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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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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9 0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太太在某间广告公司工作才一个多月,还没有拿到Confirm Letter成为正式员工,这间公司给我老婆签的appointment letter里面有提到,就算还没有拿到(签)Confirm Letter,要辞职的话,也要一个月通知。

如果我的太太敢敢在交了辞职信的第二天就不继续上班,那么我的太太有可能被控告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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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9 03: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Doraemon 的帖子

会!我干过!
我对这种工作态度是十分火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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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9 04: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2750廿三号 于 14-9-2009 03:02 PM 发表
会!我干过!
我对这种工作态度是十分火滚的!


喂喂喂,楼主是神凤叫过来的开帖询问的,你给些你的专业意见好噢。
你说的:“会,我干过”,是指可以告得进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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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9 04: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Doraemon 的帖子

salary 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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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9 04: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14-9-2009 04:20 PM 发表
salary 多少?


多少神凤就不知道,但其他的资料,就有一些,看看有米有用

1.
只是Graphic Designer。
怕是怕等下那间公司把律师费全部算在我太太身上。

如果说,当时所签的appointment 内容如果有一个月辞职通知的话,那间公司就有权利控告我太太?劳工法令里面有没有提到过还没有Confirm的员工能够给24小时通知才离职?

2.
做错一点东西就被骂到狗酱,而且是被几个人围着骂!
公司规定开工时间是 9:30am,放工时间是6:30pm,但是你绝对不能准时走人,必须OT。
通常放工时间是7:30 pm ~ 11:00pm,忙碌时就要12:00a.m.~1:00a.m.。
没有OT Claim。

注: 我太太已经忍受了1个月半,没有做几天就走人那种。

3.
appointment 内容有注明,不论Confirm了没有,都要给1 month notice。
是不是说我太太不能给了辞职信,第2天开始就不来了?

4.
我的老婆的AD更加惨,常常需要做Over night......
如果是正式员工了,我们当然不会24小时走人,而是给1 month notice的。
问题是我的太太还UNDER PROBATION。
现在是一边做一边找工作咯。我从来就没有试过连UNDER PROBATION都要给1 month notice的。
其实这间公司已经在Vacancy着GD来Backup了。
我觉得如果那些老板是从底爬起的,才懂得如何体谅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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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9-2009 04: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14-9-2009 04:20 PM 发表
salary 多少?

不方便说。
是2千出一点,少过2500。
扣除EPF和sosoh之后,得到的Cash少过2千。
*不好意思,不方便说出正确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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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9 05: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raemon 于 14-9-2009 04:50 PM 发表

不方便说。
是2千出一点,少过2500。
扣除EPF和sosoh之后,得到的Cash少过2千。
*不好意思,不方便说出正确的金额。


不要紧, 资料够了

第二个问题, 什么性質的公司 (大小?)

最后, 在那里 ?(KL, JB etc)

[ 本帖最后由 王律師 于 14-9-2009 05:5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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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9-2009 09: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14-9-2009 05:44 PM 发表


不要紧, 资料够了

第二个问题, 什么性質的公司 (大小?)

最后, 在那里 ?(KL, JB etc)


小型广告公司,员工总共不超过10个。
Office不在办公楼或shop lot,是用住家改成Office。
属于KL区。

怎么了?这些资料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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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9 05: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raemon 于 15-9-2009 09:46 AM 发表


小型广告公司,员工总共不超过10个。
Office不在办公楼或shop lot,是用住家改成Office。
属于KL区。

怎么了?这些资料有什么用?


赶时间

简单一点, 是要给1 month notice 的

但, 真要第二天就不继续上班, 也可以, 公司耐你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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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9 06: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raemon 于 15-9-2009 09:46 AM 发表
怎么了?这些资料有什么用?

