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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馬來西亞結婚的手續,程序給有關孩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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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9 07: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azy_From_Hell 于 13-1-2010 09:43 PM 编辑

我未婚妻是澳門人,而我是馬來西亞公民,我的未婚妻本身是個未婚生子的單親母親,將來想和我到大馬生活!
我想知道我應該在那邊註冊結婚,而且又要什麼樣的手績,還有就是小孩,他又要如何跟我和我妻子去馬來西亞生活,我們要辦理什麼程序?因為不是我的小孩,我想應該會有好多手續上的問題,我又要提交什麼資料?而且他的跟他的生父姓的,我需要為他改姓嗎?


還有就是想知道所有關於 註冊/簽證的流程跟大概費用是多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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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9 07: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具备详细资料:http://cforum4.cari.com.my/viewt ... 9525&extra=page%3D1

又,
1. 孩子出生请坚持拿大马报生纸,国籍以后再决定也不迟。即使海外出生,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是大马公民即可拿,限期是孩子出生后的一个月或一个半月(不确定)。说不能的officer一是想你给钱,一是想减少华裔公民。

2. 请尊重你祖先为马来西亚立下的汗马功。我们绝不称呼自己为“华侨”。所谓“华侨”,是具备中国国籍,自由进出中国的子民。我们是需要申请签证,留学中国是给外籍生学费(中国学子的3倍!),而且有事中国并没义务保护我们。
详情可参考:http://hqhr.jnu.edu.cn/article.asp?newsid=1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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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4-2009 10: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横眉冷对 的帖子

首先對有關於大馬華人跟華僑之間的分別說聲抱歉..
看過了您給的文章.現在了解了

再來就是..
關於小孩並不是小弟親生..所以這就導致了困擾的情況出現..
您給的連結也沒有完整的教導..因為那邊說得是大馬人親生小孩在大馬或者在中國的居留問題..
小弟的問題是小弟的未婚妻在那邊是為婚生子.小孩也不是小弟親生.
但是小弟希望可以將他們倆個同時接過來一起生活.
不知道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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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9 0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Lazy_From_Hell 的帖子

你心胸镇广阔,孩子不是你的。。。。。。。真是爱屋及乌
不是亲生孩子好像不能拿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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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9 03: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Lazy_From_Hell 的帖子

应该要看小孩是几岁了. 如果是超过了7岁, 以你的case 我觉得容易办一点. 因为小孩超过7岁之后, 不管是谁生的, 除了拿student pass, PR 或大马国籍之外,没有任何的办法让他在大马居留.

所以如果这小孩的年龄是在在超过7岁, 你就去为他申请student pass吧!

如果是小过七岁, 请看看这里: ( 看stepchild of citizen那栏)
http://www.imi.gov.my/eng/perkhidmatan/im_PasLawatan1.asp

然后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以上visa拿了几次之后可能会遇到问题, 有可能要上putrajaya去做rayuan的.

申请孩子visa的同时,请顺便查一下领养事宜. 可能对你的case有点帮助. 领养孩子成功的话就容易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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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4-2009 03: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百思不解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想法.
在我這裡的就是,試想想,如果有一天,有一個人放棄了所有就為了你.
放棄了穩定的工作,放棄了已經熟悉的生活環境,放棄了家人,放棄了朋友.甚至放棄了自己的所有一切,就為了一個不可知的未來.
那麼,我們身為男人,還能期待甚麼.
與其想著其他的,不如好好的去愛護他,保護他和接受他..對嗎?

回  simplestreet
謝謝你的提議...
最希望的還是能夠讓他們倆個的手續同步進行.
因為小孩在那邊的話就沒人照顧了.
所以如果可以的話,希望可以一起過來這邊.

加上大概的費用 =.= 傷腦筋..這個有誰能夠大概給個預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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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09 05: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Lazy_From_Hell 的帖子

你的妻子的手续基本上是要用两星期吧! (这点不肯定,因为我不肯定国籍不同是否手续时间都是一样)

你在带他们过来之前,先到大马大使馆去一趟, 他们在那里应该可以拿到三个月的签证( 也有看过有人拿到一个月的那种) ,然后你带他们进来大马, 你的妻子马上去申请social visit pass.(under isteri kepada warganegara) 通常可以拿到半年的.( 通常是两星期的手续过程,但是请不要忘记, 准备文件方面你可能要用上几天, 看看移民厅的要求, 有些文件可能要翻译, 记得要两边都结婚登记)

然后你应该有一两个星期的时间(如果大使馆给的期限是一个月的话) 来申请孩子的签证, 只要申请一呈上, 你就有权利要求他们给你宽限期来等待批准.

