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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友順:統一譯名與規範詞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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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http://www.sinchew-i.com/columns ... ;artid=200407300758
統一譯名與規範詞匯
updated:2004-07-30 19:19:27 MYT
由新聞部副部長林祥才領導的“馬來西亞華文規範理事會” 自今年二月成立後,行事積極,至今也取得一些成果,這包括把現有內閣部門及部長的名字統一譯名,如把現任副首相統一翻譯為“納吉”,布特拉再也政府行政中心稱作“布城”。
理事會進入第二階段時,試法統一各個城鎮的譯名,這個工作可不簡單,它不僅須顧及翻譯的“信、雅、達” 原則 ,也涉及各地方約定俗成的翻譯。
在日前的會議上,理事會決定把“哥打京那峇魯” 恢復為“亞庇” ,“砂勞越”改為“砂拉越” 想必是經過一場辯論後的成果。理事會也考慮把“丁加奴” 改稱“登嘉樓” ,棄“峇” 取“巴” ,相信也會引起一場激辯。
我不瞭解理事會是在怎樣的情況下作出決定,是採用怎樣的規範準則,新加坡的華文規範工作也許可以作為參考。控制所有華文報章及出版多份華文期刊的新加坡報業控股設有一個專門的部門,研究及規範華文詞匯的使用;該部門也與政府協調,為新詞匯、新部門及非華裔新貴統一譯名。
新加坡在規範華文的使用時基本上是以中國為依據,大量採用中國的詞匯,不過對一些馬新特有的詞匯,卻堅持本土的色彩。新加坡會依循馬來西亞的用法,稱前任首相為“馬哈迪” ,不會死跟中國稱這名新加坡人一提到就咬牙切齒的領袖為“馬哈蒂爾” ;同樣的,新加坡仍有不少“娘惹” 及“峇峇” 餐館,不會因華文輸入法找不到“峇” 就改用“巴” 。
語言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在不同的地方會因當地的風土人情而產生新的詞匯,這使到語文更豐富。在英文體系國家也出現同樣的情況,英國人與美國人就對足球持有不同的詞匯,兩國也沒有意識統一用法。
在新加坡生活的中國人對馬新人民把Islam譯為回教, Muslim稱為回教徒很難接受,並上書糾正,指“回教” 一詞的來源是因中國少數民族回民所信仰的宗教,不過因此把全球許多民族信仰的“伊斯蘭教” 統稱“回教” ,那是錯誤的。這個提法具有非常強的論據,不過還是上訴不成功,理由是“回教” 已成馬新約定俗成的詞匯,兩國人民皆知道他是甚麼宗教。
無疑的,中國的華文詞匯用法及翻譯比較嚴謹,有其一套體系,如他們開“戶頭” 而不開“戶口” 、他們擁有“房地產” 而不擁有“產業” 、人人喜愛用“手機” 而不用“手提電話” 。不過這也不意味著我們必須放棄只在馬新才能體會到的“甘榜” 風情,移居“村莊” ,不用“電腦” 改用“電子計算機”。
規範華文的使用是好事,不過如何讓所有人接受統一的譯名卻不簡單。華文規範委員會缺乏法律約束力使它在推行統一譯名及規範詞匯時將會面對很多問題,不過如果它在拍案敲定譯名時行事嚴謹、做法有體系、兼顧翻譯原則與約定俗成的特色,相信將能減少爭議,獲得更多人的接受。(作者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
(作者為《亞洲週刊》特派員)
星洲日報/6日譚‧作者:林友順‧2004/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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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12 08: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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