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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主可以這樣變相刪貼扣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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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0 07: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紅茶~ 于 9-7-2010 08:5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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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7-2010 07: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天,同一個時段,把以前的舊回貼刪除....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呢?超版是否可以給我一個明確的答案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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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7-2010 07: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屬於個人針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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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7-2010 12: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神凤 于 10-7-2010 12:36 AM 编辑

你有米有先向有关版主沟通先?
不然等下神凤的老板OPO超版又跳出来说:请先向有关版主咨询,此帖关闭。
已经很多酱的案件了吧?先向有关版主沟通先,不然什么都来疑难,超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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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7-2010 08: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紅茶~ 于 10-7-2010 08:58 AM 编辑

好可愛的神鳳版主....可以做出以上針對性的行為,就好像失去理性的版主.
如果你遇到一個把門關其來亂打人的瘋子還能跟他聊天喝茶?是不是需要找精神院的醫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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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7-2010 05: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是其他網友在建議區回的貼,擔心這裡個版主看不到,特意拍照轉貼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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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7-2010 1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紅茶~ 于 11-7-2010 12:03 AM 编辑

回复 22# 神凤


    開一個論壇不需要多少錢,RM98一年,小小的空間.已經夠應付人數不超過300人的論壇.問題之是有沒有網友願意逗留和發帖.管理論壇不是一個人的事情,一個人管理,沒有網友的論壇也是浪費金錢和空間.一個論壇需要2方面的配合,管理人員和網友...

論壇就像商店,有了店每人光顧遲早要關門大吉,有顧客但是服務人員的態度惡劣,顧客會慢慢流失的,隨然擁有新的顧客群,只能開拓新顧客保不住舊顧客也是一家商店的失敗.因為沒有很好的商譽.品牌的朔造可以說失敗.如果品牌已經朔造成功,因為持續的管理缺妥當,品牌還是會沒落的一天.時間問題.

整個大趨勢在facebook,為甚麼很多論壇要和facebook做一個連結?好處在成員數量的製造很快但是留在論壇發言的又有多少?只是論壇在廣招廣告的時候可以擺在桌面的談判籌碼.

從facebook過來的網友還要看論壇本身的管理如何,像那樣濫用職權的版主在管理的話,網友會覺得浪費時間,不如管理自己的facebook更好.時間也是一個機會成本,今天我在這裡發言,用了這些時間,同時這些時間我可以做什麼東西呢?如果可以做的事情越多,機會成本就越高....

在這裡我一共來了3次,
第一次是被禁言(因為第一封警告信是因為一封的灌水貼,第二封警告信是因為我不滿版主的判斷,得到的結果是變本加厲,第三封警告信來自另外一位版主先扣4貼400分,誤導網友+一封警告信.這樣就被禁言了)...結果事情不了了之的過了30天

第二次是因為被開放禁言後不久,完全沒有在茶藝論壇發貼,無端端的在沒有警告信的情況下被禁言,來到這裡投訴,結果是不了了之.凶手到今天還不知道,超版,網管也沒有給交代,就這樣無端端的被禁言30天....結果還是不了了之的過了30天

第三次來這裡是因為一天之內被刪貼60多封,理由只是舊的貼子,他刪的貼是2008年開始刪也花了好多的時間做這樣的事情吧.變相的被扣了60多分....回貼被刪會自動倒扣積分的....所以來這裡投訴,茶藝版J版濫用職權,從事個人針對的事情.實屬非常不理智和缺乏版主該有的基本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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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7-2010 1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紅茶~ 于 10-7-2010 11:52 PM 编辑

你看了我的經歷,你覺得可以溝通嗎?直從第一次被禁言後,已經不打算在濫用職權的茶藝論壇發言,他那麼厲害,就讓他繼續下去吧,論壇很多,人少也沒有關係,最重要是高興!大家談得來,互相學習,分享所知道的事情,才是論壇的功能.

反正那邊已經是失衡的情況,為甚麼還要留下來?反正T版也下了逐客令,也把我列入黑名單,我的臉皮沒有那麼厚!留下來做哈巴狗?搖尾巴等主人賞賜一根骨頭?不好意思,我做不到啦~

我已經離開,也沒有開馬甲進去茶藝論壇鬧事,竟然對方還不死心,把以前的回貼一個一個刪除,

我只能說,這樣的版主真的很無知,幾歲了?還做小孩子的事情,有時間找多一點資料轉貼到論壇里,然後帶領大家討論,分享....增加網友的歸宿感....這才是版主該做的事情!

