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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hunqiuzhanguo 于 10-5-2016 09:17 AM 编辑
“「天上的光體」即在上空可發出光亮的物體,它可照亮天空,也可照亮陸地和海洋。它隨著神所吩咐的節奏與頻率而旋轉,為陸地的不同時間段而照明,這樣,陸地之上東西的晝夜便因著這個光體的旋轉週期而產生,它不但為晝夜作標記,也以它不同的旋轉週期而為人類的節期與各種日子作記號,它與神所頒布的四季——春夏秋冬相輔相成、交相呼應而和諧地為人類的節令、日子、年歲作出規律的、準確的記號。雖然人類自有了耕作以來才開始了解或接觸到神所造的光體所劃分的節令、日子、年歲,但其實人類今天所了解到的節令、日子與年歲早在神創造萬物的第四日便開始產生了,人類歷經的春夏秋冬的交替週期也早在神創造萬物的第四日便開始了。因著神所造的光體能規律地、準確地、清晰地讓人辨識晝夜,數算日子,讓人很明朗地掌握節令與年歲(月圓之日即滿月之日,人便得知光體普照的新的週期開始了,月缺之日即月半之日,人便得知一個新的節令開始了,以此類推,多少個晝夜為一個節令,多少個節令為一個季節,多少個季節為一個年歲,便很規律地顯示出來)。所以,人類便輕而易舉地掌握了光體的運轉所標記的節令、日子、年歲。從此,人類與萬物便都不自覺地活在光體的運轉所產生的晝夜交替、四季轉換這樣的規律之中,這也就是造物主在第四日所造光體的意義。同樣,造物主作這件事所達到的目標與意義仍然離不開他的權柄與能力。所以,就神所造的光體與光體即將為人類帶來的價值也是造物主權柄施行的又一力作。”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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