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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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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15 03:2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3-5-2015 03:55 PM 编辑

惠施合同異的基本概念,反映出白馬論的二分法怪異之處是站不住腳的。
話不多說,就請百度上身:

惠施的"历物十事"贯穿着"合同异"的思想,他是名家"合同异"派的代表人物。他说:"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这里是指事物本身的同一与差别的相对性。"大同"和"小同"有差异,这就叫"小同异";万物都相同又都不同,这就叫"大同异"。

什么是"大同"呢?比如马;凡是属于马这一类动物都包括在内,这就是"大同"。其中黑马、白马、大马、小马等等又有差别,这叫着"小同"。马这个大类概念与黑马、白马这些小类的概念有差别。如果从相同的方面看,这些都是马。由此可以推知,万物都有相同的一面。如果从不同的方面看,这些马又都有差异。由此可以推知,万物都有不同的一面。

惠施对事物的统一和差别的相互关系,有一定的认识。他认为事物都有相同之处,同时又有差别。事物的相同和差别是相对的,它们同处于统一体之中。然而惠施特别强调事物的差别是相对的,相同才是绝对的,所以他得出万物"毕同"的结论。这样就把相同的事物和不同的事物都抽象地统一起来。

他更进一步推论出:"氾爱万物,天地一体"的结论。《吕氏春秋》说:"天地万物,一人之身也;此之谓大同。"①这是对惠施"氾爱万物,天地一体"的解释,这已与庄子的"万物皆一也"②很接近了。但是,惠施的思想与庄子的相对主义还不能等同。庄子的相对主义否认事物之间有质的差别,实际上是否定了事物的客观存在。惠施并没有完全走入这样的主观主义。

一切盡在「百度」中,欲知者可以找谷神,謂之仙人指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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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5-2015 03:2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3-5-2015 03:44 PM 编辑

「大同小異」與「貌合神離」。惠子vs公孫,誰比較嚴謹?且看百度怎麼說:

惠施对"大同异"、"小同异"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分析,看到了其间的变异,只有这样分析,才能如实反映客观事物。而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又是不可分割的,二者缺一不可。因此,主张"合同异"的惠施,也不可能绝对不讲"离"。同样道理,主张"离坚白"的公孙龙,也不可能绝对不讲"合"。不过,惠施虽然讲"离",但最终还是讲"合",而公孙龙虽然讲"合",但最终还是讲"离"。"合同异"、"离坚白"两派的名称还是符合惠施、公孙龙思想实际的。

惠施的"历物十事"研究的对象是物质世界。他善于对物质世界的本质和规律作出哲学的概括。在"名"、"实"关系上,他是从现实存在出发的,承认"实"是第一性的,而"名"是"实"的反映,是第二性的。他和公孙龙的诡辩是有所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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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5-2015 03:2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3-5-2015 04:38 PM 编辑

惠施的十个命题,主要是对自然界的分析,其中有些含有辩证的因素。他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大一”是说整个空间大到无所不包,不再有外部;“小一”是说物质最小的单位,小到不可再分割,不再有内部。

这和后期墨家一样认为物质世界是由微小的不可再分割的物质所构成。万物既然都由微小的物质构成,同样基于“小一”,所以说“万物毕同”;但是由“小一”构成的万物形态千变万化,在“大一”中所处的位置各不相同,因此又可以说“万物毕异”。在万物千变万化的形态中,有“毕同”和“毕异”的“大同异”,也还有事物之间一般的同异,就是“小同异”。他把事物的异同看作相对的,但又是统一在一起的,这里包含有辩证的因素。


關於十命題請看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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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5-2015 03:3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4-5-2015 08:08 AM 编辑

香港文人學會如此說:


若用今天的語言,其小同異幾大同異,大抵是說,以我們今天物種類科的分別法(Categories),我們每一個生物,甚而是植物的花草樹木,都是一一獨立的個體(正如莊子的獨體說),是之謂:「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而我們這裏的版友都是同類(人類),但又各自不同。是以:「大同而與小異,此之謂小同異。」由大至宇宙整體至系統內最小的單位(質子?)皆可以(一)稱之。視乎你的觀點與角度,是以「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

  同理,「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莫不如此。你站在水平線上看天地山澤,當然能分高低,但如果你用其他角度,如在半空飛機上看山澤,不也在同一平面?又如何可界定「日方中方睨」,只看乎你所處的緯度是否「日當頭」。而「物方生方死。」習佛的版油肯定會闡述得更詳盡。

  「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古人尚未有地圓一說,理解此句可用今天的慣用詞便能令人豁然而解:若我們今天說中東地區、遠東地區,我們現正身處「遠東」,但此地離我們有多遠、有多東?說白了我們便是用了歐洲人的立場去表述我們此地。反過來說,爲何我們不可稱中東爲「近西」、歐洲爲「中西」、美國爲「遠西」呢?(待我們文化稱雄之時,指日可期矣)

  從上述,我們發現惠施是通過語言的對偶性、破裂性、限制性,從而達至形而上的玄學境界,最後,他跟莊子一樣,根本就是玄學家,正如莊子如述:「泛愛萬物,天地一體。」當然兩者的手段不一樣,莊子是純然玄學家,而惠施的思路如近世的語言分析哲學家,最後臻形上境地。(維持根斯坦也是如此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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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5-2015 03:3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4-5-2015 08:31 AM 编辑

續上文:

  《秋水篇》的濠梁之辯,試以惠施的語言分析而至「天地一體,泛愛萬物」的觀點去解:(括弧內綠字爲應該出現的謁後語)

  莊子與惠子遊于濠梁之上。莊子曰:「鯈魚出遊從容,是魚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不知魚之樂,全矣。」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女安知魚樂雲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莊子與惠子遊于濠梁之上。

  莊子說:「鯈魚出遊從容,是魚樂也。」(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亦如是)

  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你跟魚皆爲獨立個體,於邏輯上,你能感受魚樂是不合理的)

  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按你的邏輯,我們倆也分別是獨立個體,你也應能不感受我所想所感。如此一來,你認爲我能感受魚樂是不合理的這個想法,也是不合理的。)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不知魚之樂,全矣。」(對了,你我爲獨立個體,我是不應知你所感,正如你不應知魚所感樂。但反過來說,因你能感魚所樂,所以在邏輯上我也能感你所想。天地一體,萬物是能互相感應的。從客觀上,我也能達到你以主觀方法所悟到的境界:萬物與我爲一!)