王律师要的资料应该都是有很大关系的。。。
1。salary
- 因为当员工的薪水少于某个数目时(RM1.5k@RM2k,我忘了),是受劳工法令保护的。。。
2。公司性質
- 应该是要看公司规模,摸它底牌,玩不玩得的吧?!~
3。地点
- 不清楚,不过可能跟法律条例有关,如某些条例,东南马是不一样滴!~

以上纯属个人胡乱猜测
有关正确详情,
期待王律师或其他路过大大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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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9 06: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不同的看法。。。如果一个人或公司被惹毛了,就有可能诉讼。。。

Employer 和 employee 的关系,不单纯是由 employment laws 来治理,因为还有 Tort 的部分。比如:Breach of Duty of Care, Breach o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Libel 等等。这些可能是公司早就掌握着的牌,需要时才一张一张打开。。。

为安全起见,可能LZ需要采用“以战逼和”策略,就是说,如果LZ的老婆可以抓着公司的什么辫子,才会有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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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9 07: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ut 1

A:如果我敢敢在交了辞职信的第二天就不继续上班,那么我有可能被控告的吗?

法律學生:有了 Letter of Appointment, 就是有 contract, 不照做,就是 breach of contract, 公司可以起诉你, 向你 claim damages

A:哦哦, 那有什么办法?

法律學生:什么办法? 你这样做,在法律上就是錯。。。。 (书是这样写嘛。。)




Cut 2

A:如果我敢敢在交了辞职信的第二天就不继续上班,那么我有可能被控告的吗?

见习律师: 有了 Letter of Appointment, 就是有 contract, 不照做,就是 breach of contract, 公司可以起诉你, 向你 claim damages

A:哦哦, 那有什么办法?

见习律师:我帮你问问律师, 看看有没有办法


Cut 3

A:如果我敢敢在交了辞职信的第二天就不继续上班,那么我有可能被控告的吗?

流氓律师: 有了 Letter of Appointment, 就是有 contract, 不照做,就是 breach of contract, 可以起诉你, 向你 claim damages

A:哦哦, 那有什么办法?

流氓律师:你把全部文件拿来, 交RM1,000.00 的 deposit  开个 file, 我研究研究, 帮你看看有没有办法

A:哦哦。。。。




A:如果我敢敢在交了辞职信的第二天就不继续上班,那么我有可能被控告的吗?

王律师: 看完故事先才決定吧



Cut 4

很情緒化的公司代表B(也是二世祖):如果我公司職員敢敢在交了辞职信的第二天就不继续上班,那么我们可以控告他吗?

流氓律师: 有了 Letter of Appointment, 就是有 contract, 不照做,就是 breach of contract, 你们公司可以起诉他, 向他 claim damages

公司代表B:请问可以 claim 多少 damages 呢?

流氓律师: 照 Letter of Appointment, 没给 1 month notice, 可以 claim 1 month 的 salary

公司代表B:哦, 才 RM2,000.00 多。。。, 那你的律师费呢? 多少?

流氓律师:哦。(大堆理由), 要 千多 两千。。。

公司代表B:好好, sue 他, 我最火滚这种人, sue 他, 多少律师费都可以, sue 他就是, 公司是我老爸的, 也是我的, 我大把钱, 谁叫他不尊重我

流氓律师:(暗爽。。)



Cut 5

比较成熟的公司代表C:哇。 两千。。 sue 到来, 那公司什么也没有?

流氓律师:哦。那收你 千多 好了



Cut 6

聪明的公司代表D: sue 他, 法庭判公司赢了, 拿了 Judgment, 扣除了律师费, 公司还可以拿回 RM500.00, 如他不还钱呢? 我们可以做什么?

流氓律师:哦, 这样你们要去 execute judgment, blur blur

公司代表D:要花钱吗?

流氓律师: 当然要啦。。。又千多 两千。。。

公司代表D:。。。。。。





Cut 7

很lawyer buruk 的公司代表E: 听说,还可以 sue 他  Breach of Duty of Care, Breach o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誹謗 等等

流氓律师:哦。你懂得也不少, 如要 sue 这些, 要去 High Court, claim declaration, injunction 等等, claim 他 三四百千。。。

公司代表:哇, 三四百千。。。, 那你的律师费呢? 多少?

