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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oneybrooknz

你想知道有关于纽西兰的点点滴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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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8 09: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9# stoneybrooknz 的帖子

stoneybrooknz 可以请问您请问您不知道可不可以帮我please, 有没有一些关于homestay / B & B 的网站可以provide我吗 ?please please. 谢谢您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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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8 10: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ubaii 于 19-6-2008 09:57 PM 发表
stoneybrooknz 可以请问您请问您不知道可不可以帮我please, 有没有一些关于homestay / B & B 的网站可以provide我吗 ?please please. 谢谢您 谢谢您



杜拜,我也请你请你用标准中文来发贴
这里不是 '晒' 英文的地方
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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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8 10: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2# Bali冰 的帖子

版規沒有限制不可以中英摻雜
不過真的讀起來有些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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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8 11: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2# Bali冰 的帖子

对不起 对不起 我真的真的不会翻译homestay去华语的意思 真的 真的不是有心要用英文来写这个字的。。。

希望各位朋友可以多多抱含 抱含 真的是非常不好意识 对不起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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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6-2008 12: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ejayaw 于 19-6-2008 07:55 PM 发表


LZ大姐实在太厉害了~~就连dubai的马来文字眼,统统都“捞”在一块儿都看得明白!大姐不是NZ华籍吗~其实我也看了dubai的贴看了老半天才看懂 哈哈!满可爱一下 就是辛苦一些



我以前在纽西兰中学时,学过印尼文(Bahasa Indonesia) - 不好意思,还曾经拿过印尼大使馆颁发的特别写作奖。印尼文和马来文有不少相似的,所以有些马来文字眼或词句,我都还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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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6-2008 12: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ejayaw 于 19-6-2008 08:21 PM 发表


LZ大姐,
我已经查看你所提供的wi-fi服务网页,好像都要收费的哦?而且还很贵呢
请问NZ有没有像新加坡酱在Mcdonald,KFC,starbuck或其他cafe,酱提供免费Wi-Fi服务



抱歉,我所知道的是现在在纽西兰的Wi-Fi服务很少是不收钱的 。有时有免费时,也只是一段日子(比如说,新开的服务推出免费试用期)。我也同意,它们的费用都挺不便宜(在纽西兰也是很少有便宜的东西的)。有部分公司(在帖#134)除了用小时算,也有offer 1-day pass7-day pass,或用Megabytes (data usage)来计算价钱,你得慢慢看,将它们的价钱相比,还有就是它们的wireless hotspots分布在哪儿和多不多来考虑哪个较值得用。

目前为止,我知道的是只有Esquires 咖啡连锁店的顾客可用一小时免费的wi-fi
http://www.esquirescoffee.co.nz/
其他的都是要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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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6-2008 12: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wbylawbsm 于 19-6-2008 04:16 PM 发表
按倒轉了
馬來文在纽西兰應該用不上吧


是的 - 在纽西兰,马来文完完全全用不上 (除了个别人士用在私人对话)。在纽西兰的社会里,主要是用英语。
在全国各地的中学里,虽然有外文科目,像日文,法文,印尼文等,但基本上外文科是选择科。
很多本地学生在中学里有选学这些科目,念了好几年,最后大部分人都将所学过得几乎都忘掉,因为根本没有机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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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6-2008 12: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6# hiphop_186 的帖子

关于移民顾问的问题,我会在接下来的帖里告诉你我的看法和意见和告诉你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我现在问的是帮忙思考你朋友想再继续留在纽西兰的选择和可能在哪里:

1,请问你的朋友现在是以什么身份留在纽西兰, 是已经拿着visitor permit吗?如果是的话,这permit几时(几月几号)到期?他现在身处在纽西兰哪个地区?

2,你的朋友总共在纽西兰逗留多久(几年几月)?在这段期间,他/她又总共在果园业工作了多久?

3,你的朋友在纽国拿过什么不同的permit 和这些permit的次序是怎样的? 比如说,先是visitor permit,然后TRSE work permit (几次) 等等。

4,你的朋友想继续留在纽西兰是想继续在果园业工作?还是他/她有打其他工的打算?他/她想再逗留多久?他/她有什么技能吗(白领或蓝领)?

