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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警察时,我们有什么权力?看看这位律师给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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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2016 08: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超级阿童木 于 4-2-2016 09:44 PM 编辑

遇到警察时,我们有什么权力?律师给你的劝告!
首先,大家请感谢 郭韦杰 大律师 (Chris Kooi) 所提供以下这些资讯,让更多大马子民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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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证:分辨警官 *警察拿的不是身份证而是警察证 *警察证有不同颜色,而这些颜色能帮助你分辨该位警员的身份:
蓝色 - 高级警官 (Inspector-督察或以上的警官)
黄色 - 普通警察 (konstabel-督察以下的警员)
白色 - 援助与自愿 警察 (PVR 有两种例子:1 - "PB 号码" 如驻守BSN银行及中央管理层的警员 ; 2 - "SP号码" 当进行任务前一定在警局报到 , 和一般警员有参与巡逻 , 路障等。) 红色 - 已遭停职的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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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蓝色与黄色警察证的时候,警员们可以是穿著制服或是便装,他们任何人都有权查看你的身份证,并要求你配合案件调查。 我们应以礼相待,如何称呼他们呢? *为 (Inspector) - 督察或以上的高级警官我们称呼为 "Tuan"。 *为 (Konstabel)-督察以下的警员为"Encik"。 无论如何我们要尽量实现警民合作,也不必低声下气,因为众生平等,谁也不比谁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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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白色警察证只有两种 , 援助警察以及自愿警察 : *第一种是 "SP-身号码" 代表 自愿警察 POLIS SUKARELAWAN 。
通常最少有两位以上警员,身穿全制服的警员。通常会与黄色及蓝色警员一起进行任务。在进行任务前都需要在警局报到 ,以一般警员一样。
当我们遇到他们要查看你的身份证或一般的检查 , 希望大家能够多多合作。

*第二是 "PB-身号码" 代表 援助警察 POLIS BANTUAN。 他们的工作是维护该银行的安全 或 跟著中央公司的任务维持和平。 也没有像一般警察或自愿警察出来巡逻及做检查的。 以上若是只有一位警员或只穿便服,他们无权查看你的身份证。老规矩:众生平等,以礼相待,警民合作。

遇上红色警察证的时候,由于有关警员已经遭停职,他们仅是公民,无权执行警察任务。他们无权查看你的身份证。 总之,照旧老规矩:众生平等,以礼相待,不必冷嘲热讽。 你可以礼貌要求警员出示警察证。[注:若是红色警察证,大可不必理会,说声“再见”就走。] 如果怀疑这个警察是假警。

你礼貌询问该警员隶属哪个警局,拨电话到警局查证我们可以记下警员编号,拨电话到有关分局询问该名警员正在当值。 若是该名警员不愿让你拨电话查证,甚至大声凶你:“你为什么要查我?我抓你去坐牢的啊”,怎么办?记下他的编号,冷静回应:“请问你现在是在威胁我吗?”实战经验是:他们通常会配合,让你拨电查证,不然你就要小心那是假警了。

记得,你有保护自己的权利。别怕强权,别怕恶人,冷静礼貌的应对。 确认警员身份后,尽量配合警员要求。你可以提供警员你的名字,身份证号码,驾驶执照等。 警员要求你就某案件协助调查如果可以的话,要求黑纸白字书面通知,表明你只是 “协助调查”- Bantuan Siasatan情况许可之下,你应该配合协助调查案件。

但如果你觉得身体不适,你有权以之为理由,拒绝协助调查。 记得通知及告诉家人及朋友你到那一间警局去协助调查,确保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你进入警局后下落不明的事件。 你也有权利要求律师陪同你协助调查。 若警员要求入屋搜索 警员如要进入公民产业(如: 住家)搜索,他们需有一纸授权书(Warrant Tangkap,亦即港剧说的“搜查令”)。

但有三个例外,警察不需授权书就可入屋搜查:怀疑藏毒,怀疑聚赌,怀疑有谋杀案有关。警员若是需要带走任何你的东西作为证物,记得做记录,以免日后财物不见。 警员要求搜身男警员搜男性,女警员搜女性。最好的办法就是,你先把自己身上的东西空出来,清空身上所有能放东西的口袋,再进行搜身。你绝对有权拒绝裸体搜身的要求。


当您遇上路障检查 (Roadb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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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遇上Roadblock,很多人会怕是假警察真打劫。警察设路障检查车辆,通常会有一盏闪烁的蓝灯,以及一面白板写著:“PemeriksaanPolis -警察检查"。 我是否是被逮捕了? 如果警察要求你跟他回警局(或任何你觉得不合理的要求),怎么办? 敬请冷静,先确定有关人士确实是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一员吗?若不是,请马上报案,帮助杜绝假警。若是,请看以下步骤:
请礼貌的询问有关警员:“请问我是被逮捕了吗?” (Adakah saya telah ditahan? )。 若他回答 “不是”,你可以选择不配合他,跟他回警局等等。 若是,礼貌询问自己犯了什么错,在什么罪名下被扣留。

礼貌要求会见律师和家人你有要求见律师和家人的权利。在被捕时尽快通知家人和律师,告诉他们你的全名,身份证/护照号码,被带到哪一间警察局,避免进入警局后无法与外界联络的困境。

不要签署任何不明文件。你只可以在完全明白文件内容的情况下签署口供纸。不管受到任何人的威逼利诱都好,不要签署任何不明文件。因为那很可能是非常不利你的文件,如:放弃得到律师的权利,认罪声明。 录口供时:尽量抄下或记下自己的口供,签名前先检查警员的口供书看看是否有出入,确定无误才签名,避免任何不必要的错误和误会。

录口供时面对警员的问题,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你可以只向警员提供你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和地址。其余问题,你可以选择保持沉默,告诉他们:“我会在法庭上作答。 ”(sayaakan menjawab di mahkama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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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被捕, 将会被扣留多久? 警方最多可扣留嫌疑犯24小时,24小时之后必须带上推事庭。然而,警方有权利延长扣留时间:
*轻等罪名:最多能延长4天+3天 >>>最多7天
*严重罪名(如强奸或谋杀):最多能延长7天+7天 >>> 最多14天 也就是说,最多7天或14天内,扣留的嫌疑犯必须被带上推事庭面对法官呈情。扣留期超过14天,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您遇上警察滥权,怎么办? 树大有枯枝,哪里都有害群之马。警察滥权事件时有耳闻,如果你遇上了呢? 谨记,遇上警察滥权或者暴力对待你,千万不要以暴制暴,他打你1拳,你还他3拳。 不管原因为何,切记 "殴打警员都是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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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你应该做的事: 记下滥权警员的名字和警员编号,事发地点和经过等细节。如有必要,到医院去验伤。或者你可以选择电邮总警长做出投诉。 最有效的方法是:到警局去报案。警察滥权亦属违法行为。
警察是一份相对长时间高危险低薪金的工作,这年头,谁都不容易。好警察为人民服务,叫人佩服欣赏!于是,我们尊敬警察敬佩警察,感谢他们为国家和人民所付出的汗水和辛劳。 但是,总有害群之马,破坏警队纪律,破坏公众对警察的正面观感。我们合作来揪出这些人民公害吧!让警察重新变成让人尊敬钦佩的人民保姆,让他们的付出和努力都被看见! 我们享受公民权利,亦有公民责任!一起行使我们的权利和责任,监督当权者的行为,爱护我们的国家,让她变得更好更好吧!
最后,衷心感谢 郭韦杰 大律师 (Chris Kooi) 所提供以上资讯 。。。


图文摘自:http://rojak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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