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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于男/女同性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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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接受吗? 逛街时如果看到男男/女女比较亲密的行为你会有怎样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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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1-2013 08: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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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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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11-2013 08:38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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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1-2013 1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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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有什么理由去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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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11-2013 02:02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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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1-2013 04:30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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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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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1-2013 11: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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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接受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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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1-2013 01: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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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ping82 发表于 8-11-2013 08:21 PM
坚持反对
對那些相信同性婚姻不被允許的人 你們想說什麼?
- 培養個興趣 - 哭天搶地 自己去適應!
完全重新考慮一下吧 因為這沒什麼 慢慢去適應
如果只有同性戀可以結婚 你就會很難過了
所以為什麼他們不能結婚?
去恨同性戀是不對的 你可以感覺到
帶給他們愛
想想上帝啊 他愛所有人 他誰也不恨
你們真的很底層 沒人喜歡你們 開玩笑的。。。
如果他們從沒接觸過同性戀人群
只是做聖經說的 父母說的
你是在沒遇見一個人前就對他做出判斷
你沒有意識到
你只是一個小灰塵
沒人在意你怎麼想
我不會直接說“你很爛 從我的生活裡消失”
但我會盡可能禮貌的複述這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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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3 06: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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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財女貌 发表于 10-11-2013 01:12 AM
對那些相信同性婚姻不被允許的人 你們想說什麼?
- 培養個興趣 - 哭天搶地 自己去適應!
讲很简单!如果发生在自己的儿子女儿身上,那你要祝福或反对呢?就以你的签名来说,他们是天生同性恋好了 你支持或反对 (假设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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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3 09: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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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喜欢的人性别刚好跟自己一样罢了
我不排斥同性恋,但是不要搞我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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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13 04: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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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13 1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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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反對不來。。
不是反對了,性取向就能恢復正常。。
不是反對了,他們就能接受異性戀。。
而且,這不是他們想要的。。
如果可以,誰希望成爲大家嚴重的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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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3 08: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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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啦!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贵在互相尊重。
当然,同性恋者也要自爱和自重,才会获得社会的接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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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14 03: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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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排斥,但接受不到attention seeker, 有些les 只想得到关注,并非l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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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4 1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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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ping82 发表于 11-11-2013 06:30 PM
讲很简单!如果发生在自己的儿子女儿身上,那你要祝福或反对呢?就以你的签名来说,他们是天生同性恋好了 ...
帅哥~ 你知道世界上每16秒就有一个人自杀吗? 而自杀人数里同性恋是占majority的, 而自杀的原因就是家人不支持占majority。 如果发生在你儿子女儿身上, 你会希望要有一个快乐的同性恋孩子,还是伤心的异性恋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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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4 11: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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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梨。 发表于 11-11-2013 09:16 PM
他们喜欢的人性别刚好跟自己一样罢了
我不排斥同性恋,但是不要搞我就好^^
你知道吗? 台湾民进党施敏德之妻——陈嘉君,也是台湾的同运领袖, 曾经说过一句话, 就是只要你说支持同性恋以后, 后面加上一个“可是、但是、只要” 的字眼, 你还是一样是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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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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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qie 发表于 5-1-2014 11:35 AM
你知道吗? 台湾民进党施敏德之妻——陈嘉君,也是台湾的同运领袖, 曾经说过一句话, 就是只要你说支持同 ...
这里是马来西亚又不是台湾你本身有什麽好开心 ?那你做基做的那麽开心 ,敢不敢在大街手拉手 ?敢不敢做异性恋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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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3: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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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ing2475 发表于 7-1-2014 01:36 PM
这里是马来西亚又不是台湾你本身有什麽好开心 ?那你做基做的那麽开心 ,敢不敢在大街手拉手 ?敢不敢做异 ...
马来西亚和台湾根本不是要强调的重点, 重点是“可是” , “只要”和“但是”这个拥有歧视成分的字眼。 至于手拉手, 这基于马来亚民事法律下,没有一条指明是不能手拉手的,最多以伤风化罪名控告, 最高刑罚罚款RM100, 但此民事罪名也一并适用于异性恋, 并且于联邦宪法第8条, 人人于法律面前皆平等上得到法律下的保护, 你必须要明白的是宪高于法。 而于手拉手上街的概念, 当然会受到社会的白眼, 但如果社会懂得互相尊敬, 包容少数社会, 这种歧视问题会浮上台面吗? 你这种敢不敢街上手拉手的做法, 就像告诉别人歧视是自己造成的, 不是社会人士和自我封建的思想而造成的。 还有,告诉你多一样事, 跨性别人士之所以会沦落成为性工作者, 也是社会阶层的道德观念所致。 请自行翻阅 槟州丹绒武雅议员议员郑雨周的政治秘书——何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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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3: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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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qie 发表于 7-1-2014 03:09 PM
马来西亚和台湾根本不是要强调的重点, 重点是“可是” , “只要”和“但是”这个拥有歧视成分的字 ...
重点是你是不是在 ~~ 马来西亚 ?其它的都不重要 ~~
不然你们有什麽好 ~~ 开心 ?穷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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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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