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訊)人力資源部長拿督蘇巴馬廉今日宣佈,用於保障兼職員工的2010年僱用(兼職)條例將從10月1日起生效,在此條例下兼職員工可享有公積金、社險、公假、年假、病假、休息日和超時津貼。 蘇巴馬廉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在此條例下,兼職員工的定義是指那些工作時間佔全職員工工作時間的30%至70%的人士。 “例如,全職員工一天工作8小時,那些只工作2.4小時至5.6小時的員工就是兼職員工。” 他說,所有在1955年僱用法令第一個列表下的兼職員工都可在此新條例下獲得保障,居家工作者(homeworking)或遠程或電子辦公者(teleworking),以及少過全職工作時間30%的散工(casual worker)則不包括在內。 鼓勵更多人加入就業市場 他說,超過全職工作時間70%至100%的則屬於全職員工,並在1955年僱用法令下受保護。 部長表示,政府推出兼職條例主要是要吸引和鼓勵國內約680萬“潛在勞動力”加入就業市場,這些潛在勞動力包括家庭主婦如單親媽媽、大專生、退休人士和殘障人士。 他認為,除了提供機會讓這些人加入就業市場,同時也能幫助他們增加個人和家庭收入。 彈性制定工作時間
蘇巴馬廉:鼓勵僱主錄用 蘇巴馬廉說,新兼職條例不只更清楚和全面,同時也讓僱主根據生意需要彈性制定工作時間。 “我們希望這能鼓勵僱主錄用更多兼職員工,這也符合政府要減少依賴外勞的意願。” 詢及如何計算兼職員工的公積金和社險保費,部長說,可跟據薪水的對比做出計算,即公司和員工的扣除巴仙率跟全職員工是一樣,不過卻是根據兼職員工的薪水來計算。 他說,年假的情況也一樣,是根據兼職員工的工作時間來計算。 他表示,新條例讓兼職員工享有年假和病假,因為兼職員工跟全職員工一樣也會生病和需要休息。 部長強調,在修改以上條例之前,該部已與僱主協會和職工會代表討論和獲得他們的同意。 他表示,幾乎所有領域都有兼職員工的需要,因此政府推出兼職條例。他舉例大約有70萬大專生在各大專深造,若允許他們兼職,不只可讓他們賺取外快和獲得工作經驗,也可減少快餐店和酒店等對外勞的依賴。 2010年僱用(兼職員工)條例重點 ●若僱主沒有提供福利給兼職員工和不遵守2010年僱用(兼職員工)條例,其刑罰是甚麼?
違例者一旦被定罪,每項罪行可被罰款最高1萬令吉。 ●兼職員工的定義?
佔全職員工工作時間的30%至70%,例如全職員工一天工作時間8小時,工作2.4小時至5.6小時是兼職員工;若一周工作時間48小時,工作14.4小時至33.6小時屬兼職員工。 ●少過全職工作時間的30%?
屬於散工和不在條例管轄範圍。 ●工作超過全職工作時間的70%至100%?
屬於全職員工和在1955年僱用法令下受保護。 ●哪些工作是屬於2010年僱用(兼職員工)條例保障的範圍?
所有種類工作,除了2010年僱用(兼職員工)條例第三項下的工作,即不定時工作、只在需要時工作,以及一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全職工作時間30%的散工和家庭工友。 ●僱主是否需要為兼職員工繳付2001年人力資源發展公司法令下的稅務?
豁免 ●兼職員工是否享有休息日?
有,不過必須符合條件,即他們必須工作5天或一周工作時間不少過20小時。 ●兼職員工是否享有超時工作津貼?
若他們的工作時間只佔全職工作時間的70%至100%,他們是根據每小時計算,若他們工作時間超過全職工作時間,是以每小時1.5倍計算。 ●兼職員工在公假工作是否享有薪水和超時津貼?
他們在公共假期工作可享有2天的薪水,在超時津貼方面,若工作佔全職工作時間的70%至100%,可申領2倍,若超過全職工作時間,可申領3倍。 ●兼職員工在休息日工作是否享有薪水和超時津貼?
他們在休息日工作可享有2天薪水,在超時津貼方面,若工作佔全職工作時間的70%至100%,可申領1.5倍,超過全職工作時間,可申領2倍。 ●被停職是否享有停職福利?
他們不能享有停職福利,因為不包括在1980年僱用(停職和暫停工作)條例下。 ●兼職員工是否享有產假和津貼?
他們可享有產假,但沒有產假津貼。 ●公務員放工後是否可成為兼職員工?
可以,不過他們必須先獲得主管的書面同意書。 ●僱主是否可僱用外勞成為兼職員工?
不可以,因為外勞只允許為工作准證上注明的僱主工作。
蘇巴馬廉(左2)宣佈用於保障兼職員工的2010年僱用(兼職)條例將從10月1日起生效。(圖:星洲日報)
星洲日報‧2010.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