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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严禁广告/ 买卖, 如有发现一律扣-100分+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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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14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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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我是“nxtracy" ,现在我重新申请了一个号码,因为你把我扣成-248分了,所以我无法留言给你。原因是我在“耳机交流区” 有过买卖性意向。 很抱歉触犯版规,因为之前我不太清楚有这版规。后来我发现我违规了我就在没有发表过类似言论了。相反我跑去买卖区经营耳机,只是一直忘记删除违规言论。 所以恳请版主手下留情,因为-248分我什么都干不了,这个分数也没法变成正数。因为本人有耳机正在经营中,所以没有权限和customer继续回复,会给别人造成很多影响。希望版主看在我初次违规的情形网开一面。我保证下次明确版规,不再犯错。我知道要按照论坛的规则来做事,但是一时未注意到版规,希望版主酌情考虑,谢谢版主。
希望版主可以把”nxtracy"的分数还原,恳请版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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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4 03: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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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你的短消息我已经收到,因为我无法PM你,所以回复在这。我会遵守你说的版规。你说你已经恢复了我的旧账号“nxtracy",可是我还是负分。还是什么都干不了。请你把我恢复到以前的+64分,我会按照你的规定。在讨论区用新号,不会有任何买卖性意向讨论。在买卖区就用买卖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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