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意指“遭到破坏或完蛋”的谚语“Gone to Pot”,在古时指把犯人煮熟致死的合法刑罚;意指“开某人玩笑”的“Pulling Someone's Leg”,出处来自伦敦抢匪当道的时期,当时抢匪会拉扯受害人的脚,让他们倒在地上,方便抢劫;意指“付出极大代价”的“Paying Through the Nose”则曾为维京人的传统刑罚,他们会由眼眉的尖端开始往下割开至鼻梁,以惩罚拒绝交税的人。
意指“经验之谈”的谚语“Rule of Thumb”背后亦有一段“故事”。据1886年一份报章的报导,古时​​一名法官判定一名男子能以不粗于其拇指的棒杖棒打其妻,但另有研究认为“Rule of Thumb”源于木工伸出拇指来测量木材的长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