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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佛教文化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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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0 1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斯尔蔓莎 于 17-4-2010 11:30 AM 编辑

全国佛教文化摄影大赛


http://photocompetition.thanhsiang.org



办单位檀香寺, www.freezed.asia
赞助单位First Photography, 摄影人杂志

推广佛教艺术与文化,鼓励佛教摄影创作。

正信佛教,作品可以在任何地方拍摄。(佛像、佛教寺庙、佛教节庆、佛教人物、能表现出与正信佛教有关的景象。)
参加资格凡爱好摄影人士,欢迎踊跃参加。
评审邀聘宋仁德先生、张祥辉先生及梁国兴评审。
颁奖展出21/5/2010公布成绩并开始展出,28/5/2010佛陀日当天颁奖。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059日止(未於期限内送、寄达者,不予受理)
收件地点Than Hsiang Temple 132, Jalan Sultan Azlan Shah, 11900 Bayan Lepas, Penang. Malaysia


檀香寺04-6414822
info@photocompetition.thanhsiang.org
梁志仁012-4975292 cjn888@gmail.com



规则
1.
参赛作品须附上题目与文字说明、拍摄地点,并写上姓名、地址、电话等资料(请使用参赛表格,表格可自行复印);并将表格贴在作品的后面。
2.
所有参赛作品以彩色8RSuper 8R照片评审,张数不限,不得加工修改;不必裱装在卡片上。
3.
所有参赛者必须另外把作品(softcopy)烧拷至光碟内并呈上予大会以作检查,否则大会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4.
得奖作品如有冒伪、抄袭、拷贝或经检举曾参加任何公开摄影比赛得奖或展出之作品,查证属实,一律取消资格,奖位不递补。已领取奖项者,主办单位得追回原奖项。
5.
不论其入选作品数量,每位优胜者只可获取一份奖项。
6.
得奖与入选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公开展示及使用,不另给酬。
7.
参加作品恕不退回;主办单位有权公开展示,不另给酬。
8.
参加作品如遇邮递途中之意外,主办单位恕难负责,敬请参赛者自行包装妥当。
9.
参赛者须认同本简章之各项规定。
10.
参加本摄影活动视同承认本简章之规定,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可视需要而修订之。
11.
每名参赛者须付上RM5.00 报名费,作品无限,惟每份作品后须贴上参赛表格,否则一律取消资格。
请勿寄现金,汇票寄交THAN HSIANG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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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0 06: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截止日期是几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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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4-2010 10: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截止日期是几时哦?
什都不知 发表于 17-4-2010 06:14 PM



    09-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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