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33|回复: 8
|
大家对真耶稣教派看法如何?
[复制链接]
|
|
在小弟家乡有这教派,而且还是间教堂,那大家如何品论这教派?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5-1-2017 09:5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5-1-2017 09:5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的来说,《真耶稣教会》被喻为异端的主要问题是他们不相信三位一体的上帝,认为圣经里没有这个词语。他们守旧约安息日,而且认为只有遵守十诫律法才能得救。他们实行洗脚的礼仪,靠赶鬼祷告治病,受洗时面向下全身浸入水中,而且必须会说方言(灵言),另外,礼拜时信徒要跪下同声祈祷,唱灵歌,跳灵舞。
末世时代,异端邪教横行,我们唯有在圣经知识上不断的装备自己,然后才会 懂得分辨真伪,站稳自己的信心步伐!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5-1-2017 09:5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 必须求圣灵的浸,因为若不是圣灵生的不能进天国。
(2) 必须受全身下水的浸礼,因为主耶稣曾如此受浸。
(3) 要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施浸,不可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浸。
(4) 必须谨守安息日,不可将星期日当做安息日。
(5) 要取消牧师的称呼,因为我们只有一位师尊就是基督。
(6) 不可称上帝或天主,要称神!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5-1-2017 09:5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以上六点是真耶稣教会所提倡的,通过以上的历史回顾,你会发现真正的把真耶稣教会的规模扩大的是这位魏保罗,是他提出了这六点,下面本人就针对这六点提出批驳,我认为我们批驳对方是错误,不能是凭着自己的主观意思,而必须要有圣经的依据,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第一点, 就是关于浸礼的问题,首先他们对救恩论不太清楚,他们认为人得救不是本乎神的恩典,而是必须加入他们的真耶稣教会才可以得救,他们认为人必须全身浸在活水当中,面部必须向下,才能受圣灵的浸礼,必须浸洗,点水,洒水都不对,都不符合圣经,你们说耶稣也是在约旦河里浸水洗的,所以你们也要浸水洗,才符合圣经的真理,那么我想问他们,如果生搬硬套圣经的话,你们也没有完全符合圣经,因为耶稣是在以色列的约旦河受的浸水洗,那么你们也应当到以色列的约旦河受浸水洗才是完全符合圣经的要求的,更可怕的是他们竟然说受洗能够洗去人的罪,如果受洗能够洗去人的罪,那么耶稣何必要流血牺牲呢?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罪得以洗净是凭着耶稣的宝血,请看经文 《希伯来书》 9:22 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他们怎么敢在圣经上面添加自己的话语呢?圣经在什么地方说受洗可以洗净人的罪呢?所以这都是真耶稣教会和圣经直接违背的地方,圣经告诉我们得救完全是本乎神的恩典,并不在乎人的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发表于 6-1-2017 04: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6-1-2017 11: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6-1-2017 11:22 AM 编辑
關於受浸的真理和實行,各派有不同的做法和依據,各派之間一直以來都為這真理吵翻了天,甚至彼此定罪對方的實行不合聖經真理。
其實,這些講究只不過是旁枝末節,不必太過於拘泥,就如該如何受浸,在什麼地方受浸,或該由誰來施浸。。。等等,只要自己裡面的感覺實在是有把握,的的確確曾經在主面前,照著主所吩咐的受了浸,那就可以了。重要的是他這個人不只信了,還在主的名裡受浸(或: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浸/在父子聖靈的名裡受浸),這樣,他就是個已經得救的人了(信+受浸=得救--可16:16)--這才是主幹。
因此,無論是全身浸在水裡,是面朝下或朝上或側浸,或是點水禮,或是在約旦河彭享河巴生河,或在海裡湖裡,或在死海活海裏海外海黑海白海太平洋危機洋,甚至按照使徒行傳那位太監所做的"在曠野有水的地方受浸"(也許這水裡還殘留著剛來喝水的野獸所留下的新鮮熱辣"天然有機肥料"),或在金碧輝煌的教堂裡,或在殘破不堪的聚會場所裡,甚至在家的浴缸裡。。。只要自己的良心覺得的的確確是藉著相信而受浸了,那就可以了,他就是一個得救的人了,就是我們在主裡所親愛的弟兄了(男弟兄/女弟兄),他就是已經進入神的國了(約3:05),都是在神的國裡有份的了。
|
|
|
|
|
|
|
|
发表于 9-1-2017 1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9-1-2017 12:06 PM 编辑
