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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ayzicfish 于 6-6-2009 04:30 PM 发表 我想,你大概是沒有意識到,當你在‘討論分享’版塊已經有一篇‘最高明的騙子’時,你在這裡發這一篇,也可以被視爲‘重復發帖’。 更何況,你在推廣自己的部落格的帖裏,也有一篇《最高明的騙子》,如果認真要算,你是重復發了3次帖,雖然都在不同版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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