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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09: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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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09: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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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的的细心翻译那篇关于军购案的,还有加上清楚的注释,让我读了比较明白,不然看到一大堆军火设备的型号,完全没有mood看下去咯....
感激楼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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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1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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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08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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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cliew 于 29-4-2008 11:19 PM 发表
大大了解这一点小人也很高兴。
“听其言,观其行“
他这些日子以来干的坏事太多了,如果你仔细算一下,你会发现以国防部名誉下被盗走的财富何止百亿?
论坛中很多人不是在聊他上台好不好吗?只有再把他干过的事 ...
不然哪里有钱收购南方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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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08 12: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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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08 12: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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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4-2008 12: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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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ct2048 于 29-4-2008 11:41 PM 发表
不然哪里有钱收购南方银行
大大是要说弟弟的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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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08 12: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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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ch fish ????? army camp johor construction hanging, another abandon project by B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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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4-2008 12: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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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escopuchong 于 30-4-2008 12:30 AM 发表
catch fish ????? army camp johor construction hanging, another abandon project by BN
那个军营啊?大大说来听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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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08 12: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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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cliew 于 30-4-2008 12:24 AM 发表
大大是要说弟弟的事吗?
豪门垃圾家族的事 !
垃圾攻政治
垃圾尔攻经济
一武一文共同壮大垃圾拉萨家族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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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08 01: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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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cliew 于 29-4-2008 02:23 PM 发表
到了2008年尾,马来西亚到时将会拥有18架苏凯20MKM型战斗机,以取代原有的14驾美制F-5E型,这批F-5E型战斗机已经在本土服役超过20年。在2007年,2架苏凯30将会率先抵达,马拉西亚空军原本还有18架苏凯-29N「支点」战斗机(MiG-29N Fulcrums)。
阿Liew,马来西亚和MiG-29N应该是米格吧。
谢谢你的翻译,真的获益良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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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08 02: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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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Liew,建议你张贴在军事版,可能那里的朋友会有其他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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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08 08: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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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08 06: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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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首相纳吉的文告
原题: Press Statement from Deputy Prime Minister Dato Sri Mohd Najib Tun Razak
作者:Datuk Tengku Sariffuddin Tengku Ahmad
发表日期∶30-04-08
翻译:CC LIEW
文章回收站:http://ccliew.blogspot.com
我需要针对您在4月25日在网上所撰写的文章《送阿坦杜亚的谋害者到地狱里去》提出看法。为了您读者的利益,我觉得需要把这篇文章的内容给厘清,因为以针对此宗案件,您的文章中充斥着对副首相拿督斯里莫哈末·纳吉·敦拉萨以及其夫人那提汀斯里罗斯玛的暗讽和不实的评语。
2。文章中声称副首相和其夫人有牵涉到这宗蒙古女郎的谋杀案,副首相「支持」她的签证申请、(以及)她的移民局纪录被删除,还有与她的合照。这些都是传闻,在您的立场上,您把这些当成了是正确的,还将它公布出来。「我们也已经进行了我们自己的公审,我们已经做出了我们的结论。」
译者注:原文使用「支持」(supported),是错字,大概他原本要说「如果」(supposed)
3。文章中给人的印象是警方的调查是无效的,司法程序也已经私下妥协(非法法庭中的表演),用意是为了掩饰真正的犯人。这些指控都需要法院和警方来处理,针对他早前所重申的立场,拿督斯里莫哈末纳吉保留在这个「公审」法庭中的权力,这所有的指控都是无稽的,目的是为了讽刺他在马来西亚民众中的立场。
4。证人声称的阿旦杜雅和拉萨以及纳吉的聚餐照从来就是没有确证过,除了公正党的宣传部主任蔡添强在网上公布的合成照外,有关照片从来没有被呈上法庭。最奇怪的是,这个论点只出现在公众舆论中,公正党到目前为止却没有任何的计划将这张照片拿出来作为法庭中的证据。
5。这宗案件是拉萨·巴金德(Razak Baginda)的个人恩怨,至于那些警察是如何涉入这宗案件的,则有待法庭程序的公布才能揭晓。我也许要指出的是,关于阿旦杜雅谋杀案和国家的潜艇军购有关联的说辞是毫无根据以及无稽的,它只能成为公众舆论间所相信的故事吧了!