  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女安知魚樂雲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莊子要求的是一種活潑自在的,不假文字推理的主觀性的「真知」。未明惠子之意。反而在「安知」這詞上做文章:一開始以來,二子都是把「安知」去解作「是否知」,但此句莊子卻改成「如何知」。說:依你『如何知』所說,說明你已知曉我所知矣,但又反而又再問我。我遊濠上而樂,則知魚遊濠下亦樂也。)



這是唯一一篇被紀錄下來的惠施理論。從中可以看到惠施認為人和魚兩者雖畢同(同樣是動物),但也存在畢異(動物分類出來的人和魚是不同的),謂大同異。

大同而與小異之小同異之中才可能出現周延的現象,如大人與小孩。所以人是不可能知道魚是否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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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15 04: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必保留。论坛有新功能,可以在自己楼置顶自己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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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15 04: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3-5-2015 03:27 PM
「大同小異」與「貌合神離」。惠子vs公孫,誰比較嚴謹?且看百度怎麼說:

惠施对"大同异"、"小同异"概念 ...

两者都很严谨,都是名实家。

公孙龙也是有见于同异,
才与白马论述之,
白马者小同,马者大同,
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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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5-2015 05:1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3-5-2015 04:34 PM
两者都很严谨,都是名实家。

公孙龙也是有见于同异,

你的思維注重於名;實是相對的。
我的思維注重於實;名才是相對的。
你認為白馬論優於三段論,是基於名先於實
我認為合同異駕凌白馬論,是基於實先於名。
你主張分而治之,堅白分離。堅者無白,白者亦無堅,堅白可以分家,各自為政。故堅白勢不兩立。
我主張合中有異,異中有合,可合可異。以各自不同的場合來論異合。小異者分,大同者合,各司其職。故小異不離大同,謂之合同異也


有謂,道不同不相為謀,公孫句子何必委屈自己來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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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5-2015 05:2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3-5-2015 05:33 PM 编辑

求馬,謂之大同。馬者,小馬老馬白馬黑馬即可
求白馬,謂之小同。白馬當屬大同中的馬,不可分離於大同之外,稱之為大同中的小異,因此這也是馬一匹,故離神不離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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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5-2015 06:0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事物處於變動之中就不可一直強調小同之異大於大同中的同。
之前我說過買魚的論證,其中 highlight 出如果是吹水的話,幹嘛要頭頭是道的交代身世?
如果面對魚販,你說要魚(大同)就等於為難人。天知道你要什麼魚,小異當然此時要表明出來。因此大同就顯示出大同是多塊魚。
依據公孫句子的邏輯,多塊魚就必定優越,可以無視實的存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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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5 01:40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3-5-2015 05:11 PM
你的思維注重於名;實是相對的。
我的思維注重於實;名才是相對的。
你認為白馬論優於三段論,是基於名 ...

我呢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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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5 01:43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3-5-2015 05:11 PM
你的思維注重於名;實是相對的。
我的思維注重於實;名才是相對的。
你認為白馬論優於三段論,是基於名 ...

我呢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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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5-2015 07:59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4-5-2015 01:40 AM
我呢我呢~~~?

你啊,好像比較接近莊周夢蝶,就夢蝶一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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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5 11:4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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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5 11:48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3-5-2015 05:11 PM
你的思維注重於名;實是相對的。
我的思維注重於實;名才是相對的。
你認為白馬論優於三段論,是基於名 ...

非也,我等是重于名实相合,
而非重名为先,也非重实为先。
公孙龙曾言,两明则相争,故非议之。
故岂能尽言公孙龙以离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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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5 11:54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句子Sentence 于 4-5-2015 11:57 AM 编辑
林冲 发表于 3-5-2015 03:34 PM
續上文:

  《秋水篇》的濠梁之辯,試以惠施的語言分析而至「天地一體,泛愛萬物」的觀點去解:(括弧 ...


善哉,我也是欣赏这段惠施的辩词,
而相对之下,庄周更像是在狡辩。

将他人质疑自己所知,
说成知晓自己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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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5-2015 11:55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4-5-2015 11:42 AM
哈哈哈哈

表笑我啦
沒有評語嗎?很辛苦寫出來的叻。
為了趕起貨,昨天還被內人臭罵了一頓,說我沒幫忙做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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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5 12:0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4-5-2015 11:55 AM
表笑我啦
沒有評語嗎?很辛苦寫出來的叻。
為了趕起貨,昨天還被內人臭罵了一頓,說我沒幫忙做家務。

因其丝毫不像庄周,哈哈
无论是思想,还是对异议的处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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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5-2015 01:2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4-5-2015 12:00 PM
因其丝毫不像庄周,哈哈
无论是思想,还是对异议的处理态度。

我 agak agak 的罷了,旨在吹水,無須認真

當然,閣下也非公孫,同樣是吹水,無需氣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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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5 01:3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4-5-2015 01:37 PM 编辑

世界那么大,包山包海也包万物。
哲理并不小非一科,只是运用处和立场的不同。

过去,古哲学说有好些是相对的。
只是运用处洽到好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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