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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3-2012 03: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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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回台灣超過一個月的話,就一定要幫寶寶辦理台灣簽證。
不然在機場,櫃檯那裡會不給劃位。
若是有意要回台灣辦理入籍,拿台灣的身份的話,
需要把貝比的報生紙跟注射證明翻譯成中文,
拿去外交部做驗證,然後再去吉隆坡的台北辦事處,
做貝比的台灣護照,回台灣後,還得跑一趟出入境管理處,
七天後,轄區內的警察局會給妳一張公文,
拿了公文才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入籍。
程序大約是這樣,建議妳自己打電話去問會比較清楚。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電話為603-2162-9648、603-2162-9695
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NO.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 K.LUMPU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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