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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三個疑問關於勒索和欠債的
我先把事情的經過講一遍
前幾個星期我家的老車在我店屋樓下被人偷了
過後很多人都跟我爸媽說嫌疑最大的就是附近某某買賊贓的癮君子
有一天晚上我老媽遇到他,就跟他說"最近我家的車被偷了,你幫幫找回,補你工錢"
希望能贖回車子,哪知我老爸突然冒出一句"很多人說你的嫌疑最大"當下只有我父母和他三個人
結果隔天他跑來我爸的店大吵大鬧亂丟店裡的東西要我爸賠他RM300名義損失
結果我爸希望小事化無,因為店裡有很多顧客,跟他討價還價扣到RM100,他說好
然後我爸就說從他欠的債裡扣掉(之前他有跟我老爸借錢一點一點慢慢累積到RM520= =|||)
他就說一單算一單(可能他急需買毒品),我爸就想說那就給他RM100然後要他簽下RM520的借據
他也同意簽了那借據,然後承諾10月14號會還這筆錢,那借據上有他簽的名和我爸的簽名,當時的日期24-9-2010
還有註明他欠的數額520,就是沒寫上還債日期,但當時有超過2名以上的證人可以證實他說的還債日期
第一個疑問
車被偷,我爸去報案時,沒有填寫可能嫌疑人
現在可以回去填上懷疑的嫌疑人名嗎?
第二個疑問
10月14號過後還可以報警指他在24-9-2010時勒索我爸和搗蛋嗎?
當時很多顧客都在場證明
第三個疑問
如果他在10月14號之後不還簽下的債(這借據是否有效)
我爸能如何做?
因為我們覺得他信口開河無能力償還這筆錢
他靠收租金(他住在店屋樓上,樓下租給人開店,但那店屋好像還是他老爸名下)和買賊贓過活的
但買了毒品就沒剩下的多餘錢了
我們兄弟姐妹知道後整個氣炸了,希望14-10-2010後在打算,但不懂還有沒有效
希望懂法律的大大給點意見和解答
先謝謝再加上感恩了
只能說屋漏偏逢連夜雨,船遲又遇打頭風
大家同情癮君子,要小心別被反咬一口
雖然是小錢,但希望能把他抓了
有什麼需要補充的我盡量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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