如你能尽量提供越多资料给我有问到得问题(或是我没问到的但你认为会有用的),那都会对我在帮忙思考上有很大帮助。

[ 本帖最后由 stoneybrooknz 于 21-6-2008 01:1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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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6-2008 12: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ubaii 于 19-6-2008 09:57 PM 发表
stoneybrooknz 可以请问您请问您不知道可不可以帮我please, 有没有一些关于homestay / B & B 的网站可以provide我吗 ?please please. 谢谢您 谢谢您



我也谢谢你接受我的建议(#137) ,可是你有没有注意到你的帖#141和你在帖#137上告诉我的东西有什么不同?我知道你有用心留意到其他网友给的意见。我个人认为不是homestay这个字而是其他的可轻易用中文表达的“基本字”。有些重要的关键字(keywords),用英文是没问题的。我能理解你会需些时间来习惯尽量用中文表达。


在帖#129上我跟你建议的那四个旅游网站,它们每一个,under Accommodation,都有很多很多不同的Bed & Breakfast (B&B) / homestays的住宿选择的相关资料(地点,价钱,如何预定等等),你慢慢看。

还有这些(里头有很多都可能和上面的几个网站的listings有些重复了)
有什么想知道的,随时欢迎上来这里说说,看我和其他网友能给些什么意见 - 大家互相沟通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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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6-2008 02: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6# hiphop_186 的帖子

在我只有你在之前发的帖里提供的有限资料来了解你的朋友和那移民顾问之间的纠纷,
而完全没有知道实际的情形(他们间的对话)到底是如何,我做了针对你提供的资料
来给你我个人的意见,看法和分析。这有些长(我将它分成帖#150#153#154#155),
我希望你有耐心慢慢看和去理解我想说的东西。

我是假设你朋友的移民顾问还未在新法令下(帖#99)领了执照和事件是在今年5月4日
后才发生。因为,如果我以上所说的两个假设都同时不成立,那解决这问题又有不
同的方法 - 那就是在再和移民顾问交涉后没有达致满意的结果就可直接向Immigration
Advisers Complaints and Disciplinary Tribunal(移民顾问投诉和记律审裁处)反
映和投诉。

是的,你的朋友和那移民顾问之间是有个contract (合同/合约)。合约的形成可以
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方式。当然,书写的合约争论会来得少。一个合法合约的形
成必需要符合有三个规则。现在就用你朋友的个案来解释要符合那三个规则时进行
的三个步骤。在合约法下(Contract Law),你的朋友是买家(buyer)而那移民顾问是
卖家(seller):

1。An Offer
- 买家(buyer)提出an offer - “我想要你提供办work permit的申请的服务”

2。Acceptance of Offer
- 卖家(seller)提出接受offer  - “那服务的价钱是NZD800”

3。Consideration
- 双方交出一些东西交换   - 卖家答应提供申请work permit的服务,而买家答应
用NZD800换取服务。

这些关于Contract Law的资料在以下消费人事务部的网站上可找到:
http://www.consumeraffairs.govt.nz/consumerinfo/contracts.html#form

所以,单单是从Contract Law来说(假设这contract里没有其他的条款和条件(terms
and conditions)设下的),如果你的朋友单方面决定不要用那移民顾问的服务,而
移民顾问又不同意的话,那就真有违反合约了(违约Breach of Contract)。而同样
的,假如移民顾问没有履行到提供申请work permit的服务,那他也是有
违反到合约。

如果你的朋友和那移民顾问之间的合约的形成时是有其他原因/因素造成,比如说:
移民顾问误导你的朋友说那work permit申请是“担保”成功或是一开始移民顾问已
知道你的朋友是拿不到任何job offer却还是建议他办work permit申请诸如此类的
涉嫌误导或欺骗之嫌,那这合约实际上的合法性就可争辩。而如果实际上是这样的
话,你的朋友可拿回剩余的款项的机会就高很多,因为在纽西兰有条Fair Trading
Act (公平交易法令),可以用在这等情况里。(请继续看帖#153#154#155)

[ 本帖最后由 stoneybrooknz 于 21-6-2008 08:4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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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08 09: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0# stoneybrooknz 的帖子


大姐,你可以当法律顾问了吧?你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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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08 07: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要跟大家分享,那我就把疑问以回帖的方式再发上来。
我的朋友有意到那里发展,不知道纽西兰对construction management(关于环境)与设计的行业的需求如何?
曾听说过澳洲永居=纽西兰永居,由于对这方面知识有限,所以想跟你确定一下。
不知福利是否跟纽西兰PR无异,有没有期限呢?
希望你能帮我解答,先谢谢了。