6。在这个事件中,拿督斯里莫哈末纳吉对任何的公开发言已经已经非常克制和谨慎,因为他所认识的人牵涉在案并已被控上法庭。因为案件还在审讯阶段,任何的发言将可能被误解或是被视为与本案有关。实际上,某位副首相曾经被控滥用权力,因为当时他企图压制对他「不正当性行为」的调查。
7。就如同文章中所指出的,这是审讯中的问题,或是说这是在藐视法庭。拿督斯里莫哈末纳吉、马来西亚人以及在本地的外国人士必须尊重法律和法制系统,这都是我们全部都应该遵守的。做出这种粗野和没有根据的指责是不公和严重的事,这会使得副首相在公众间的形象被侮辱。
6。您的文章中这样说道:「这不关系到政治,也不应该带入政治」副首相对这一点也抱有一样的感慨,这宗案件应该水落石出,还回一个公道。可是,很明显的一些人并没有兴趣找出阿旦杜雅谋杀案的真相,他们只关心如何利用这宗案子作为政治企图。我真诚的希望您的读者能够分辨哪些是真实、半真半假、假话和谎言,因为政客就是这个公众舆论中的法官。
9。由于这项指控是严重并具破坏性的,副首相将毫不犹豫的对这件事采取法律补救。
谢谢!
副首相新闻秘书
拿督东姑·沙里弗丁·东姑·阿末(Datuk Tengku Sariffuddin Tengku Ahmad)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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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08 06: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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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问鼎:我给沙里弗丁的回复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 The Corridors Of Power : My reply to Datuk Tengku Sariffuddin Tengku Ahmad
作者:拉惹博特拉
发表日期∶30-04-08
翻译:CC LIEW
文章回收站:http://ccliew.blogspot.com
有一位德高望重的退休大法官,他一向刚正不阿和不多废话,他曾经说过,如果他要在法庭主持听审工作的话,他不希望是在马来西亚法庭。他进一步的讲述说,那些法官的座车上装的黑玻璃不是为了保安的理由,而是因为这些法官觉得被公众见到他们的脸是一种羞耻。
尊敬的拿督东姑·沙里弗丁·东姑·阿末,
首先,感谢您写给《今日大马》的信件(点击阅读信件)。就像我所承诺的,我在没有修改、添加、删减或是篡改的情况下,将您的信毫无保留的公开了。虽然我觉得您有必要增强您的英文能力,无论如何,我还是小心翼翼的不对您的信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做「仔细的文法解剖」,我害怕自己会不经意的冒犯到您。
我必须承认我感到非常高兴,也非常荣幸副首相,或是说我们未来的首相的新闻秘书百忙中给《今日大马》写了这封信。
我已经在过去多次的重申,对待独立媒体的唯一办法就是和他们接触,而不是避开他们,你越是逃避就越对你不利。请注意我使用的名词是「独立」媒体,不是「替代」媒体或是「反对派」媒体——因为这个词正确的代表了我们的角色。事实上,你今天所说的「主流」媒体,实际上应该被称为替代媒体。
