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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i1632014 发表于 6-11-2014 01:23 PM 这个还没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malayan.tiger88 发表于 6-11-2014 01:15 PM 曾经有位警察叔叔跟我说过, 弄到出血,就是犯法,不管什么行为或动作,
@cariinternet
Max_Goh 发表于 6-11-2014 01:30 PM 只能算遇人不淑?因为我参考国外的论坛,他们的都算是刑事罪~ 但我不懂马来西亚是怎样。
赏耳光/ 巴掌不是犯法行为,除非他用力过大。
limi1632014 发表于 6-11-2014 01:34 PM 我也不懂马来西亚的法律,按中国的话,这种是不触及刑法犯罪的,连民事赔偿都申请不了,不过你也可以从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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