[ 本帖最后由 屁股大大 于 22-6-2008 11:31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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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6-2008 08: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6# hiphop_186 的帖子 (接帖#150)

假如你的朋友和那移民顾问的合约的形成是没有争辩点,但合约上有些其他特别的条件或条款存在的话 - 那条件或条款可以是:比如说,你的朋友有说过,如果我的雇主不答应再雇用我的话,我就不要你代办申请准证而移民顾问当时也有同意你的朋友这样的条件,那在这合约里就多了这样的附带条件。而在你的朋友的雇主拒绝给你朋友job offer的情形下,你的朋友就有权力可拿回那work permit申请的办理费用。

但如果那合约里是没有争辩点,也无其他双方都先同意的特别条件和限制时,你的朋友要拿回余款,就等于是说要cancel contract,除非移民顾问同意,不然你的朋友是没有权力拿回余款。但那移民顾问在你的朋友转叫他代办visitor permit申请时,却说了以下你告诉我的话:“如果是移民局不批准签证才可以拿回全数的金钱”。这点,无论是一开始你朋友已经知道并同意,或是在讨论办visitor permit时要拿回办work permit申请的款项时你朋友才知道并同意,但你朋友和移民顾问之间的合约现在是有了这样一个条件已是事实。而这条件在你朋友真正要拿回余款时,得和移民顾问交涉时有了一个有利的谈判点。

其实,在你的朋友办visitor permit的申请时,当时移民顾问的收费是NZD330。
这其实当时你的朋友和这移民顾问的contract已经有所些改变,就是当时双方都同
意将NZD800里的NZD330拿来当申请visitor permit的费用。除了这点有些改变外,
其他的仍照旧 - 就是说,你的朋友和那移民顾问的之前关于代办申请work permit的
合约仍然有效,也就是说,那合约里关于如何能拿回work permit申请的退款的条件
仍旧有效。

既然你的朋友在work permit申请不被移民局批准的情况下才能拿回退款,你的朋友
现在可以立刻叫那移民顾问履行他在合约里的义务/责任,那就是代你朋友向移
民局申请work permit。在没有job offer的情况下,移民局官员通常是不会批准你
朋友的申请,那时这移民顾问就必需退还费用了。当然,你的朋友也必须同时先付
多NZD330,因为在合同里work permit的申请服务是NZD800。

我能猜那移民顾问会说,你的朋友没有job offer所以就不能帮他申请。在你的朋友
和这移民顾问的合约里,移民顾问接受了会提供代为申请work permit和相关咨询服
务,而不是为你的朋友“下决定”要不要申请的服务。就算是没有job offer,个别
申请人都有权力去选择申请和决定申请work permit,要申请几次都行,而批不批准
才是移民局官员的工作。所以移民顾问是没有权力阻拦你的朋友去决定就算在没有
job offer下也要申请work permit。假如移民顾问拒绝提供这服务,那现在就是他
违反合约了(Breach of contract)。

[ 本帖最后由 stoneybrooknz 于 21-6-2008 08:4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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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6-2008 08: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6# hiphop_186 的帖子 (接帖#153)

所以,你的朋友可以选择和那移民顾问做以下谈判:
1。告诉移民顾问,你朋友知道他不可能拿到其他的job offer了。 所以,就算是移
民顾问有代为申请work permit,移民局也不会批准。然后再重新问移民顾问愿不愿
意解除合约,让他拿回余款。

2。假如移民顾问不愿意退还款项,而既然是得申请不批准才能拿得回work permit的
申请款项(合约上的条件),那你朋友可以叫移民顾问继续办理work permit的申请。
然后很重要的是叫那移民顾问一定得向你朋友出示已呈交给移民局的work permit申
请证明,所有和移民局的来往信件,和最重要的信件是 - work permit申请被拒绝
的信。那就是证明你朋友的申请不批准了而他就有权力向移民顾问拿回申请的费用。


3。告诉移民顾问,你的朋友可以限定移民顾问在,比如说,5-7天里必须呈交你朋
友的work permit申请给移民局和给你朋友一份申请已呈交的证明。如果他故意拖延
办申请的事务,或/和是过后没有向你朋友出示那些和移民局的信件等,那你朋友就
可以用消费者保证法令(Consumer Guarantees Act)来向移民顾问追究。可用Consumer
Guarantees Act里关于Guarantees for Services (服务保证)的这两条规定。
- Services must be performed with reasonable care and skill. (服务必须有
被采取合理程度的谨慎和技术来执行)
- Services must be provided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服务一定得在合理的时
限内被提供)
在消费者事务部门的网站有详细关于Consumer Guarantees Act的资料。
http://www.consumeraffairs.govt.nz/consumerinfo/cga/servicefailures.html