现在说回你信中的一些论点,自从1998年以后,我们这些人民就开始选择了「公众舆论」来公审对错,一些人说司法制度自1988年,沙烈·阿巴斯(SallehAbbas)和几位大法官被革职后就已经没有了公信力。实际上这六位以上的法官最近在首相阿都拉出席的晚宴中被嘉奖了,首相当晚宣布说政府将会花费几百万纳税人的钱,去偿还这些法官过去20年被拖欠的薪水,这项宣布意味着阿都拉政府确认了过去20年来「公众舆论」对这个事件的看法,当晚拿督斯里莫哈末·纳吉也在场。
你们自己那位「拥有实权」的法律部长在上任短短几天内就发表言论,说政府应该就司法事件,向沙烈·阿巴斯和他的同僚们道歉,他的看法不就是给上述的言论锦上添花了吗?他的言论当然在较后被内阁给推翻了,内阁不道歉,而是以几百万令吉当遮口费,纳吉说这笔钱不应该被当成是道歉。也许纳吉的说法是正确的,使用纳税人的几百万令吉赔偿这些法官只能被当成是20年来的薪金补偿,而不是道歉。无论如何,无论道歉与否,这个动作等同承认这些法官是被错误解雇的。
译者注:
2001年,法官莫哈末卡米尔阿旺(Muhammad KamilAwang)宣判沙巴州里卡斯(Likas)的州议席选举无效(选举原由国阵候选人杨德利胜出),原因是“幽灵”选民和非我国公民,都在投票当日投票。他在判词中指出,当时的首席大法官(也就是尤索夫晋)曾在审讯过程中试图干扰他的裁决。
我们也不该忘记在里卡斯(Likas)的州议席选举案中,法官莫哈末·卡米尔·阿旺(Muhammad KamilAwang)的宣判。尊贵的法官说他在极重要和关键性的案件被审判前,通常会接到上头的指示。卡米尔法官也说他不是唯一收到类似指示的法官,很多法官都会收到上头的指示或和干涉,上头会告诉他们如何来处理这些案件。当被问及谁是这些「上头的人」,他回答说我们大家应该知道他所说的是谁,他把这个谜底交给我们自己猜测。卡米尔法官的这番话没有引起任何人的焦虑。
有一位德高望重的退休大法官,他一向刚正不阿和不多废话,他曾经说过,如果他要在法庭主持听审工作的话,他不希望是在马来西亚法庭。他进一步的讲述说,那些法官座车上装的黑玻璃不是为了保安的理由,而是因为这些法官觉得被公众见到他们的脸是一种羞耻。这是来自一位高高在上的人物的说辞,如果像这样有才干的人会做出这样的评语,那公众怎么不会感受到马来西亚的司法已经不存在公信力了呢?就像他们说的,你自己观察后判断吧!而法官的观察已经做出了裁判。
尊敬的拿督东姑·沙里弗丁·东姑·阿末,
对于你说的「把这件事交给法庭去决定」是不成立的,在司法制度还没有在坦诚和真正的改革前,这些都不能成立!如果让要讨论这个法律圈的话,就在10月份,当局宣布上诉庭主席将会替代目前的大法官的职位,这个宣布使得公众对司法的信心加剧的被腐蚀。将巫统的律师变成法官就像是用狼来看守鸡寮那般,马来人会说:「叫羊来看管萎叶」,这像这种事你叫我们让法庭来决定?连德高望重的法官,以及退休的大法官都在公开谴责马拉西亚的司法制度,你还期待我们这些没有这样高素养的人民能够怎办?
当然,你将会说在法庭还没有判决前,人人都是无辜的,这是个很美好的概念。可是如果你相信这事会在马来西亚发生的话,那你大概也相信牙仙子和圣诞老人的童话了。你是否还记得十年前安华的案件?安华事件被公众舆论制裁的同时,他的床垫每天都在法庭被搬进搬出。那张床垫怎么啦?它根本就不是证据的一部分,结果就静悄悄的消失在众目中。这些不已经在媒体和电视镜头中亮相了吗?
