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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犯罪,父母应该被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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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正)父母应该受到惩罚
(反)父母不应该受到惩罚
正
我认为,父母是应该受到惩罚的。
因为,在孩子出生的时候,就有如一张白纸, 而要如何把这张纸涂上美丽的颜色,就要看父母本人了。
再说,如果父母能把孩子看得好,未成年犯罪问题根本就不会发生!!
父母就像一棵大树, 而孩子就像树上的果子,当大树歪相左,孩子当然也会跟着相左。 所以说,父母的责任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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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6 10: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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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父母不应该受到惩罚
我看过很多父母都很用心去教孩子们,孩子们就是要当“反对派”。
还有,朋友的影响也很大的,父母并不可能100%过滤孩子的朋友,所以未成年子女犯罪,应该惩罚犯罪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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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06 08: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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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父母的責任是養育和教導孩子,但他們卻不應該承擔孩子犯下的錯。
因為孩子的犯錯有很多的因素造成,可以是誤教損友、可以是懶散、惡習、導致自身道德觀低落,從而變壞,行差踏錯而犯罪。
父母只能監督孩子的品行和行為,也應該指導孩子正確的價值觀,但是孩子在外的行動,父母不可能時時刻刻都能注意和監督,也無法阻止孩子的自由意志。
而且由父母來承擔孩子犯罪的責任,不但是本末倒置的做法,而且也不能有效的保證孩子會變乖;反之,孩子會更為肆無忌憚,因為自私的心會讓他們有“犯錯無需自己承擔責任”的錯誤觀念,而使他們進一步墮落。
自己犯錯自己承擔后果,才是正確的做法,可讓他們時刻警惕自己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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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4-2006 1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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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練 于 21-4-2006 08:07 PM 发表
反方
父母的責任是養育和教導孩子,但他們卻不應該承擔孩子犯下的錯。
因為孩子的犯錯有很多的因素造成,可以是誤教損友、可以是懶散、惡習、導致自身道德觀低落,從而變壞,行差踏錯而犯罪。
父母只能監督孩 ...
如果父母真的好好的养育和教导孩子,孩子根本就不会因为朋友的影响而轻易学坏。孩子在出世的那一刻,父母就应该把最健康的种子种在孩子的心中。种子种下了,就要好好的照顾,浇水,施肥等等。这样难道不能保证它能够开出一朵漂亮的花吗?我知道你会说什么,要是有人把那朵花踩死怎么办?那么,父母就有那个责任,好好的保护那朵花,不是只有浇水,施肥, 就说得上是照顾。。。
我希望你能明白我要从以上的故事带出什么,也就是说,虽然每个父母口头上都说:“我又教他啊!是他自己不听话” 你真的有教吗?你真的有用最正确的方法来教导过你的孩子?什么叫“是他自己不听话?” 这根本就在推卸责任!
如果这个措施真的实行了,是要让父母在犯错前就好好教导孩子,不要在犯错后才来后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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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5-2006 09: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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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人应该为自己的所做所为负责,不管成不成年。
还有, 难道有些父母是为了法律而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是因为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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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06 06: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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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哦?
从如此逻辑推断
那么警察总长该辞职了
交通部长可以退休了
因为他们没有管好下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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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6 12: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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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认为父母应该被罚,现在很多父母都把时间放在自己的事业上,
常常忽略孩子的心灵成长,再加上详载的社会越来越复杂,
孩子很容易被这种环境所污染,使他们更容易误入歧途。
父母在这个时候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并且应该时时关心他们的行为举止。
如有父母只会工作,而不管自己的孩子那他们应该被罚。
“子不教,父之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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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6 1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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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vidlee890301 于 10-5-2006 12:19 PM 发表
(正)
我认为父母应该被罚,现在很多父母都把时间放在自己的事业上,
常常忽略孩子的心灵成长,再加上详载的社会越来越复杂,
孩子很容易被这种环境所污染,使他们更容易误入歧途。
父母在这个时候扮演非常重 ...
"如今的父母"
你的观点很偏激。
阁下的观点适合几用在%的父母?
