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流傳公眾討伐‧抨當街拍“半裸婚照” 2014-08-26 13:06
(霹靂‧怡保、吉隆坡25日訊)一對男女在怡保一家銀行前拍攝半裸婚紗照時,被網民拍下並上傳至網絡,讓人誤以為這對男女是在舉行“半裸婚禮”,不過,隨著照片中的“新娘”把一張她穿著性感蕾絲內衣在怡保一家酒店內的“半裸婚照”上傳至面子書,並留言“Wedding Commercial shoot now”(商業婚紗攝影進行中)後,謎團終於解開,原來她是一名模特兒,當時是和一名男模合拍婚紗廣告。許多民眾看到照片後,紛紛留言發表意見,有者斥責他們的行為有傷風化,有者則讚美他們的勇氣和身材,並要求大家尊重他們的身體自主權。 雖然本報已通過女模的面子書獲得上述訊息,並不斷嘗試聯絡這名相信是來自吉隆坡的女模,但至截稿為止,本報仍未取得女模的回應。 這對男女是於週一早上9時,在車水馬龍的舊街場蘇丹尤索夫路與敦善巴丹路交界處一間銀行外面拍攝前衛的半裸婚紗照。根據網友上傳的兩張照片,“新郎”當時是赤裸上身,展現出健碩身材,只穿著黑西褲與皮鞋,而“新娘”則只穿一襲白色的三點式蕾絲內衣褲和高跟鞋,並披上白色頭紗,性感爆燈。 民眾目瞪口呆 照片顯示,“新郎”一度抱起“新娘”越過馬路,雖然馬路當時人來人往,但這對男女卻神態自若,根本無視旁人的異樣眼光,另一張照片則顯示“新郎新娘”皆戴上墨鏡,手牽著手越過馬路,攝影師則蹲下拍攝。 不少民眾經過現場看到他們半裸的一幕時,都被嚇得目瞪口呆,有者更以手機攝下這罕見的一幕,甚至錄下工作人員在完成拍攝後替女模穿上外套的短片,然後上傳至網絡,引起網民瘋傳。 此外,以Suararakyat Nibongtebal為名的面子書帳號,也於週一下午約3時上傳這對男女模特兒在銀行外面拍攝半裸婚照的短片,全長27秒。上載短片的網民還以馬來文留言稱:“這是今天發生在怡保的半裸情侶照片,這次還看到片段,在鬧市中拍攝違法的照片,這就是他們要的自由嗎?” 在怡保大草場對面一間銀行任職的馬來保安員受詢時指出,這對男女與攝製隊是於週一早上9時出現,逗留約15分鐘後,便匆匆收拾離開,相信是當時路上已站滿人潮。 他說,這對男女在拍攝期間,5次來回走過斑馬線,每次橫越馬路時,都會待行人交通燈轉綠後,才牽著手走過去,攝影師就會在旁不斷拍照。 “他們很快便結束拍攝,估計只是維持了15分鐘,但道路兩旁已停滿好奇民眾的車子,一些路人甚至上前圍觀。” 市局暫無接到投訴 怡保市政廳法律顧問沙魯阿茲林回應,市政廳沒有法令對付兩名被視為在街道上作出不雅行為的男女模特兒,但民眾可以報案。 他說,雖然市政廳可以根據地方政府法令採取行動對付行為不檢點的人士,但執法範圍局只限於公園,公園以外的範圍如街道是歸警方管治。 他聲言,如果民眾看到別人的行為不雅而感到不舒服,可以向警方舉報。“目前沒有人向怡保市政廳投訴。” 沙魯透露,市政廳沒有要求任何拍攝人士申請准證,所以無法控制任何人在怡保拍攝。 “沒有法令限制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的拍攝,尤其在公眾場所應該考慮到其他人的感受;如果他們作出不雅行為,就應該到室內。” 警:觸犯輕微罪行法令 怡保副警區主任德米茲說,男女模特兒衣著暴露的在怡保市中心拍攝婚紗的行為,已觸犯輕微罪行法令14條文。 “警方還不能確定這對男女到底是新人還是模特兒,但警方認為這種行為是不應該的,因為他們的穿著不雅觀,而我國法律也不允許他們穿上這類衣著到處走動。” 他披露,這對男女是於週一早上在怡保舊街場一帶拍攝婚紗照,而警方是於下午才接獲通知,同時通過手機通訊軟件WhatsApp及網絡上流傳的照片得知兩人拍攝照片的確實地點,雖然警方已馬上派警員到現場,但卻不見他們的蹤影。 “根據法令,警方必須在發現及親睹有關人士在大庭廣眾下行為不檢點才可採取行動,並援引相關法令控告他們。” 此外,霹靂州總警長艾克里沙尼也發文告說,警方將會在輕微罪行法令(Akta Kesalahan Kecil)14條文,即不雅行為角度調查此案。(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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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身材很好啊。各位怡保人有看过它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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