方準備援引刑事法典170條文(冒充警員)和427條文(破壞他人財物)來提控何宥材,罪成將坐牢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柔佛州刑事調查組主任羅士蘭週四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何宥材從來就沒當過警員。
嫌犯身上搜出偽造證件
羅士蘭說,警方在何宥材身上搜出一張偽造的“退伍警員協會會員”的證件。至於有關物件從何而來,仍有待調查。
他指出,在事件中的假傷者Sky和2名女子已先後到警局錄口供。他解釋,此3人並非嫌犯,只是協助查案。
警方抵現場時嫌犯已逃
由於假警到南院捉學生的事件出現不同版本,羅士蘭慎重澄清,當南院學生隨著假警到士姑來大學城的一間屋子後,學生在現場撥打999報警,而當警方來到現場時,嫌犯何宥材已逃走。
“當警員來到時,嫌犯已不在現場。警員因此建議學生報警。若真遇上假警,警方肯定會馬上逮捕,而非報章所寫的讓假警逃走。”
他指出,嫌犯何宥材確曾向南院學生出示假警證件,而且也曾經用手銬來銬住南院學生。不過,這手銬已不知所終,警方目前正努力追查手銬的下落。
羅士蘭過後也向媒體解釋如何分辨警方的證件。他說,警方的證件上印有警員的名字和警級,同時有警員的照片和警方的水印等。
 | ■羅士蘭呼吁老百姓小心辦別正確的警方證件。他手持的是自己的警證。旁為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沙菲宜。(放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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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07 10: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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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訊)南方學院董事會今日(週四,7日)宣佈校方將會成立一個緊急應對保安小組,採取適當的措施加強校園保安,確保類似“假警闖入校園”的事件不再發生。
該會對有關事件引起學生、家長以及各界人士的擔憂及不便,深感內疚。
事會在文告中指出,校方已和保安公司召開緊急會議,並成立一個緊急應對保安小組,擬在學校大門及學生宿捨入口處保安亭裝置閉路電視,採取適當的措施加強校園保安。
南院說明事發經過
此外,為了讓大家能讓整個事件的發生經過有深入及客觀的瞭解,南方學院董事會特將在當時校園內發生的經過詳細說明如下:
“6月4日,大約在凌晨12時,有名自稱來自武吉阿曼的警務人員男子,帶了2名女子並在出示相關證件後,通過保安亭的登記後順利進入校園。他們前往宿舍向宿舍生活導師表示,要見名為盧偉業的南院生。
宿舍主任楊金晴在接獲通知後,便立即趕往男生宿舍辦事處。那名為何宥材的男子,向楊主任表明他是武吉阿曼反毒、反貪污以及反大耳窿組成員。當時何宥材身穿警員外套、戴警帽、警員徽章,亦有類似警員的證件與名片,表明要帶走盧偉業到大學城去見一名(疑是)被盧偉業捅了兩刀的傷者,若證實不是盧偉業所為,將送他回南院。
盧偉業非寄宿生
楊主任為了慎重起見,立即打電話通知陳徽治副院長。陳副院長接著也到了現場。經過證實後,他們欲見的盧偉業雖是南院生,但卻非寄宿生。
當時,跟隨何宥材前來的其中一名女子,便打電話與盧偉業聯系。她與盧偉業交談一陣子後,這女子便將電話轉交給陳副院長與偉業通話。陳副院長便告知盧偉業,有一名來自武吉阿曼的警務人員要見他,當時在校外的盧偉業,便答應前來南院與他會面。
在等待盧偉業前來南院時,在場的人士包括近10名學生便移步到食堂。經過40分鐘後,盧偉業及其朋友出現。當時,大家都意識到盧偉業與何氏等人彼此是相識的,因為在等待的過程中何宥材的太太(其中一名女子)與盧偉業通電了數次。起初,盧偉業不願跟隨他們去見所謂的‘傷者’。最後何宥材老羞成怒,用手銬銬住盧偉業。盧偉業稍作遲疑,過後便答應他們的要求,何宥材亦把手銬解開,並在眾人面前再三保證會確保盧偉業的安全。
當時,陳副院長始終考慮到盧偉業的安危,大家都同意陳副院長作出以下的安排:即盧偉業乘坐何宥材的車子,而另兩位女子則上盧偉業同學的車輛。陳副院長亦吩咐兩位同學一起前去,以便互相照顧。約莫凌晨1時10分,兩輛車開離南院,此時在場各人也徑自回宿舍。
學生投訴車子遭碰撞
約凌晨2時45分,何宥材一行人再次折返南院,向保安人員投訴說其車子遭人碰撞,想來校園調查肇事者。約凌晨3時左右,生活導師黃秋龍到教職員宿舍喚醒副院長,說事情發展嚴重,學生表示已經證實何宥材是假警察,並投訴他們在返回校園途中,所駕車子被何宥材的車子碰撞,而另一停放在校園草場車子玻璃鏡,也遭人砸碎。這時現場有十多名學生聚集在大路旁,情緒十分激動和憤怒。