弟兄所提的前面兩個點我已分享。現在請讓我分享一下關於第三點:到底奉誰的名給人施浸。
還是看聖經怎麼說好了。關於奉誰的名施浸,主要的聖經節是馬太福音28章19節:
中文和合本
所 以 , 你 們 要 去 , 使 萬 民 作 我 的 門 徒 , 奉 父 、 子 、 聖 靈 的 名 給 他 們 施 洗 ( 或 作 : 給 他 們 施 洗 , 歸 於 父 、 子 、 聖 靈 的 名 ) 。
這裡說到是「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浸(施洗),或「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但有的人從原文來解這段話。我們看看英文本聖經是怎樣繙譯這處經文的:
Matthew 28:19 King James Bible
Go ye therefore, and teach all nations, baptizing them 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Ghost:
Matthew 28:19 English Revised Version
Go ye therefore, and make disciples of all the nations, baptizing them into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Ghost:
英文的繙譯是「把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這與中文和合本的繙譯有所不同。
然而,真耶穌教會為何說「要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施浸」呢?
這是因為馬太28:19的這段話是出自主耶穌基督的口,是祂這樣吩咐祂的門徒如此行的,門徒們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吩咐來給人施浸的,因此,「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施浸」也是沒有錯。
由此看來,無論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把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或「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施浸」等等,意義都是相同的,各宗派之間為此吵翻天實在沒有必要。
|
|
|
|
|
|
|
|
发表于 9-1-2017 03: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cblue 发表于 5-1-2017 09:55 PM
(1) 必须求圣灵的浸,因为若不是圣灵生的不能进天国。
(2) 必须受全身下水的浸礼,因为主耶稣曾如此受浸。
(3) 要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施浸,不可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浸。
(4) 必须谨守安息日,不可将星期日当做安息日。
(5) 要取消牧师的称呼,因为我们只有一位师尊就是基督。
(6) 不可称上帝或天主,要称神!
我們看過前面的三個點,至於第(4)點因著是個大題目,要探討的話須費很大的勁,就暫時跳到第(5)點,等時間充裕即回頭討論。
說「教會裡應該有牧師」的,是根據以弗所書4:11。但那時的牧師是沒有領薪水的,不像現今的時代,都是領薪水的,成為一種專門的職業(可惜的是,這種"牧師"的觀念已深置人心,很難拔掉)。保羅在這裡的意思是說,教會裡的信徒都有各種不同的恩賜:有的是作使徒,有的是作先知(並不一定單指說預言,更重在為神說話,把神的話在會中說給大家聽,並說到聽的人裡面),有的是作牧師(或:牧人、牧者),有的是作教師--神把這些不同的恩賜賜給眾信徒(注意:是所有的信徒),目的是為了建造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弗4:12)。神把恩賜賜給教會,為的就是建造祂的教會,這些恩賜是賜給所有的信徒的,並不是單單賜給某一個專門領薪水的人,並且這些恩賜各司其職,雖然是各司其職,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一同來建造教會。
由此可見,他們所說「要取消牧師的稱呼」從一方面看是正確的,因為每個人都可以是牧師,都能用神的話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牧養教會裡的弟兄姊妹們),而不是只有領薪水的那個職業牧師才能做。保羅的意思是人人都是先知,人人都是傳福音的,並且人人都是牧師。但後面那句「因為我們只有一位師尊就是基督」--要知道,師尊和牧師是不同的,因為在教會裡每個信徒都可以是牧師,然而師尊只有一位,就是基督。每個信徒都是能彼此牧養的牧師--只要我們用神的話彼此牧養,我們就是在做保羅所說"牧師"的工了。同樣,我們每個人都能作傳福音的,並且我們每個人也都能作先知為神說話--這才是保羅的意思。
至於第(6)點,不同的宗派有不同的中文稱謂,天主教稱祂為"上主/天主",基督教稱有的稱祂為"上帝",有的稱祂為"神"。雖然如此,卻依然有個共同的稱謂--"主"。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