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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于男/女同性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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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1-2013 08:1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能接受吗? 逛街时如果看到男男/女女比较亲密的行为你会有怎样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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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1-2013 08: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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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11-2013 08:3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哦! 可以知道什么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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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1-2013 11: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不到有什么理由去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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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11-2013 02:0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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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1-2013 04:3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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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1-2013 1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还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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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1-2013 01: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kping82 发表于 8-11-2013 08:21 PM
坚持反对

對那些相信同性婚姻不被允許的人 你們想說什麼?

- 培養個興趣 - 哭天搶地 自己去適應!

完全重新考慮一下吧 因為這沒什麼 慢慢去適應

如果只有同性戀可以結婚 你就會很難過了

所以為什麼他們不能結婚?

去恨同性戀是不對的 你可以感覺到

帶給他們愛

想想上帝啊 他愛所有人 他誰也不恨

你們真的很底層 沒人喜歡你們 開玩笑的。。。

如果他們從沒接觸過同性戀人群

只是做聖經說的 父母說的

你是在沒遇見一個人前就對他做出判斷

你沒有意識到

你只是一個小灰塵

沒人在意你怎麼想

我不會直接說“你很爛 從我的生活裡消失”

但我會盡可能禮貌的複述這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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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3 06: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郎財女貌 发表于 10-11-2013 01:12 AM
對那些相信同性婚姻不被允許的人 你們想說什麼?

- 培養個興趣 - 哭天搶地 自己去適應!

讲很简单!如果发生在自己的儿子女儿身上,那你要祝福或反对呢?就以你的签名来说,他们是天生同性恋好了 你支持或反对 (假设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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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1-2013 09: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喜欢的人性别刚好跟自己一样罢了

我不排斥同性恋,但是不要搞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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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13 04: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kping82 发表于 11-11-2013 06:30 PM
讲很简单!如果发生在自己的儿子女儿身上,那你要祝福或反对呢?就以你的签名来说,他们是天生同性恋好了  ...

我是異性戀 我支持各種不同性取向的人們 我反對恐同的豬玀欺壓良民

明白了嗎?!


香港: 我坦白你會驚: 肛交論 (卓韻芝)

最受歡迎的支持同性戀理據:「既然他們天生如此,就該包容!」我不敢完全認同,因為這聽來就像「如果是後天變成同性戀者,就應該反對。」莫非天生就可以,後天就不可以?無論異性/同性/雙性戀,一旦憑個人意願選擇伴侶,就涉及個人選擇與自由意志,無論是因天生或後天環境因素,我也不會否定同性戀。不否定,非因他們「天生如此所以沒辦法」,並非如此!而是……根本缺乏原因反對他們!性取向,跟一個人的良知、道德、智商、判斷力、整潔程度、疾病沒有直接關係,他們並沒對社會構成威脅。



本帖最后由 郎財女貌 于 12-11-2013 04:30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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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1-2013 11: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些,反對不來。。
不是反對了,性取向就能恢復正常。。
不是反對了,他們就能接受異性戀。。
而且,這不是他們想要的。。
如果可以,誰希望成爲大家嚴重的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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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13 08: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啦!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贵在互相尊重。

当然,同性恋者也要自爱和自重,才会获得社会的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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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14 03: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排斥,但接受不到attention seeker, 有些les 只想得到关注,并非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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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4 11: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kping82 发表于 11-11-2013 06:30 PM
讲很简单!如果发生在自己的儿子女儿身上,那你要祝福或反对呢?就以你的签名来说,他们是天生同性恋好了  ...

  帅哥~ 你知道世界上每16秒就有一个人自杀吗? 而自杀人数里同性恋是占majority的, 而自杀的原因就是家人不支持占majority。  如果发生在你儿子女儿身上, 你会希望要有一个快乐的同性恋孩子,还是伤心的异性恋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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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4 11: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梨。 发表于 11-11-2013 09:16 PM
他们喜欢的人性别刚好跟自己一样罢了

我不排斥同性恋,但是不要搞我就好^^

你知道吗? 台湾民进党施敏德之妻——陈嘉君,也是台湾的同运领袖, 曾经说过一句话, 就是只要你说支持同性恋以后, 后面加上一个“可是、但是、只要” 的字眼, 你还是一样是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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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anqie 发表于 5-1-2014 11:35 AM
你知道吗? 台湾民进党施敏德之妻——陈嘉君,也是台湾的同运领袖, 曾经说过一句话, 就是只要你说支持同 ...

这里是马来西亚又不是台湾你本身有什麽好开心 ?那你做基做的那麽开心 ,敢不敢在大街手拉手 ?敢不敢做异性恋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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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3: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yming2475 发表于 7-1-2014 01:36 PM
这里是马来西亚又不是台湾你本身有什麽好开心 ?那你做基做的那麽开心 ,敢不敢在大街手拉手 ?敢不敢做异 ...

马来西亚和台湾根本不是要强调的重点, 重点是“可是” , “只要”和“但是”这个拥有歧视成分的字眼。 至于手拉手, 这基于马来亚民事法律下,没有一条指明是不能手拉手的,最多以伤风化罪名控告, 最高刑罚罚款RM100, 但此民事罪名也一并适用于异性恋,  并且于联邦宪法第8条, 人人于法律面前皆平等上得到法律下的保护, 你必须要明白的是宪高于法。 而于手拉手上街的概念, 当然会受到社会的白眼, 但如果社会懂得互相尊敬, 包容少数社会, 这种歧视问题会浮上台面吗? 你这种敢不敢街上手拉手的做法, 就像告诉别人歧视是自己造成的, 不是社会人士和自我封建的思想而造成的。 还有,告诉你多一样事, 跨性别人士之所以会沦落成为性工作者, 也是社会阶层的道德观念所致。 请自行翻阅 槟州丹绒武雅议员议员郑雨周的政治秘书——何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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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3: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anqie 发表于 7-1-2014 03:09 PM
马来西亚和台湾根本不是要强调的重点, 重点是“可是” , “只要”和“但是”这个拥有歧视成分的字 ...

重点是你是不是在 ~~ 马来西亚 ?其它的都不重要 ~~
不然你们有什麽好 ~~ 开心 ?穷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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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014 03: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yming2475 发表于 7-1-2014 03:14 PM
重点是你是不是在 ~~ 马来西亚 ?其它的都不重要 ~~
不然你们有什麽好 ~~ 开心 ?穷开心

我在马来西亚, 我很庆幸我在马来西亚,因为我知道还有一班为同运努力的同僚, 为促进跨性别人士而努力的议员郑雨周, 为LGBTQ社会发声的非政府组织”性向自主Seksualiti Merdeka“, 为同性恋社会争取人权的前净选盟主席安美嘉, 为促进同性恋社会的前首相马哈蒂的女儿——玛丽娜, 为同性恋基督教徒贡献的欧阳文风牧师, 于2004年为捍卫成人私生活的安华等等地声量逐渐在马来西亚发起。 所以我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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