流氓律师:哦。(大堆理由), 最少要也要 25% 。。。, 你先要交RM10,000.00 的 deposit  开个 file,.。。。。


(to be continued)


(updated on 17/9/2009 12.15pm: no more story, ended here




哦, LZ (在 13楼)已 “心里有数”,

那我也懒得 繼續 写故事了, 反正接下来的故事都是垃圾










[ 本帖最后由 王律師 于 17-9-2009 12:1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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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60 收起 理由
kaiyet + 60 原创内容 笑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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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9-2009 1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15-9-2009 05:31 PM 发表


赶时间

简单一点, 是要给1 month notice 的

但, 真要第二天就不继续上班, 也可以, 公司耐你无何

哦!我明白了!
很谢谢你的解答。
根据我老婆向她的AD了解,之前已经有几个人(还UNDER PROBATION的人)都是不理会Letter of Appointment里面的 1 month notice,照样辞职之后第2天就没有继续上班了,公司也没有拿他们怎样。

原帖由 kiam06 于 15-9-2009 06:11 PM 发表

王律师要的资料应该都是有很大关系的。。。
1。salary
- 因为当员工的薪水少于某个数目时(RM1.5k@RM2k,我忘了),是受劳工法令保护的。。。
2。公司性質
- 应该是要看公司规模,摸它底牌,玩不玩得的吧?! ...

原来里面还包含了那么多学问,厉害!

原帖由 2750廿三号 于 15-9-2009 06:53 PM 发表
我有不同的看法。。。如果一个人或公司被惹毛了,就有可能诉讼。。。

Employer 和 employee 的关系,不单纯是由 employment laws 来治理,因为还有 Tort 的部分。比如:Breach of Duty of Care, Breach of Confid ...

还好,我相信我太太和公司不至于闹到那种地步吧!

原帖由 王律師 于 15-9-2009 07:34 PM 发表
Cut 1

A:如果我敢敢在交了辞职信的第二天就不继续上班,那么我有可能被控告的吗?

法律學生:有了 Letter of Appointment, 就是有 contract, 不照做,就是 breach of contract, 公司可以起诉你, 向你 cla ...

原来一个问题可以有那么多的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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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09 1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ut 8

很有社会正义的F公司代表:我们清楚,以金钱得失来计算诉讼的话,对我们没有什么利益。

流氓律师:那么,你们怎么还要起诉他?

很有社会正义的F公司代表:杀一儆百,以匡正日益堕落的雇员承诺水平,同时告诫他人,不要轻举妄动。

流氓律师:哗!酱伟大?

很有社会正义的F公司代表:不是伟大,而是一些原则必须坚持。特别是,当雇主体现落实善待雇员机制时,我们不允许雇员如此背叛公司。

流氓律师(冒汗中):。。。

很有社会正义的F公司代表:台商界的朋友一再跟我们说,马来西亚的 Employment Laws,太过偏向雇员了。以马来西亚现有的国际商务竞争能力,去仿效欧美这些先进国的Employment Laws,只会压缩马来西亚的国际商务竞争能力。不是仿效欧美这些先进国的Employment Laws,自己就是先进国的。

流氓律师(流泪中):。。。

很有社会正义的F公司代表:啊!对了,你的律师费怎算?

流氓律师(下定决心):。。。不!不!不!我义务替你们打这场官司。。。



[ 本帖最后由 2750廿三号 于 16-9-2009 01:1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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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et + 35 原创内容 又一个笑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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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09 08: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凤想问下,如王律师,廿三号说的,都是律师费问题在作怪,让公司止步。

有没有说某些大公司,原本就有了自己的律师团,每月有官司,没官司钱也照拿的,那么的话,公司就可能真的会起诉离职的员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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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9 01: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不是法律顾问吗?只管和生意伙伴的合约 然后权衡利益。per case charge 的 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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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2009 11: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公司是真的有起诉毁约的员工,这样使要杀一儆百,让员工们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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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9-2009 0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bchoong 于 22-9-2009 11:41 PM 发表
我以前公司是真的有起诉毁约的员工,这样使要杀一儆百,让员工们怕怕

相信你以前是在大公司工作吧。
我以前反而是遇过员工起诉一间上市公司,结果胜诉,那间公司几没有脸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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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9 1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如果工员还没被comfirm之下,就要在3个月的时候公司最后3分钟叫你进去然后说:你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在这种情况之下可以上诉吗?工员也没有做错任何错,就无端端的被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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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0 11: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如果工员还没被comfirm之下,就要在3个月的时候公司最后3分钟叫你进去然后说:你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 ...
adapang 发表于 30-9-2009 11:07 PM



   
没有给任何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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