陳副院長瞭解事情經過後,便立即陪同學生到警察局報案,隨行的包括南院講師陳有敏、生活導師黃秋龍、保安人員甄先生等人,抵達淡杯警察局時約凌晨4時。等辦完報案手續時,已經凌晨5時。
雙方到警察局備案
接著,由於淡杯警察局告知涉及交通意外的車子需駕駛到新山南區警察局入案,以便展開檢查拍照。結果,陳有敏和黃秋龍就便立即陪同學生們把車子駛往南區警察局,當他們辦完一切手續返回南院時已經接近早上7時。
6月4日傍晚6時左右,何宥材夫婦再度前來南院,並聲稱要來逮捕盧偉業到警察局備案。陳副院長接獲通知後便和他們交涉。陳副院長表明說,如果各方欲解決彼此問題,最好的平台就是到警察局備案,並交由警方主持公道。他們認同陳副院長的看法,一行人便到警察局備案。
南方學院已經將上述事件發生的經過向警察局報案。此外,陳副院長也曾請示警長,南院該如何應對此事件。這名警長認為由於所涉及的各方經已各自備案,警方將會針對所搜集的線索展開調查,目前南院所需要做的是與警方合作,協助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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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07 12: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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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身上搜出偽造證件
羅士蘭說,警方在何宥材身上搜出一張偽造的“退伍警員協會會員”的證件。至於有關物件從何而來,仍有待調查。
他指出,在事件中的假傷者Sky和2名女子已先後到警局錄口供。他解釋,此3人並非嫌犯,只是協助查案。
以上内容来自星洲网站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 ... ;artid=200706071608
证明,如果当晚那个何先生闯进南院时,出示的是那张“退伍警员协会会员证”,那么他能成功误导、骗过保安、舍监、副院长并不为过。
另外,南院图书馆是开放给所有公众的,晚间也有不少夜间课程,说明南院本身校园就是开放的,正如同宽中校园夜间部晚间也会开放给外人进入,而有关外人同样也没有汽车通行证。
如果有关同学不在外面惹事,谁会甘愿冒那么大风险假装警察来南院闹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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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07 12: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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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07 12: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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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娱乐场所就是很复杂的。。。。一次教训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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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07 09: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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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什麼基本人權?
updated:2007-06-07 19:14:46 MYT

考一考你:如果一個自稱是警方人員的人要截查你,你可以怎樣做?
答案:
1. 你可以要求他出示警員證;
2. 如果他身穿便服,你可以記下他的姓名和身份證;
3. 如果他身穿警服,你可以記下他的姓名和制服上的號碼;
4. 你可以記下警車或他的電單車號碼。
再考考你:如果對方用手銬扣住你,意味著什麼?
答案:這表示,你已經被警方拘捕了。
再問你一個附加問題:如果警方要拘捕你,你該怎樣辦?
