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買屋,若一方去世…… 2010-12-05 19:11
鄔先生說,他是一名從外州移民過來雪蘭莪州的居民,現在有意在雪州購買一間房屋,但是,他年紀已過半百,因此,孩子與他商量,提取一些存款聯名購買一間房屋,買賣合約及貸款合約正在處理中。 請問: 父子聯名購屋,萬一其中一人發生事故,譬如百年歸老或意想不到的事件發生,所購買的房屋,名下那半份產業權如何處理較為適當,以免往後涉及麻煩手續,得不償失。 答:林若輝律師說,當今的銀行批准客戶貸款,一般都會將購買房屋貸款保險,列為必要條件。 假如鄔先生及兒子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都有購買房貸保險,萬一其中任何一人不在世,該部份的分期付款將由保險公司承擔。 假設房屋貸款是20萬令吉,房貸分期2千令吉,如果兩人在房屋貸款保險的購買比率各為50%,就是分別承保10萬令吉,萬一其中一人不在世,在世的一方將繼續房貸分期1千令吉,不在世那一方的貸款分期將由保險公司承擔。 至於說萬一其中一方不在世,如何處理產業的問題,林律師建議他們立遺囑,說明他們不在世時,將由誰繼承其產業的擁有權。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2010.12.05
http://property.sinchew-i.com/node/982
这里有个类似的案例。
屋子最后归谁拥有,应该是根据遺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