拿錢放入他的口袋啦,看到的話,好好放入口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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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7-2010 1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igfish 于 11-7-2010 12:02 AM 编辑

紅茶~ 会员,您好。
你的问题我们已经在跟进处理,不过需要一点时间让我们向茶艺论坛版主了解全部详情才能进行讨论看是什么问题才给你一个交代。



P/S:无关人士请停止发表,否则将直接禁言一个月,若再用分身前来发表,将会禁止全部的分身,请你们给予我们管理层合作,谢谢。


bigfish  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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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7-2010 12: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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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7-2010 12: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有一個實習版主不依照規則處理帖子.如果是扣20分我扣得心甘情願.因為我知道這是我的問題.但是看到這樣的處理方法就有一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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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7-2010 01: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紅茶~ 于 11-7-2010 01:30 AM 编辑

30 / 8 / 2009 更新


非常笑话,爆笑图片,爆笑漫画版规




扣分标准

        一、在本版内灌水、复制粘贴回复,视情况给于-3、-5处理!

        二、严重灌水、用语言攻击他人、卖广告、恶意发布不符合本版内容的图片

            给于 -20分处理!

        三、在本版内重复发贴,名称内容相同,视情况给于-1、-5分的处理!


        四、在本版内发布广告和发布对本论坛不利的图片上扣分處理,嚴重者封 ID!




需要在另外开一个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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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0 07: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在茶坛的受害人不只是红茶~一位。。。
我也看到好几位网友,原本只是在讨论。。。
只是说话方式是有点冲,但也不至于要被扣分。。。
后来他们成了社区乞丐。。。
因此我也不会在茶坛那儿发言了。。。
顶多在那儿看看是否有需要到的资料。。。
然后转去其他论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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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0 06: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青普白普 于 12-7-2010 01:34 AM 编辑

发生一件很奇妙的事情。。。
我早上在这儿说出我的意见。。。
不久就发生这种事情。。。

效率还真的不错。。。
哈哈哈,恭喜你们找到这么好效率的版主~~~
我的帖子的确是旧帖了,搬去旧帖区也好。。。

不好意思,之前我看错了,是回收区。。。
难怪进不到,我的资料拿不回来了。。。
算了吧。。。反正我也说过不会在茶艺论坛发言了。。。
在其他的论坛重新开过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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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7-2010 07: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紅茶~ 于 11-7-2010 07:27 PM 编辑

還好啦~只是搬到舊貼區,要找資料還是可以找到的,反正舊貼區很多寶,可以慢慢挖...
把你的舊貼搬去其他地方.還有其他人欣賞....畢竟你也花了不少時間來經營這個樓....
勸你還是不要說太多事實,等下像我這樣被封殺就不好....把你列為黑名單就不值得....
不知道實情的人,還會以為我們在鬧事,搗亂,影響茶藝論壇的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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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7-2010 07: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紅茶~ 于 11-7-2010 07:53 PM 编辑

茶艺论坛规则:
1.本坛仅供讨論學習。如交易的时候有任何意外发生。如:物品遗失、没收到钱,佳礼以及坛主们是不会附上任何责任的!
      2.转载资料性帖子,请在主题写上[转载]二字,及注明来源出处,另外記得加上評語及分析文章的優缺點.      3.严禁扰乱论坛次序,故意损害他人名誉、利益,无理取闹、煽动闹事。
      4.请不要做灌水行动,禁止发表重复内容。发表的内容不得超出讨论区论题范围,否则将视为无效帖而不给予保留或由版主根据情况转移。
      5.请不要做灌水行动,如发现灌水语句,坛主将之删除并不会解释以及另行告知。
      6.若有諷刺言語、不愉悅或近乎吵架的討論的情況,版主有權刪除相關文章,以維持本版的次序
      7.若有故意藐視警告者、明顯故意破壞者,為了本論壇安寧,經版主們同意,則會把該人例入黑名單,若經勸告而不知悔改者或被認為改用其他馬甲來破壞者,則會直接以三次警告來讓惹事生非的人不能發言。(new)

请问马甲没有在茶艺论坛发帖,可以列入黑名单吗?
说明茶艺版主自己列规则却没有遵守规则。。。

是否应该等我去破坏之后,才有证据说,我在搞破坏,在拉我来定罪!只是觉得我会来破坏就定罪的话,这是什么样的论坛啊?
这样的行为简直是不可理喻的,马来西亚是法制国家,任何犯法的事情必须要有物证和人证。。。
没有物证和人证的情况下,把马甲定罪,是否有欠妥当?如果那么喜欢我的名字的话,我多开几个红茶,从01-100。。。
然后给茶艺论坛的版主知道,然后全部列在黑名单里面。反正不需要发言就可以列入黑名单的。。。还不错,让很多人认识红茶,也是一件好的事情。。。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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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7-2010 07: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紅茶~ 于 11-7-2010 07:48 PM 编辑




又改咯~真的很出名了。。。
还有一个帐号。。。红茶~(这个是主号,少了一个帐号,其它红茶01,红茶02也可以准备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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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7-2010 07: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 紅茶~ 会员您暂时不要回复任何事情先,这个主题还有关系到茶艺论坛的问题我会和其他超版还有网管讨论,也因版主说事情是OPO超版已经了解,我需要一点时间来进行调查,现在等OPO超版上线才能跟进此事。

你们这些主题我会暂时关闭,之后会开回来处理,请等待,谢谢。


bigfish   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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