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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毒、拔指甲……男童被“后爸”虐待21天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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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4 08: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北市一名2歲大的男童王昊,被母親的同居人施虐致死包括拔指甲、灌毒等惡行但法院僅判30年逃過一死。此判例一出引發社會大眾嘩然,對此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案修法,虐死孩童者最重可處死刑,但法務部、司法院和部分立委持反對意見,但在她柔性攻勢下,該案送往朝野協商。

2011年9月份,新北市新店區發生一起2歲男童王昊,遭母親同居人劉金龍、並夥同3名友人,對他施以灌毒、拔指甲、菸蒂燙身體等8大虐行,凌虐21天後致死。王昊的姑姑為姪子爭取公道,但法院最後僅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刑30年有期徒刑,讓劉男逃過一死,其他共犯也判處有期徒刑。

王昊遭虐死一案引發社會嘩然,也喚起社會大眾對於孩童遭虐死的重視,王昊的姑姑甚至不惜多次前往抗議。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在8日上午司法法制委員會,拿著王昊生前全身傷痕累累的照片,她說看到如此殘忍的狀況連她也不敢看。但現行的《刑法》,即便數罪合併最多也僅能判30年,無法判處死刑,如此殘忍的行徑,這比殺人罪有過之而無不及。

王育敏提案,若對未滿6歲之人施以凌虐且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發展而凌虐致死者,最重可處以死刑。王育敏還一度哽咽哭訴「這難道不應該判死刑嗎?」但此提案卻有部分立委、司法院和法務部持反對意見。法務部認為若被告有殺人故意,仍可依殺人罪判死刑,但每個個案不同,認定仍有所差異。但最後司委會將該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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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1-2014 08: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灌毒、拔指甲、烟蒂烫身体等8大虐行,凌虐21天致死


这样没有人性的人渣都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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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4 09: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30年便宜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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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4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laygame 发表于 10-1-2014 08:49 PM
这样没有人性的人渣都判不了死刑???

早前台湾大游行抗议死刑,因为民众认为抹杀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所以现在很少判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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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4 09: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犯上有关儿童和性犯罪在监狱都会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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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4 09: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禽兽就要抓去打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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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4 10: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脑残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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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2014 10: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應該虐待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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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4 12:20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把疑犯问吊,吊死在鞭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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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4 09: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人命!!!!!  明白吗?? 一条活生生的人命! 还是在被虐待了21天,他痛苦了21天! 现在那四条渣没被判死刑太对不起那可怜无辜的小生命了!!!

那些带着孩子的单亲父母,如果要找一个伴,眼睛要睁大一点! 你怎能让自己的孩子面临后妈后爸的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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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4 03: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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