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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被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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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0 08: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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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这样的。搂主好像很高兴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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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0 08: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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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0 09: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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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早上七时十五分左右在肯雅兰看见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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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9-7-2010 09: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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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炒 高兴有点 不甘有点
没有合约 应该没有了吧
gary,偷窥不是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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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0 09: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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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0 09: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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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0 10: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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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codian 于 20-7-2010 10:16 PM 编辑
哈哈, 要看你是在什么情况下被炒尤鱼? 如果是不合理,去劳工部告公司,要求3个月薪水赔偿。 就算是合理,也去劳工部告他们,给公司麻烦,也要求3个月薪水赔偿。
劳工部是在十三楼,Bangunan Sultan iskandar, Jalan Simpang Tiga, Kuching。 记得要带就业合约, 没有就业合约也可以带公司工资便条,只要能够证明你曾经是公司的雇员。
对哦,顺便去下面的 Kantin 吃 laksa 和 Teh Tarik,听说味道还真的不错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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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10 1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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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错的话, 好像是一年赔半个月, 如工作2年赔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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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0 08: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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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炒 高兴有点 不甘有点
没有合约 应该没有了吧
gary,偷窥不是好事
玄君 发表于 19-7-2010 09:40 PM 
没有合约基本上你不能告他, 他也不能告你. 这就是现在的黑商手法. 你在那里做工哦? 做么的可以分享一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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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0 08: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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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错的话, 好像是一年赔半个月, 如工作2年赔一个月。
liximi 发表于 20-7-2010 11:18 PM 
如果有合约. 不过如果对方炒我们是根据法律的话.. 那么基本上他们不需要还我们什么.
通常的公司就会随便给一些理由, 比如: under performance, attitude problems and etc.
没法子大马的law... 很多漏洞. 受苦的是我们平民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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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0 09: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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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合約的..
公司仍可依照砂拉越勞工法的解僱條令實行..即
工作少於2年 --4個星期的通知(notice)
工作2-5年 --6個星期
工作5年以上--8個星期..
因此,如果老板是要你"即刻走人",而選擇不要進行預先通知方式,那公司是需要以薪金做為賠償..即1個月, 1個月半或兩個月.
那如果是公司實行自願遣退計劃的,那不是解僱..因此公司會安排一些option讓員工選擇.
就如工作1年,可得半個月賠償..這也是視公司的能力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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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0 10: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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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的公司就会随便给一些理由, 比如: under performance, attitude problems and etc.
没法子大马的law... 很多漏洞. 受苦的是我们平民百姓. ...
猫城野草 发表于 21-7-2010 08:57 PM 
我不同意楼上所说的。
基本上要炒一个人是很困难的,因为马来西亚的劳工法令是偏向雇员,对雇主是不利的。一般上如果雇员不是没有毫无通知不来连续的工作超过2天,或雇员被发现有犯罪的行为,雇主要炒一个雇员是需要一个口头的警告和二个书面的警告,而且还要证明雇主曾经有给雇员商议和训练的。
工作表现差经或态度问题,不是一个适当的理由。工业法庭会判雇主输案件的,因为如果雇员工作表现差经,雇主就要给雇员适当的训练。如果还是不会,雇主就要给雇员另一份适当雇员能力的工作。态度问题就要跟雇员商议,使雇员会改善。
总而言之,请神容易,送神难。除非雇员愚昧无知,不会向劳工部投诉,那么就恭喜雇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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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10 12: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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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照法立是那样的。。。很多人都不知员工权力。。很多老板也不知他们在玩地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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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10 12: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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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照法立是那样的。。。很多人都不知员工权力。。很多老板也不知他们在玩地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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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10 12: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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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不要随便签老板给你的东西。。。不满一就不可签。。。最级本人的权力。。。
很多老板都会半逼ask你签对工人不立的文件。。。这是我的金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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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10 12: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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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不要随便签老板给你的东西。。。不满一就不可签。。。最级本人的权力。。。
很多老板都会半逼ask你签对工人不立的文件。。。这是我的金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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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10 09: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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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楼上所说的。
基本上要炒一个人是很困难的,因为马来西亚的劳工法令是偏向雇员,对雇主是 ...
ecodian 发表于 21-7-2010 10:08 PM 
well.. 草本身曾经在三间公司接触过HR的工作性质. 其中一个就是帮老板炒人(其实万分不愿意).
在法律上挖漏点的功夫, 草是真的见识了(其中两间是listed company-有头有脸的公司).
炒人也有份什么职位的噜. 一般白领的就像您所说的... 很难. 因为他们普片都是比较有经验和学问的.
可是有很多那些可怜的员工... 比如SPM出来和那些没有太多社会经验的.. 就会吃亏.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的公司比较多prefer找低学历的员工, 多过学历比较高的吧(便宜又好欺).
当然不是所有公司都这样黑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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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10 05: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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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7-2010 06: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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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人回复。。。第一次啊...
客套下 多谢了大家
工作表现不咋地吧 打杂的 不算很听话 心情好效率高 现在的某些年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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