如果不被批准,你就要上putrajaya去appeal. 你的妻子如果拿到visa,通常孩子拿到. (尤其是小过7岁的). 多过7岁的就要上学才可以拿到student pass.

建议你同时去查看领养事宜. 孩子上学的时候可以得到比较多的福利.

对了, 先去大马大使馆有多一个好处, 就是他们issue你拿种特别的签证之后, 你进大马申请visa的时候可以将申请JP visa的钱省下来, 一个人的就要RM500了.你的两个人的可能就可以省下RM 1000,再加上你可以争取到一点时间来settle visa问题.

关于到金钱预算, 如果没有去大马大使馆的话, 他们每个人在申请签证的时候一定要拿JP visa,一个人就RM500 两个人就RM1000(去大使馆的话应该可以省下.我记得第一次我有去大使馆的时候的确是不用拿JP visa的, 几年之后我再申请,没有先去大使馆的就要拿JP visa了.当时很不高兴就问counter那里的官员,他们说如果有去大使馆的话,那么就不用拿JP visa.) . 然后multiple entry visa是一个人要RM 120. 两个人就要RM 240. 你的妻子方面要给deposit, 应该是RM 1500. 这个跑不掉的. 然后还有stamp duty好像是RM 10. 然后好像要给宣誓官的钱,去法庭的话应该就是五块钱吧!

以上的是我想到的让他们两个一起进来而不留下一个在那里的方法,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祝你一切顺利.

如果觉得自己做太难处理的话就去找agent. 这点我就帮不到你了,因为我都是自己处理的,没有用agent.

[ 本帖最后由 simplestreet 于 30-4-2009 06:0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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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2009 04: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simplestreet 的帖子

真得很感謝你的幫忙.....
這個真的太有幫助了.....感動........

想請問甚麼是 JP VISA .
還有就是小孩將來長大了可以在這裡工作嗎?會有甚麼麻煩嗎?

[ 本帖最后由 Lazy_From_Hell 于 1-5-2009 06:1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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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9 01: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Lazy_From_Hell 的帖子

JP visa= journey performed visa.

也就是说进来大马之后就要有的. social visit pass的一定要拿了. 只需要给一次的. 只要你的social visit pass一直都renew, 就不用再拿JP visa第二次的.

除了去大使馆拿签证之外, 应该是跑不掉的了. ( 这是以前在移民厅的时候,我第一次申请的时候因为有大使馆给的签证,所以不用拿JP visa,但是多年后因为visa停掉一段时间, 再申请的时候就要给了.那时候问移民厅才知道如果有大使馆给的签证,就不用拿多一张JP visa.)

我忘记了在大使馆的时候给多少钱申请的, 不知道是否会是一样价钱. 抱歉,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我只记得在大使馆那里的大使跟我说过,有他们给的visa之后进到大马,处理之后的visa方面会容易一点.

关于小孩长大是否可以工作等等的. 这种东西还是很遥远啊! 法令一直在改变. 答不到你. 最坏的情况应该就只是要申请工作准证吧! 如果过了那么多年还是没有办法成为PR / 国民, 就还是要接受每搁一段时间就要去移民厅见官员的麻烦了.

简单来说身为外国籍的孩子, 可以在这里居留而不成为国民/ PR的过程应该就是如此:

social visit pass ( multiple entry visa ) --> student pass --> working permit

对了, 之前说到你的妻子申请visa的时候要给的RM1500 deposit, 在她成为PR之后就可以拿回来的. (要有耐心等待,因为过程可能要整年)

如果她要工作的话, 请到移民厅跟他们说要endorsement of permission for work. (这个看看spouse program, 新条例) 这个东西不用加钱的.  
http://www.imi.gov.my/eng/perkhidmatan/im_SpouseProgramme.asp

在以前的条例, 如果拿的是social visit pass, 一申请要工作,改去working permit的话, RM 1500的deposit就给他们吃下去了. 现在新条例好很多.

对了, 如果你的经济允许, 也希望不要时常见官员的话, 可以考虑MM2H, 孩子可以拿dependant pass, 十年不用见官员的脸.

还有啊! 如果孩子不是国民,要进大马的本地学校是要缴费的哦! ( 一个月好像是一百二十, 不肯定) 以前还要去教育局申请的, 现在条例有变一点, 好像是父母任何一方是大马国民就可以直接进了. 以你的case, 孩子的父母双方都不是国民, 烦恼一点点.

越写越觉得我超长气.... paiseh 下.

[ 本帖最后由 simplestreet 于 2-5-2009 01:53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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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2009 06: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simplestreet 的帖子

絕對沒有長氣的成份..
你給的都是一直都在尋找的東西..
實在感激萬分 ...超感動的....