译者注:
「牙仙子」(Tooth Fairy)是流行在英国小朋友间的传说。为了补偿掉牙齿的不适,只要小朋友把掉了的牙齿放在枕头下面,「牙仙子」就会给小朋友一点零用钱。
在安华猥亵案中,他不能在审判前被认为有罪。马来西亚的司法制度源自英国,而不是法国,这个制度强调在被认定有罪前,每个人都是无辜的。安华在当时就是被假设成是有罪的,而他必须证明他是无辜的。这是法庭的责任来判定罪名,而在安华的案件中,他先被认为是有罪的,而后他必须证明自己的无辜。结果安华被送入牢房,因为根据法官的判决,安华无法证明他是无辜的。
因此,我们只是以其人之道,把同样的「证明的包袱」使用在现任的副首相身上,就像以前的副首相所受到的对待那样。如果这套所谓「证明你是无辜的,不然你就被视为有罪」能够应用在安华身上的话,那对纳吉来说也是一样管用的。为何我们不能一视同仁呢?这不应该是同一种标准吗?
必须注意马来西亚有项法律叫《内部安全法令》,当你被援引这法令被捕时,你被假设是有罪的,直到你能够证明自己是无辜的为止。如果你无法证明自己是无辜的,那你将会在没有审判的情况下永远被扣留。有些马来西亚人已经被关了超过20年,因为这些无助的人无法证明自己是无辜的。阿末·波士达曼(AhmadBoestaman),著名的马来民族主义者,一位独立的斗士,曾经被扣留长达14年,他儿子鲁斯旦沙尼(RustamSani)最近去世了,你应该记得他吧?
译者注:
鲁斯旦·沙尼(Rustam Sani)是人民党创党人阿末·波士达曼(AhmadBoestaman)的儿子,鲁斯旦在巫统青年团团长希山慕丁(HishammuddinHussein)连续两年在巫统大会上「举剑」后,撰文重提先父举剑事故,对照两个不同时代的政治斗争。
尊敬的拿督东姑·沙里弗丁·东姑·阿末,
我必须提醒你的是,我在2001年的哈芝节被捕了。我太太在较早前被捕后,我步其后尘,跟着也被捕了。她的罪名是企图帮助一位膝部受伤的老妇人,当时老妇人正在挣扎着走上山坡。警察逮捕了我太太、那位可怜的老妇人还有她的女儿。
当我走入警署,迎面而来的是巴克里·基宁(Bakri Zinin),现任的刑事罪案调查科主任,他在我步行出外打电话时攻击我。我当时走出屋外因为警察呼喝我说在警署内不准许使用电话,而正当我要步行出去的时候巴克里攻击我,然后他指示他的人员逮捕我。
当我问他我犯了什么罪?我被逮捕的理由是什么?他们回答我说:「目前先逮捕我,我们会再想个逮捕你的理由。」过后我坚持要向警方报案投诉巴克里,可是他们拒绝让我录口供。当时我拒绝接受他们的说法,最后他们只好在很不情愿的情况下勉强给我录了份口供,可是过后这份口供就不了了之了。这份在2001年的哈芝节所录下的口供恐怕已经不在纪录里头了。
尊敬的拿督东姑·沙里弗丁·东姑·阿末,
我很高兴您提到对法律的尊敬。我在2001年的时候被殴打,被扣上手铐然后被丢入牢房中,我倒希望你和纳吉能够对他们抱有一样的立场。当你和纳吉想看到司法的正义时,是否也能给予我一样的正义呢?巴克里是否会因为殴打我和监禁我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呢?到目前为止,唯一在他身上发生的事就是:他已经从一位金马警区主任(OCPD DangWangi)被擢升为刑事调查科主任了。当司法正义有发生在我身上时,我们再来谈「正义」这两个字,在这之前,我们应该被「公众取向」的法律来主导,因为这个看来是我们唯一仅存的一套「系统」了。
我了解对还在听审的案件中,「审理中」(subjudice)的意义,因此,请允许我对主流报章所涵盖的内容做出一些评语。主流报章报道关于一辆绿色铃木「维特拉」,这辆车子的注册车牌也在报章中被报道了。《今日大马》追查这辆车的车主,发现该车主的地址是在依约(Ijok),接着我们继续追查该名人士的选举委员会注册纪录,确认了该名人士的存在,而他的姓名、地址以及身份证号码和陆路交通局的注册纪录完全吻合。
地址中注明的房子是存在的,他的邻居也已经确认了该名人士的确住在里头,而那辆绿色铃木「维特拉」也被目击者看到是停放在屋子面前的。根据报章报道,阿旦杜雅(Altantuya)在拉萨·巴金德(RazakBaginda)门前被逮捕后,就是被这辆车把她载到武吉安曼(Bukit Aman)的。
可是这个人有被传召了吗?如果没有的话,为何阿旦杜雅在没被谋杀前会被他载走?《今日大马》也已经把他的名字、地址和身份证编号给公开了,而这位人士在依约的邻居也已经确认了他和那辆车子的存在。必须注意的是,这些都已经在听审过程中揭露了,而且也已经被主流报章多报道,因此,这并不仅是挖苦或是讽刺。
在2002或是2003年的一个访谈中,拉萨·巴金德亲口承认他的公司是这宗潜艇交易的中间人,他甚至道出他的佣金数目,这件事情也在同一个访谈中被纳吉证实了。因此,这也不算是挖苦或是讽刺。还有就是拉萨的老婆当时大喊大叫,说她丈夫是无辜的,难道他不是在想当下一任首相吗?当时拉萨的老婆是在说东姑拉沙里、安华或是凯里吗?难道拉萨的老婆曾经当过法官,所以她了解法律,知道什么是宪法中的「审理中」的意义?