答案:
1. 你可以問警方,為什麼要拘捕你;如果警方無法告知你原因,則這拘捕是非法的;但如果警方有合理的理由拘捕你,你不能違抗,否則警方有權力使用合理的武力拘捕你;
2. 警方拘捕你後,必須立刻把你帶到最近的警局,而不是任何其他地方;
3. 這時,你有權打電話給你的家人、朋友、律師或或法律援助中心,告知他們你的情況;
4. 警方只可以扣留你24小時進行調查;如果警方在24小時之後還要繼續扣留你,以展開進一步調查,警方必須把你帶到推事庭,向法庭申請延長扣留令;
5. 警方可以申請超過一次的扣留令繼續扣留你進行調查,但你不可以被扣留超過15天。
律師公會免費印發的《警察與你的基本權利》手冊,清楚的闡述了你的上述基本權利。這本用了四語(國語、英語、華語、淡語)編寫的“小紅書”,曾在去年廣泛免費分發給公眾。
但是坦白說,大多數的人都沒有拿到這本小手冊,即使拿到了,也多數不屑一讀。
我們都不知道,自己其實對人民的基本權利,還是是非常無知的,所以一旦面對警方人員,便手足無措,亂了方寸,不知如何是好。
假警瞞過南方學院師長,強行押走一名學生的事件,正好反映了這一事實。
此事發生後,社會嘩然,南院(特別是當時在場的副院長)更因此而面對“處理不當”的指責。民眾有此想法,我們可以理解,也完全在意料之中。事實上,南院董事長張文強也坦然承認,在這事件上,院方確實有所疏忽。
事後的指責很容易,但反過來想一想,在午夜12時,當一個穿戴著印有警察徽章的外套和帽子,並手持警棍和手銬的人向你出示了一張類似警員證的證件,還自稱“我是來自武吉阿曼的”,你會懷疑他是假警嗎?你會想到社會上竟然會有這樣一個狂人,膽敢冒充警方人員,夜闖一所大專學府,還用手銬將一名學生拘捕押走嗎?
顯然,在場的南院師生,當時都被這個狂人的“架勢”給嚇唬到了,以致失去了應有的基本判斷和應對能力。(這個狂人,事後居然還敢報警聲稱他的車子被撞,並囂張地面對記者口出狂言,宣稱他是掛牌公司的老板,並警告記者不要亂寫,否則將會起訴記者和報館。)
當然,你可以指責副院長的危機意識不足,也可以指責院方的危機處理機制不足。但也應該諒解副院長作為一介書生,平日學生、公眾都對他畢恭畢敬,他恐怕做夢也沒有想到,人心竟是如此叵測吧?
慶幸的是,副院長當下指示幾個學生跟著去,這幾個學生也在發現事有蹊蹺後,機警地通過手機向警方求助,及時化解了危機。
這是一起值得各方深思的事件,學生、校方、警方和公眾都應各自檢討。一是學生不該去品流複雜的夜店,以致惹禍上身;二是院方應該加強校園的保安,並制定一套讓師生遵循的危機處理機制;三是警方應該加強辦案效率,莫讓嫌犯輕易逍遙法外;四是公眾都應瞭解,作為人民,我有什麼基本人權。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林明華•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2007.06.07
http://www.sinchew-i.com/comment ... ;artid=200706072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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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8-2007 1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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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南院那麼亂喔....
我還考慮是否要進去就讀....
現在...嘻嘻嘻...還是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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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8-2007 12: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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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别来无恙 于 7-8-2007 12:10 PM 发表 
原來南院那麼亂喔....
我還考慮是否要進去就讀....
現在...嘻嘻嘻...還是算了....
干嘛你特地捞旧贴上来?
不过哦。。。。
那几位学生都考试-〉假期逍遥去了
该不会“何先生”也在逍遥着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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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8-2007 1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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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把這裡所有的帖都瀏覽一番,畢竟想在這裡了解一下南方學院.還有就是想看看學生對該校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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