那麼..其實我的未婚妻跟小孩是有機會搞到國民權嗎..
應該需要很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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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09 10: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Lazy_From_Hell 的帖子

你说到国民权啊.... 嗯.. 不是我要泼你冷水... 那真的是要用很长很长很长的时间去等待. 除非.... 除非你有.... 嗯.... 办法.. 嗯...关系... 就容易办了.

PR 应该还比较容易吧! 我觉得要拿到PR 还是国民身份证, 跟官员的心情有点关系.

对于PR方面, 在孩子越小申请得到的机会比较大吧! 大人要申请的手续很麻烦的, 因为他们要查大人的底, 是否无犯罪等等的, 很麻烦. ( 我个人觉得重点还是在官员是否要放你过关啦! )

PR方面好像你的妻子要连续没有间断extend visa五年之后才可以去申请的. 我不太肯定. 最好跟那里的官员确定一下. 说是五年就可以去申请,但是我见过在这里结婚了二十几年,连孙子都有的外籍妇女连PR都拿不到... ( 真是没有天理 )

还是一样, 祝你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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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5-2009 03: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simplestreet 的帖子

呵呵..為了他..說真的,就算怎麼困難都要將事情辦妥..
還好有像你這樣的朋友幫忙指點..不然的話都不知道要撞多少次牆 -.-'

是了....小弟未婚妻的報生紙有需要用到嗎?
如果需要的話,就要叫他拿去翻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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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09 08: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zy_From_Hell 于 3-5-2009 03:50 AM 发表
呵呵..為了他..說真的,就算怎麼困難都要將事情辦妥..
還好有像你這樣的朋友幫忙指點..不然的話都不知道要撞多少次牆 -.-'

是了....小弟未婚妻的報生紙有需要用到嗎?
如果需要的話,就要叫他拿去翻譯了.....


建议去政党办事处咨询,任何你信任的。
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服务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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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9 12: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Lazy_From_Hell 的帖子

建议你还是先打电话或者是到你当地的大马大使馆去问, 需要什么文件我很难跟你说呢!

反正如果是要做翻译的最好还是由大使馆来做, 由他们来盖印比较好. ( 当然是要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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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5-2009 05: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simplestreet 的帖子

呵呵...錢少不了.....這些都已經習慣了...
原來大馬大使館也有做翻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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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9 05: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Lazy_From_Hell 的帖子

通常应该是有的, 因为有时候我们有一些文件,要从当地语言翻译去马来文, 如果找自己的翻译官有时侯也担心印章或文件不被承认等等的, 所以去大马大使馆请他们翻译的话就不会被质疑文件的真实性. 如果大马大使馆说他们没有做翻译,也可以请他们给予联络号码,让你可以找到大马承认的翻译官.

我不知道你那里的情况如何, 我以前的文件都是到大使馆翻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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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5-2009 05: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是tmnet還是佳禮問題..怎麼都這麼卡...
發個帖都要幾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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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5-2009 05: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問題小子又回來了...請問下..如果在外國註冊過後..在外國駐大馬大使館拿了馬來西亞結婚證書回來大馬還需要再註冊嗎?或者還要做甚麼程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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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9 03: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Lazy_From_Hell 的帖子

如果已经在大马大使馆拿了证书, 回大马应该是不用再注册了吧?? 这我不太知道哩... 不如你就拿着那证书去大马的婚姻注册局问一下... 求一份安心.

对了, 你在国外没有注册吗? 我的意思是说在你的妻子的国家方面注册. 也就是两个国家都注册.

我记得我有一个朋友,注册的时候因为老公只注册他的国家方面, 过了很多年, 当她去她的大使馆的时候,大使馆的人跟她说, 在她的国家还是显示她为单身的. 要她一定要跟她的老公再处理她的国家方面婚姻注册的事, 也跟她说事情的严重性( 我没有深入问严重性, 只是听她说.)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国家都是这样的, 只是身边有这样的case.所以八卦问一下你是不是有两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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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9 08: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implestreet 于 10-5-2009 03:12 AM 发表
如果已经在大马大使馆拿了证书, 回大马应该是不用再注册了吧?? 这我不太知道哩... 不如你就拿着那证书去大马的婚姻注册局问一下... 求一份安心.

对了, 你在国外没有注册吗? 我的意思是说在你的妻子的国家方面注册 ...


在国外注册, 回马后不需再注册,但还是要到JPN登记作记录(filing)。我弟也是这样,妻子是中国人,他俩在澳洲注册,回马只须f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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