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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竹处理方式本人无法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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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0 06: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老总 于 7-6-2010 06:02 PM 编辑

版主,当初我用张,超版说我只要出示报警纸,就可以写张
如今各报已经把张广权照片和全名刊登,
你没有任何理由我把新闻转载和把他全名放出来!

你欲盖弥彰?

另外,喉咙痛开的贴你全部合并进来是搞什么?
你没有对付他发表不实言论,你还合并进我苦心经营的主题?


你对得起那些追看着新闻的网友吗?

在加上,CARI本身也有转载张广权的非礼和道歉新闻,
那CARI也不是刊登了张的全部资料?
加上,不要拿上面那个新闻恐吓我们!
你最好给我一个明确的交代!!!

你的例子不能和此事相提并论
这是一个犯罪份子,6名家长报警指控
还有他的道歉书有写坦然面对众论,当作鞭策!

此事是OPO处理我的主题,
你不懂头不懂尾,你乱处理,!

再问你,喉咙痛的贴你最好切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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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0 06: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才刚刚和他交手,我记得他好像和乌鸦是好朋友,之前投诉乌鸦,他直接叫我回去意见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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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6-2010 06: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总 于 7-6-2010 06:06 PM 编辑

为什么规???
张广权非礼丑闻,CARI的新闻链接也有,难道CARI本身也违规?

张贴和讨论一个社会新闻,竟然违规????


那么那些政治版里岂不是不能写名?!什么标准

你拿那个案件和这个案件相提并论,你逻辑有问题?


OPO当初说我拿出证明,我就可以写出“张”老师
现在报纸连照片和名字都登,什么理由我们不能指名道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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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0 06: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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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案不得另开主题,违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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