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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 員 須 知
1. 比賽員需服裝整潔,儀表大方,有禮貌和風度,使棋人地位受到尊重,不得出現 有礙觀瞻和失態的舉動.
2, 比賽員需了解本規矩之全部條款,比賽程序,章程以及其他臨時補充或修正的 規定.在出現問題時,不得以“不了解”作為推卸的借口.
3. 比賽員應有體育精神,凡讓分或雙方蓄意姌和,一經查出確實,棋賽委員會有權 取消其比賽權利及積分.
4. 對局進行中如有問題,應在自己走棋的時間內提出,如對方犯規時則例外.發生 爭執時,應當服從裁判的判決,參賽者當場不得糾纏.如對裁判員的裁判不服,可在 該場比賽后兩小時內向仲裁判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5. 比賽時必需用行棋的手按鐘,按鍾不可過重.(如有違背,第一次給于提醒;第二 次重犯給于警告;第三次再犯則判違例.連續再犯一次則算違例一次,違例四次判負)
6. 對局分出勝負或和之後,應在記錄紙上記錄比賽結果及雙方所用時間,犯規情況.然後雙方棋手及裁判當場簽字認可.賽員應退出賽場,不可留在場內拆棋.
7. 所有比赛员须自行记录开赛前时间系由12时开始.每局每人须在45分钟前走满
25步,55分钟前走满35步,65分钟前走满45步,第46步开始每5分钟须走满10步,直至赛完为止.整局棋之時間可以累積.比赛 员互监督对方之用时,如发现对方超时(分針明顯離線為準)请即刻向竞赛外报告以便 做出判决.(以上時間可以累計)8. 比 赛 制 度:
各队伍3名棋手以采用瑞士8轮制度一局棋决胜负.排阵以棋手编号编排. (如單數另加一个编号编排) (自己队伍棋手不對壘)
9. 个人成绩计算(以个人成绩产生队伍成绩)
个人每胜一轮得局分2分,和局各得1分,负者0分.个人名次依以下辦法順序定之:
a) 總局分
b) 如總局分相同在比赛後以抽簽決定以下之順序
o 直接對壘
o 對手總分(去掉一个最低的對手得分)
o 對手小分
o 累積分
10.队伍成绩计算
以队伍最佳二名棋手个人名次的总和(少者为胜)
如两队成绩相同以队伍最佳一名棋手个人名次为準
例如: A队棋手个人名次是第1,5 8,名
B队棋手个人名次是第2,3,9,名
A队最佳二名棋手个人名次=1+5=6
B队最佳二名棋手个人名次=2+3=5
B队以最佳二名棋手个人名次的总和5胜
11. 比赛規則:
以亞州最新棋規為準.亞象聯于2003年3月4曰至6曰裁判會中修訂了一些棋規.主 要有以下兩項 :-
a)落子無悔,以手離開棋子為準 .
b)由第一着开始,凡双方共 走100步(50回合)仍未有去子记录者,不论局势如何, 均作为和局.但提出和棋一方之将军步数为10步
12. 弃 权:
比赛员应准时到场 开场逾时30分钟则当弃权论.
備注: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得由主辦當局增刪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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