尊敬的拿督东姑·沙里弗丁·东姑·阿末,
我可以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可是我觉得我觉得已经足够了。关于(卡巴星提出的)法庭宣誓后才更换听审法官的事项;还有关于辩护律师(朱基利菲诺丁(ZulkifliNordin)已经确认这件事)因为受到一些人的威胁而被迫辞职的事项;再加上在审讯开始的那个早上,整个检控团队换了人(当检控官要求审讯延期一个月时,他亲自承认了这一点),还有更多更多,都已经在公开的报道中被记录在案了。就让公众舆论来公审是否《今日大马》不过是重申那些已经清楚纪录在案的资料,还是说《今日大马》在灌输挖苦和讽刺。
译者注:
「那些被吩咐为是正确的,以及禁止那些被认为是错误的」的原回教术语是amar ma’aruf nahi munkar
再次的我要感谢您的来信,我衷心感激您在百忙中写信给我们。就让我们一起,在我们声称的宗教--回教的精神下,以回教的诫令:「那些被吩咐为是正确的,以及禁止那些被认为是错误的」这个前提下,找寻真理以及谴责罪犯。我们来自上苍,以后也将会回到上苍,我们必须对我们在这个地球上所干过的事负责。在上苍的眼里,庇护那些罪人就和犯罪的人没有两样。让我们畏天而不是畏人,如果天不灭我,人不会自我毁灭。「审理中的评语」和藐视法庭是人为的,在天理中毫不足道。因此,请对上苍有所畏惧,因为即使贵为首相或是副首相,在天理循环中将是平等的,我们的所作所为将必定受到最后的裁判。
拉惹博特拉·拉惹加马鲁丁敬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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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08 07: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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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08 07: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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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08 09: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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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回復真的一針見血!我看那個副首相秘書最後還是落荒而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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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08 09: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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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2008 09: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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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cliew 于 1-5-2008 09:35 PM 发表
呵呵呵,如果您有兴趣阅读那个新闻秘书的原稿的话,你会觉得这个人连一个律师行的文字都好过他的。
他的字句和词语组成结构根本是乱来,这种人如何给国外发公函?这不笑脱外国人的大牙了吗?
基本上拉惹的马来 ...
一般上高級政治秘書是政治人物多過是技術官員,書信都會被助理修改。
拉惹的辯論能力真的一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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