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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的条件不能一致,letter offer 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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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8-2012 11: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弟在卖房子, 我在 iamowner 的网站上大概了解了卖房子的程序,我签了21天的 letter offer,根据 letter offer , 必须在21天(工作天完成签S&P的程序,但是S&P 的范围有点广,如果21天内达不成协议, 不能做出一份双方都同意的 S&P 呢?比如说在修理瑕疵的范围达不到一致,比如说3+1 的期限买家要增加而卖家不远矣增加呢?比如说买家的头期要求5% 而已,或则对于转名的手续费谁负责类的问题的话,其中一方坚持的话,21天内达不到统一的条件,那么letter offer 还需要跟吗?以上例子的 letter offer 写了如果是卖家延迟交出资料, 买家可以要求延长21天的期限,但是没有提到 S&P 的条件的部分。

letter offer 其实很简单,很多范围都没有覆盖到,可以请高手解答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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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2 1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etter offer 是有法律效用的. 在上面註明的內容雙方簽名代表同意. 如 3+1, 頭期款付多少等等. 在做S&P 時不能再改, 否則屋主或買家可以供 letter offer 進行訴訟.
如果沒有在letter offer 內註明,要增加的任何的條款, 在S&P討論期間 21天不計算在內, 可以extend. 雙方律師會有書信(mail)往來紀錄.

參考 letter offer 說明 http://imowner.com.my/articles/view/30

1。3+1的期限买家要增加而卖家不願意增加呢?
请参考(letter offer说明第七条)7.扣除頭期款剩餘的款項須在什麼時候交給屋主, 遲了罰款多少. Letter offer 會註明一般的3+1 條款 (參考3+1)

2。买家的头期要求5% 而已。
请参考(letter offer说明第六条)6.簽S&P 時買家要支付成交價多少 %. (一般簽S&P時買家須支付成交價10%為頭期款 down payment)

3。对于转名的手续费谁负责类的问题的话?
转名手续费用如consent之类一般都由屋主负责,而MOT stamp duty的费用则由买方负责,这是很標準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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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2 0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stner9999 发表于 23-8-2012 12:58 PM
letter offer 是有法律效用的. 在上面註明的內容雙方簽名代表同意. 如 3+1, 頭期款付多少等等. 在做S&P 時不 ...

刚听我的律师说,consent现在已改由买家负责,不知真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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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2 02: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and office concent 費用目前還是由 seller/ vendor 負責. 可多諮詢幾位律師參考看看. 本帖最后由 testner9999 于 23-8-2012 03:02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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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2012 08: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stner9999 发表于 23-8-2012 12:58 PM
letter offer 是有法律效用的. 在上面註明的內容雙方簽名代表同意. 如 3+1, 頭期款付多少等等. 在做S&P 時不 ...




你好,谢谢你的帮忙,买家律师把做好的 S&P draft copy sent 给我的律师,里面的条款并没有根据 letter offer 里面注明的,比如说,

letter offer 里面注明了下定是 3% , 签S&P 是另外7% , 剩余的再 3+1 里面还。 但是现在对方律师要求签 SPA 的时候只会付多2% , 就是说只愿意付总共 5% 的头期。

letter offer 注明了签SPA 后的 3+1 条款,但是对方律师要求放6+1 , 他说我的房子的 strata title 在process 中,会拖很长的时间, 所以要保护他的client , 而且在 6个月里面不能完成手续的话,他可以不买而且我要退全部的订钱。

上面的两样都是他们不根据 letter offer , 提出的无理要求。

现在letter offer 的期限要到了, 9月九号就是21天的期限了。 根据 letter offer , 如果我反口不买, 需要赔他双倍,如果我和我的律师延迟了交document 给他而导致不能在 21天里面签S&P , 我就需要fully refund 给他。但是全部资料都在签 letter offer 的时候给了agent, 没有签收但是agent 是 vitness . 我也没有反口不卖。而是他看到我不同意 S&P 的 term 而说不买了,那样我可以没收他的订金吗?

3%订金在 agent 的公司里面。

刚才 agent call 来说买家一句话不买了就要 full refund. 他那样口头上的不买可以作为他的意愿而有法律效用吗?因为他的律师提出很多的不合理要求,我被逼要找律师去处理,现在他一句不买,我的律师费要自己付,造成了我金钱上和时间上的损失。我想要没收定金来付我的律师费,剩下的捐出去给孤儿院也爽。

请问我足够理据没收定金吗?还是要拖到 21 天完然后才没收? 谢谢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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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12 11: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妳有請律師吧, 妳律師應該很清楚怎麼做, 不可能靜靜的. S&P 收5%, 3+1 延到6+1 都是不合理.
如果是這個理由,期限到後 forfeit 他. 交代agent 不能把訂金退回買家, 否則找他們公司負責.

"同理, 如果買家下訂後說頭期不想付了, 只負3%. 3+1 延到2年, 難道屋主也必定要答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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