4。如果移民顾问不愿意代办申请,用申请不会被批等藉口或是其他理由来推脱去提
供这服务的责任,那你朋友可以告诉移民顾问他已违反合约。你的朋友会向争议审
裁处(Disputes Tribunal)申请追讨回余款。同样的,在(3)的情况里,也是向Disputes
Tribunal申请追究移民顾问。
http://www.justice.govt.nz/tribunals/disputes_tribunals.html (Disputes Tribunal)
(争议审裁处的网站有相关资料( 如何填申索表格,如何办理,关于聆讯等等等)

5。告诉移民顾问以上的东西后,再问他现在要不要考虑现在退还所有款项,还是继
续代为申请work permit不批准后才再退款?如果移民顾问愿意退款,你的朋友也可和移民顾问达成退款是多少双方都同意的协议。

[ 本帖最后由 stoneybrooknz 于 21-6-2008 08:5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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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6-2008 08: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6# hiphop_186 的帖子 (接帖#154)

我希望你的朋友会有其他人陪他一起去和那移民顾问交涉。同时,和他同去的人应该
也得对我以上所说的东西有些了解和认识。在去之前,最好是去最靠近的公民咨询
局(Citizens Advice Bureau) http://www.cab.org.nz 拿合同法(Contract Law),
消费者保证法(Consumer Guarantees Act), 公平交易法(Fair Trading Act), 争议
仲裁处( Disputes Tribunal)等等的资料手册和Disputes Tribunal的申请表格,或
是从网上打印出来:
http://www.consumeraffairs.govt.nz/consumerinfo/contracts.html (Contractsl)
http://www.consumeraffairs.govt.nz/consumerinfo/cga/servicefailures.html
(Consumer Guarantees Act)
http://www.consumeraffairs.govt.nz/consumerinfo/fta.html (Fair Trading Act)
http://www.justice.govt.nz/tribunals/disputes_tribunals.html (Disputes Tribunal)

有了这些资料手册,去见那移民顾问时就有很好的资料在手来运用,在谈判时也会
有利得多。

如果交涉仍然没结果而你朋友决定要向Disputes Tribunal申请办理申索的话,我也
希望他能找到英文书写能力较强的人帮他填表格。如果没有的话,你的朋友可向最
靠近他居住区的公民咨询局寻求填表的帮忙。(地点可在这网站找http://www.cab.org.nz/contact/index.html)。
如果你朋友的英语对话能力有限,我也希望会有英语会话能力较强的人和他一起到
公民咨询局,因为很多时候在当值的工作人员是不会说中文的。

如果我以上说的你有不明白的地方,请让我知道。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在纽西兰的合约法(Contract Law)就是照我以上所说的三个
规则产生合约后这么运作的。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很小心,当我们同意了和
买/卖方的交易时,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就已产生。所以,我们必须知道和了解到底
合约(口头或书面)里的内容是什么,和有没有什么条件和限制和条款等,才真正去
同意。一旦双方都同意了,合约正式产生,双方都不可以单方面去取消和改变合同
的内容。除非另一方同意,否则就是违反合约(Breach of Contract),另一方有权
力,比如说,不退还已付的数额,或是追讨因对方单方面毁约而造成的损失。但如
果像我之前所说的,如果合约的形成时是带有不公平/ 欺骗/ 误导的因素在内,那
我们可用其他相关的法令来争辩那合约的合法性。

[ 本帖最后由 stoneybrooknz 于 21-6-2008 08:5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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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6-2008 04: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嗨大姐。。是不是老板出job offer,不管什么学历,都可以拿到work per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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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6-2008 05: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姐。。。有问题请教你。。。。
麻烦了。。。
大姐我是读bachelor of science degree holder
现在有一间批发$2shop工厂要请我工作,还可以出job offer给我,
然后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形下,对我的 EOI  会给加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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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6-2008 05: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姐......现在我们也在aukland,dominion road mt.eden..
可以的话想约你出来请你喝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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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6-2008 05: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星期六才有时间的..........
LZ有时间的话就约我们出来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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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6-2008 07: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9# hee84 的帖子

lz 现在并不在纽西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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