看问题要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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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6 0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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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教导和监督可以是师长的责任,但是这责任是有限的。父母除了教导和监督,还有"爱"。我们强调的是亲情,没有爱、缺少爱、失去爱,都是导致孩童步入歧途的重要因素。
对方说"如今的父母"这个观点很偏激。但是我方说的是"现在大多数",并不是指"如今全部的父母"。
再说,今天探讨的是孩子犯错父母是不是应该受罚,所以不在于多数还是少数的父母,而是犯错的孩子的父母是不是多数疏于管教。只要证明这一点,正反的论点就已经成立。
至于什么"那么警察总长该辞职了、交通部长可以退休了"的理论,更是完全没有关系,因为惩罚的意思并不是辞职。辞职是逃避,接受惩罚,然后做得更好才是面对。对方把意义都搞错了。
所以今天,正方的立场是建立在"惩罚的意义"和"亲情的爱"上的。对方混淆了却尚不了解。
注明:用词只是辩论的口气,得罪莫怪!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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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6 0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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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練 于 21-4-2006 08:07 PM 发表
而且由父母來承擔孩子犯罪的責任,不但是本末倒置的做法,而且也不能有效的保證孩子會變乖;反之,孩子會更為肆無忌憚,因為自私的心會讓他們有“犯錯無需自己承擔責任”的錯誤觀念,而使他們進一步墮落。自己犯錯自己承擔后果,才是正確的做法,可讓他們時刻警惕自己的行為。
辩题为" 未成年子女犯罪,父母应该被惩罚",并不代表犯错的孩子不用受罚,所以对方的立点完全不成立。其他也不用多解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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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6 07: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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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6 08: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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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所有同意的,你们100%对你父母的话为命是从吗?
孩子要犯哪方面的罪呢?
还有,"惩罚"是什么形式上的?是法律上的吗?
如果一些父母因为害怕遭到惩罚,会不会就浆不生孩子呢?
[ 本帖最后由 haroldlbc 于 10-5-2006 08:35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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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6 08: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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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hcoln 于 10-5-2006 01:54 PM 发表
正方。
教导和监督可以是师长的责任,但是这责任是有限的。父母除了教导和监督,还有"爱"。我们强调的是亲情,没有爱、缺少爱、失去爱,都是导致孩童步入歧途的重要因素。
对方说" ...
"现在大多数"是你说的,不是他。
"疏于管教"是很抽象的,孩子有决定自己要干什么的意识,父母"教"的也不一定会跟。
不可否认有的是真的疏忽管教。但我不明白你们的惩罚是指立法吗?讲好好叻:@ 还有该惩罚的执行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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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6 08: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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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通常要惩罚都要一连串的定义,才可以罪名成立,感谢正方给我定义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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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2006 08: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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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roldlbc 于 10-5-2006 08:37 PM 发表
在法律上,通常要惩罚都要一连串的定义,才可以罪名成立,感谢正方给我定义好吗?
立论我留给楼主来说,我会尽力支持。
不然等下喧宾夺主就不好了,呵呵。
楼主,等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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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2006 08: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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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重点在于惩罚的意义上,而非惩罚的项目,对方真要提些无关痛痒的调儿,那我也不防奉陪一二。
惩罚,不一定要刑事,也可以是社会服务令。社会服务令是让一个犯了轻微罪的公民,可以融入社会,从一个旁观者成为一个参与者,目的是让他们能够了解服务社会的意义,也从中了解其他人生活上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等。如此不但可以达到"小惩大戒"的效果,也可以给犯者一个改过自新的的机会。
在我看来,这类惩罚就非常适合犯错的父母。如果可以让父母和孩子一起受罚,让他们在辅导的环境下一起为社会服务,效果更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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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2006 08: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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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roldlbc 于 10-5-2006 08:33 PM 发表
"现在大多数"是你说的,不是他。
题外话:你搞错了吧,他是我方的队友,如果被人曲解我方的论点,我当然要给于辩护,然后在将其论点发扬光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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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2006 0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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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roldlbc 于 10-5-2006 12:50 PM 发表
"如今的父母"
你的观点很偏激。
阁下的观点适合几用在%的父母?
看问题要全面。
抱歉是有一点偏激没把范围说出来,但我所谈的是大部分的职业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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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2006 03: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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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惩罚,
未必一定要是肉体上的。
心灵上的创伤及精神上的压力也可以是一种无形的惩罚。
请问,
假如一对父母在知道自己当初没有好好教导孩子,
以至孩子现在犯了罪、受到制裁……
这些种种的现象,
都会让父母因为对自己没有负上父母应有的责任而让自己永远责怪着自己;
或孩子受惩罚,自己心痛等等,
都可以显示出这些都是一种精神上的惩罚……
P/S:我是中立的,只提出自己对于“惩罚”的意见,不是来“辩”的……如有冒犯,还请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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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8-2006 11: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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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历害辩。。。。 不过我觉得资料还不够。。。。
希望大家多给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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