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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五月,一个在 Cheras Batu 11 的老板娘 ( B ),向我的朋友 (A) 借了新币三千 ( SGD 3K ), 去星加坡赌场赌钱。之后没钱还给我的朋友,说迟一点还,A 也 ok, 就让她欠着先。
A 也有向她说过,一个月,一个月,一点一点还都是可以的,也没有向她收利息。
过了一段日子,又说等她卖了屋子后就会给回钱的。当她的屋也卖了,钱也有了, 还是没有还回 A 的钱,
A 打电话给她,向她收钱,她在电话里竟然说没有欠 A 钱,还说可以去神的面前发誓,说如果我有向 A 借钱,我就给车撞_。( 还有发了很多很毒的誓 )
所以 A 就叫 B 一起去神庙发誓。
当到了神庙,当着神的面前, B 只是说 :如果我有 “吃” 了A 的钱,我就会自作自受。
你们看,敢做不敢当, 连在神面前都不敢说真话。还说她是拜佛的, 还是叫她别拜了。
而现在还敢招兵买马去星加坡赌场,赌钱。
要小心她, 不要再借她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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